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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6, 2009

走过寒冬,我闻到阳光的味道

《布鲁克林有棵树》一书已经出版,感谢大家的关注。这是以前发在《文汇报》上的一篇评论:

美国经济现在仍处在衰退状态,山姆大叔开始束紧裤腰带过日子。由于这些原因,一些描述艰难时代的旧时经典,又重新热门起来,例如斯坦贝克的作品《愤怒的葡萄》。次贷危机中不少美国人面临自己的房屋被银行没收风险,看到《愤怒的葡萄》中主人公丢失房屋的场景,想必百感交集。如今,很多美国人开始收集折扣券省钱。感恩节后的大减价,甚至造成一些商场的踩踏伤亡事件。美国电台、电视台开始播出如何用一块钱活一天之类的节目。这个世界没有永远的繁荣,萧条说来就来。这种时候,大家一边寻找出路,一边寻找意义,寻找独自和解的方法来。

也可能因为这一原因,描写艰难时代的成长小说《布鲁克林一棵树》在出版50多年后,于2008年被美国公共广播电台推荐,也被纽约公共图书馆推选为20世纪最佳作品之一。作为一部成长小说(coming-of-age novels),它还曾当选为亚马逊网站评出的最佳儿童图书之一。在好图书网站(Goodreads.com),这部1943年初次出版的小说仍不断受人关注。截至本文写作时(2009年6月2日)为止,有23882人给予评分,评分高达4.23,评论多达3402条。此书还被收入多个书单,如“最佳读物 ”(Best Books Ever),20世纪最佳图书(Best Books of the 20th Century)等。译林出版社已经推出此书中文版,现在在各大书店有售。也希望此书能像在美国一样,给读者以启发,帮助大家在困顿之中寻找尊严,出路和意义。

此书1943年初版便大受欢迎,长驻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连好莱坞和百老汇也搭起“顺风车”。1945年,著名导演卡赞(Elia Kazan)将小说改编为电影,电影随后获奥斯卡奖。小说还被改编为音乐剧,上演267场。如今,在我所在的美国小城,小说的海报和《小推销员之死》、《瓦尔登湖》等书一起,挂在附近巴恩斯-诺贝尔(Barnes Nobel)书店的墙上。昨日带孩子去书店看,又发现此书被列为图书馆的暑期推荐读物之一。无疑,它已经成为一部现代经典。

这部小说影响了很多作家。《大海的深处》作者杰奎琳·米查德(Jacquelyn Mitchard)就曾生动描述了她与此书多年的感情:“几年前,在我生日那天,挚友兼代理人简·盖佛曼给我寄来了一个小盒子,打开盒子之后,我顿时热泪盈眶。里面装着我最喜欢的书《布鲁克林的一棵树》的第一版,而且还有作者贝蒂·史密斯(Betty Smith)写给自己代理人的题字,书里还夹着作者的亲笔信,信件保存完好,丝毫不见60年来风雨洗刷的痕迹。目睹此情此景,连围坐在餐桌旁的孩子们都不禁眼眶湿润了。他们知道我心中对这本书、对该书作者和书中的女主人公怀有多么深厚的感情。”

关于城市
贝蒂·史密斯(1896-1972)生于布鲁克林,是德国移民后裔,童年家境贫寒。她没有上完高中,但是后来和小说主人公弗兰西斯·诺兰一样,在大学修课,后终身从事写作。她虽然写过其它作品,也有其它作品被改编为电影,但是她的名字,始终和《布鲁克林一棵树》联系在一起。

小说中的布鲁克林位于纽约,这里分片居住着来自各国的移民:犹太人和爱尔兰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这个社区生活五彩斑斓:犹太老头当街卖老咸菜;德国人和爱尔兰人圣诞夜在各自对歌较劲;意大利乐手和歌女在街头卖唱……作品对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生活给出了百科全书似的介绍。有些介绍,我们今日看来仍会会心一笑。比如德美交战期间,德国酸菜不准叫“德国酸菜”了,变成了“自由菜”。不久前,美法两国因为伊拉克问题上的观点分歧,也曾有人建议将薯条(英文 French fries)改称“freedom fries”。

小说把二十世纪初的布鲁克林,写成了一部风土人情长卷,将一个原本普通的地域,再造为一个人文景观。贝蒂·史密斯笔下的布鲁克林,就如同帕慕克笔下的伊斯坦布尔,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波德莱尔笔下的巴黎。因此,文学批评家艾尔弗瑞德·卡增(Alfred Kazin)写道:“从某种意义上说,《布鲁克林一棵树》是布鲁克林的完美写照。”卡增写道:“布鲁克林是一个所在,是纽约城一个人口密集的地区,这里有全世界最大的天主教教区之一。可是布鲁克林本身,‘布鲁克林’这字眼,却又在纷杂的美国体验中凸显出来,成为一道独特的景观。它集朴素、简陋、庸常和可爱于一身。在无数人心目当中,‘布鲁克林’这个词本身,和难忘的早期家庭体验联系在一起,渐渐成为一种化身,象征人生早年的贫困,象征着邻里生活,象征着青春本身。同样,它也象征着渴望、追求,象征着对外面精彩世界的梦想。”读罢此书,我很难想象我还能对周遭事物熟视无睹地走过布鲁克林,或是我们居住的其它城市。确实,一本好书会触及一个人的灵魂,深刻地改变我们看待周围世界的方式。

关于尊严
小说的主人公是个小女孩弗兰西,她还有个弟弟叫尼雷。姐弟俩生活在20世纪初布鲁克林的一个赤贫人家。妈妈是清洁工,靠给人打扫卫生,换取免费住房。爸爸约翰尼是一个打散工的歌唱侍者(singing waiter)好酒,好幻想,能歌善舞,迷倒姑娘一大片,唯独缺乏挣钱养家的本领。两个孩子于是也就常常挨饿。他一辈子穷愁却也总不潦倒,总是把快乐播撒给所有人。小说中的凯蒂,在丈夫过世,家里几乎上顿不接下顿之时,酒吧老板故意“还钱”给她,她坚辞不受,不受嗟来之食。这个清洁女工人穷志不短,她的作为,一定会让蝇营狗苟的势利者汗颜。

没有人希望自己贫困,但贫困未必一无是处。它可以磨砺性格。这部小说中有个地方十分耐人寻味。苦水中泡大的弗兰西和尼雷一起谈到不用吃苦的小妹妹,反而表示出同情来,说可怜的劳瑞没有了那苦,也没有了那苦中的甜了。相信从困境中走过,后来又超脱了困境的很多读者对此都有同感。人可以受困,受穷,却可以不失骨气和乐趣。

《布鲁克林一棵树》中说的树是臭椿树。这臭椿树有个美丽的英文名字,叫 tree of heaven,亦即天堂树。这是一棵少有的连水泥地上都能长起来的顽强的树。小女孩弗兰西星期六的时候,会去图书馆,想把图书馆里所有的书从A到Z,每一本都看过。星期天下午,她会拿着借来的书,在布鲁克林,坐到太平梯口,藏在浓浓树荫里,在这里看着书,做着白日梦。这样的闲暇,让她超越了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困顿。穷人是怎么快乐起来的?他们的快乐是那么少,所以当他们拥有的时候,就千百倍地去享受,以至于你给他们一棵臭椿,他们能看到天堂。

艰难时代给人的另外一个馈赠,是让人产生悲悯情怀。小说中提到:人们对待自己贫困的背景通常有两个办法:“一个通过自身艰苦奋斗走出了社会底层的人,通常有两个选择。脱离当初环境后,他可以忘本。他也可以在超出这个环境之后,永不忘记自己的出身,对残酷拼搏中不幸拉下来的人充满同情,充满理解。”未必所有人都有这种同情和理解,小说中写道了好多“站在玻璃房里扔石头”的人,明明自己也是穷苦出身,却以践踏同类为乐。小说中写到一个布鲁克林的护士,本来自己家出身也很贫寒,却附和着势利眼的医生,骂穷人的小孩。

而弗兰西后来处境改善后,却不忘回到糖果店,默默做个好事,给某个幸运的穷孩子一次摸中大奖的机会。人可以有同样的经历,但未必有同样的心态。人与人的差别,大抵就在这里。

关于成长
贝蒂·史密斯的小说有点“大女子主义”。小说中的男女对比鲜明。弗兰西的妈妈坚强似铁,爸爸柔情似水。她的几个姨妈也是一样,姨妈贤惠能干,姨夫则软弱低能。弗兰西妈妈凯蒂在生活重担之下越来越坚强。而弗兰西的爸爸却更有女性那种好交际、软心肠等特征。这位父亲为了让女儿上她想上的学校,不惜造假,冒充他人地址。弗兰西和爸爸更亲,和妈妈疏远。但是最了解女儿的,却正是这个母亲。在生产第三个孩子,几乎要死掉的时候,她吐露了心声,说是儿子本来不喜欢读书,如果停他的学,他永远都不会再回去。“而你不一样,你会拼,会斗,你还会回去的,就如同太平梯那里的那棵臭椿树。”这再一次彰显了这个家族女子的坚强。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小说,一个孩子成长过程中,会不断吸收父母的精神传承。弗兰西的坚强像妈妈。这坚强让她超越前人:外祖母连字都不识,母亲上完小学,弗兰西则要去上大学。她的坚强,让她超越困难,实现家族的美国梦。如女作家佩吉·奥伦斯坦(Peggy Orenstein)在评论此书时候说的那样:“生活并不公平,可是总能应付过去。”

弗兰西的想象力来自她爸爸。她的想象力让她超脱了生存的艰难。老师也表扬她的想象力,人类正是由于想象力,才活得不那么困顿。小女孩弗兰西的想象,有时让她不切实际,可是也使她摆脱了现状对自己思想的捆绑。她的外祖母没有文化,连字都不识,却建议凯蒂给自己的孩子读圣经,读莎士比亚,讲述民间故事和各样童话,好让孩子处在困境当中,也不至沉沦。弗兰西姐弟在物质上几乎一无所有,却意外地拥有了丰富的精神财富。

可是成长,也是“天真之歌”无可逆转地向着“经验之歌”转换。小女孩弗兰西在楼梯间遇到色狼,差点受袭。稍大后,她在感情上又受人欺骗。世界的玫瑰色彩在一点点消退,少女弗兰西带着童年练就的坚强,迈入未知的未来。

小说中记载了成长当中的一个个小故事,作者写得不厌其烦。很显然,她这是一部纪念年轻时光的纪念碑式作品,这是贝蒂·史密斯自己的故事,一个一定在她心头酝酿已久,乃至于不吐不快的成长故事。作者似乎是想给自己的青春一个交代,要把成长一寸寸铺开在我们面前。因此,小说到了后来,显得有些拖沓,不如童年部分那样精彩。即便这样,它仍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小说,一部老式的小说,看过一些当代过于“炫技”的作品之后,这小说从形式到内容上都让人怀旧。这是一部让人不忍释卷的小说,一本看了会哭也会笑的小说,希望各位读者和我一样喜欢。

Tuesday, June 30, 2009

一次汉译英引发的惨案

我一老友,常年做汉译英,越做越瘦,皮肤黝黑,脸上写满沧桑。他的导师更惨,也是做汉译英的,翻这些东西的时候从头到尾抽烟,后来得癌症死了。我这里并非是在诅咒做汉译英的同行,而是我发现,做汉译英,但凡想赚钱的一些商业翻译,你都有可能面临一些惨不忍睹的中文,你又想忠实于原文,把它给翻出来,又不想毁掉自己的名节,起码翻出来像是人话,结果就为这一点臭钱,老鼠钻风箱,在原文和译文之间两头受气,最后活活郁闷死。从健康角度来讲,这些活接下来是得不偿失的。

大家不要笑话《北京周报》和《中国日报》的那种特色英语,翻译的人也实在没有办法。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有人原文中说:“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这样的说法,你叫人家怎么信达雅去?当然翻译出来很简单,但是对于英文受众而言毫无意义,甚至只是一种荒谬,他们还会以为这是翻译的问题。可是翻译又能怎样?多半时候,只能无动于衷,照着去翻,读者是哭是笑,那就听天由命了。

在以前的单位,有一回遇到一上司给我看的“公司形象设计说明书”,一广告公司写的,全是一些花里胡哨的文字堆一处,内容空洞无比,八成是广告公司刚毕业的小毛孩刚喝醉了酒,又吃了点摇头丸加阿司匹林,又被人打了一记闷棍后,在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写的文字。这叫什么形象设计,简直就是毁容。但不知道为什么老板那么喜欢,并让我翻译。我看到不好,跟老板直说,老板批了我一顿。他请了一英文老教授,老教授也怀疑我年轻气盛,事情做得不多,牢骚还是不少,从他的口气上看,这是我人生观不积极的问题。对于这个他还没有看过的文本,我看他有一种万夫不挡的豪迈气慨。我肃然起敬,但没说话。

老板接着把这事委托于他。老教授是一辈子教文学的,也不大做商业翻译,对外面一些广告公司没文化的程度显然缺乏清醒认识,拿到材料一看,心脏病差点发了,赶紧推脱该任务溜了,我是员工跑不掉,所以最终事情还是落到了我头上。

照说经此考验,以后碰到别的什么烂文章应该不怕了,可是如爱因斯坦所言,人世间有些事情我们根本无法肯定,比如宇宙有多大,人类有多蠢,还有翻译的原文有多烂。以后我注定还会遇到这些文字,如房地产商的楼盘广告,如官腔的学术文章。有时候是熟人找我帮忙,不太好拒绝,硬着头皮给翻的。可是以后,不能心太软,把所有这些文字都自己扛。不然,上有老,下有小,我这么去做,究竟是要闷死憋死,还是被这些文字雷死?

今晚上又遇到一些这样的文字,大怒,写完这篇博客,才感到好了一些。

Wednesday, February 11, 2009

童谣

译林的编辑韩老师来信,质疑我的一段译文。这段译文出现在《布鲁克林一棵树》中,描述小孩在一起玩耍,边耍边唱儿歌,或者对歌的情形,有一边玩边唱的儿歌是这样的:

Mother, Mother, I am sick.
Send for the doctor,
Quick, quick, quick!
Doctor, Doctor, shall I die?
Yes, my darling,
By and by.
How many coaches shall I have?
Enough for you and your family, too.

我又看了一遍我原来的译文,发觉确实有些不顺,意思上也不能衔接。但是问美国人,说这是很早时候布鲁克林那一带传播的一个游戏。时移世易,而且地理位置不同,他们也没有听说过,网络上更是没有。不过,小孩玩的游戏,很多时候就是比较无厘头,比如我女儿跟我玩一个游戏:她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回答:Berlin。她又问:天是什么颜色(what’s the color of sky?)我老老实实地回答:blue。她又问:“下”的反义词是什么?(What is the opposite of “down”?) 我回答:up. 她接着说:你知不知道你刚说你自己炸了? Why did you say “Berlin blew (blue) up”? 小孩的游戏,就是比较silly, 但是也有的比较好玩。至于儿歌,有的有很古老的来历,如Humpty dumpty has a fall就说的是英国大革命期间一个名叫humpty dumpty的大炮倒塌的故事。Ring around the roses, pocket full of posies. Ashes, ashes, we all fall down(这时候一起牵手的小孩一起倒地). 说的是欧洲黑死病期间人像倒桩头一样一个个栽倒,不知为什么这么忧郁的故事成了儿童最喜爱的童谣兼游戏。

找医生这个游戏应该是小孩三个三个一起(扮妈妈、小孩、医生)玩的。小孩玩的时候说话尽量押韵,比如sick如quick, 这我在女儿的一些游戏中也观察到,但是押韵押得好不好,也没个准,比如后面两句就没有发挥好。为了做到一定程度的形似,我想用打油体对照着翻比较好。

Mother, Mother, I am sick.
Send for the doctor
Quick, quick, quick!

这里是小女孩说给妈妈听的,sick和quick押韵,可按动态对应原则,译成:

“妈妈妈妈我病了(“了”重读),
快快去把大夫找。”

接下来小女孩说:Doctor, Doctor, shall I die?

说到这里的时候,医生来了,小女孩问医生她会不会死?“大夫大夫我来问, 这回是否要送命? ”

医生用了一句有些哲理也颇幽默的说法: Yes, my darling, by and by.

意思是:是的,人迟早都会死的。所以我译为:姑娘且听老夫言,黄泉路上无后先。美国人说起死亡来,没有中国文化中那种忌讳,说人死就好象要诅咒人死。再者,医生跟小孩说: Yes (we are all going to die), by and by. 这里的by and by英英词典里的解释为:at some eventual time in the future(未来的某个时候);an indefinite time in the future(未来不确定某个时候)。这样说来,倒是有些宽慰了,人固有一死呢。

这时候小女孩没有听懂医生的玩笑,以为自己真是很快就要死了,便问会有送葬马车会有几辆:

How many coacher shall I have?
送葬马车有几辆?

医生将错就错笑答曰:
Enough for you and your family, too.
你和你家都够了。

别看这话说来好像残酷,其实对一个儿童的心灵来说,还是有些宽慰作用的。孩子知道自己最后,是和家人一起(来送葬也好,一起走也好),这是一种极大的安慰。对小孩来说,和家人分开,有时候是比死还可怕的事情。

所以这样来看,这段儿童游戏就像个黑色幽默的短剧,打趣中透出一点悲凉。而此段出现的那个章节,就是描写儿童游戏、游乡串户的民间艺人在布鲁克林街头的场景,欢快与悲凉交织,让人笑中带泪。这段儿歌正符合这样的整体氛围。整个游戏中的对话,如果标出人物可能更清楚些:

女孩:“妈妈妈妈我病着,
快快去把大夫找。”

女孩:“大夫大夫我来问,
这回是否要送命?”

医生:“姑娘且听老夫言,
黄泉路上无后先。”

女孩:“送葬马车有几辆?”

医生:“人人皆有全家齐。”

可是这样有点多余,可能基本保持原状比较好,所以最终是这样:

妈妈妈妈我病了,
快快去把大夫找。
大夫大夫我来问,
这回是否要送命?
姑娘且听老夫言,
黄泉路上无后先。
送葬马车有几辆?
人人皆有全家齐。

Wednesday, January 14, 2009

Year of the Bull

Fool's Mountain的LC来信说,为什么牛年人们不说the year of bull,而说the year of ox呢?上Google查询,发觉“year of the ox”有728,000条,而“year of the bull”才126,000条。那怎么办,是不是少数服从多数呢?我觉得不行。查wikipedia,发现“year of ox”,是不妥说法。因为ox是指阉割过的公牛,而bull才指未阉割过的男牛。

如果大家希望讨个好说头,就不要让明年的牛年成为“阉牛年”,那么就不要说year of the ox了,可以说year of the bull. 但是世上的事情很怪。或许这种没蛋的year of the ox就是一种暗示,一种威慑。我对牛博网的言论有些并不认同,可是见它被关掉很是不平。如果牛博网不叫bullog, 而是自我阉割一番,变成oxlog, 去做一头牲口,或许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惨死,树倒牛人散。

在美国阉割的公牛还有个说辞,叫steer. 这个和ox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在于ox不但被阉割,而且是用来干活的(draft cattle),如拉车、耕田。只是我很好奇,如果不是为了让它干活阉割做什么?难道是一种业余爱好?

或许会有女权主义者抗议,既然公牛还存在阉割与否的问题,那么牛年不直接叫the year of the cow算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十二属这下麻烦了,比如虎年,要不要变成母老虎年year of tigress呢?鸡年要不要变成year of the hen呢?有点棘手,就好比男性我们可以称为Mr., 而女性分为Mrs. Miss. 一样。

事实上,母牛之间似乎也分很多品种,其实cow是指生过一两头牛崽的母牛。尚未生养的母牛叫heifer. 换言之,即便我们把牛年称作year of cow, 也会引起一些未婚女性的抗议,认为cow代表不了她们。再说cow有时侯是骂人话。我们以前学英语,得知cow是指“奶牛,母牛”。严格来讲,奶牛是 “dairy cow”, “milking cows”.

那么牛的总称是什么呢,复数可以是cattle,当然我们可以说明年是 year of the cattle,但是在英语中的一个时期,cattle也指所有牲口,包括驴。直到今天,我相信有些英汉字典里的解释还是“牲口”“畜生”。无论怎样“公牛年”(year of the bull)总强过“畜生年”(year of the cattle).再说股市、就业、金融,2008年大熊市,我们当然希望明年的市场生龙活虎,如同一直未曾阉割的公牛。因此,我建议说year of bull. 这个bull,冲是冲了点,可是持续一年的萎靡后,难道不可以嚣张一下,雄起一下吗?可以的。

LC朋友建议说叫year of the maverick, 这也是统称,属未曾阉割的牛,甚至那些没有被特定牧场打过烙印的牛。可是去年自称maverick的John Mccain以及被人以lipstick on a pig当笑话的“男牛女猪“总统竞选团队,惨败给奥巴马这政坛黑马。

还是year of the bull吧。

Friday, January 9, 2009

折腾“不折腾”

在网上看到有记者说“不折腾”这个词难倒外国媒体,说以后会以“Bu zheteng”成为英文的“专属名词”。当然,这是一个错误说法,这不叫“专属名词”。要是收进英文,那叫 “外来词”。当然,这不大现实,因为”zhe”在英文里人们都不知道怎么发音。一不会发音,二不知道意思,弄个外来词半生不熟夹在叙述中间,是要当饭吃呢!老哥,慢慢做梦好了。

这其实说明了一些人“领导专用”、“专供领导”成习惯了,连个普通的说法,都要弄个专属来。我们领导人照稿子念公文多了,突然一下子说句人话来,大家于是就说“幽默”,甚至认为不可翻译。我想起电视剧《宰相刘罗锅》里和绅和大人在皇上跟前那一脸谄媚来:“什么话皇上他老人家嘴里这么一说,唉,这味道立马就不一样!”

我倒希望以后领导人讲老百姓的话成为常态,而不是现在这样,让大家听到大惊小怪。有外事任务的领导说话往往都不一样,比如美国人说中国人侵犯知识产权是小偷,吴仪说你们看看你们大英博物馆,你们是强盗。你对外交往的时候,你那套官方话语体系糊弄不了人了。咱们中国领导人,如李敖所言,就是太严肃,太一本正经。其实有什么,说句人话会死啊?如果就是不说人话,那人们会认为中间必定有鬼。

记得美国发生危机的时候,奥巴马为规劝国会尽快采取行动,曾经就说:假如邻居家着火了,你不能说你怎么炉子不关啊,怎么在床上抽烟啊,因为你责怪来责怪去,火就烧你家去了。你应该先去救火,然后再来告诫他不要不关炉子,不要在床上抽烟。奥巴马好歹是哈佛法学院出来的,说些云里雾里的牛屎话他能跟你说上三天三夜,可是他还选择了说人话。人说话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交流嘛!一句“不折腾”把有些人激动成这样,可见我们被非人的话语折腾了多少年。

我承认一些中国词汇在英文里难以翻译,以至于要直接用拼音,比如气功之“气”,因为你用别的什么说法都会造成误解。功夫、中药、京剧等等十分“中国”的东西都这样。但是什么折腾,乱折腾,不折腾,瞎折腾,咱们说得多了,又不是头一回。如果“不折腾”中国翻译都翻不出来,那么我建议谁挖个坑,让中国翻译全部跳下去,就地活埋。“Don’t get sidetracked.”“Don’t flip flop.”“Don’t mess up (孙仲旭版)”都蛮好。没有那么玄乎。我自己以前也给过一些译本。其实不折腾不过是说不要拍脑袋瞎决策,想到什么干什么。英文其实对这种说法也十分贴切的表述,就是Stop being whimsical. 这话可翻的办法太多了。

英文里有句话,叫Don’t trouble trouble until trouble troubles you.(麻烦不找你,别去找麻烦)。其实也就是没事不要瞎折腾的意思。借用这个句型,我也想奉劝折腾“不折腾”的记者朋友:折腾不折腾你,不要折腾不折腾。

Thursday, January 8, 2009

每个人都被万灵环绕

作者: Cees Nooteboom isbn: 0330392603书名: All Souls' Day定价: USD 14.45出版社: Picador装帧: Paperback出版年: 2002-08-09

小说标题的万灵节(All souls’ day)不同于我们常说的万圣节(All Saints’ Day),在天主教等宗教中,万圣节是11月1日,纪念已经升入天堂的圣徒。而万灵节则为罗马天主教、圣公会等宗教的一个节日,在万圣节的次日,亦即11月2日。该节日纪念死去的信徒,但是这些信徒的罪还未洗净,故而尚不能上天堂。和中国清明节一样,在这一天,人们相信亡灵会归来。

塞斯•诺特博姆(Cees Nooteboom)这部小说的主要场景并不是发生在万灵节,然而故事的主人公阿瑟•唐恩倒像一直生活在这样一个节日当中。阿瑟是一个荷兰的纪录片摄影师,除了经常接受国际拍摄任务之外,他还有个爱好,就是拍摄黄昏或者凌晨这些半明半暗的时候。事实上他个人也生活在一种半明半暗之中:十年前,他的妻儿在一次飞机失事中丧生,这些亡灵时不时会浮上心头来,而他却又要努力习惯一种新的生活。他孤身一人,“了无牵挂,却又藕断丝连,通过看不见的线路和世界连接。语音,留言。都是些朋友,多半是同事,一些和自己生活差不多的人。他们用他的公寓,他也用他们的。要不就住便宜的旅馆和寄宿公寓,一个漂浮的世界。纽约,马德里,柏林。”他这种漂浮生活中,落脚最多的地方是德国的柏林。而柏林本身,也是一个在历史和现实的明暗交界下的一个城市。历史的幽灵,仍在统一后的这个城市徘徊。阿瑟在柏林的街上走,就如同一个导游一样,带我们进入这个城市的灵魂深处。阿瑟有一群古怪的朋友,酗酒的俄国女物理学家,荷兰雕塑家,德国哲学家。他们常在德国的一个小酒馆喝酒,吃着各式德国美食,如像我们的臭豆腐一样的臭奶酪,猪肚。他们在一起吃着,聊着,他们的谈话充满智慧。和这样一群朋友在一起,想庸俗一点都难。连酒馆的老板舒尔泽先生,也都能让人看到弘扬传统的精神来,换句中国话来说,这哥们也整个一儒商。

这小说当中,阿瑟还有个红颜知己,在荷兰的厄娜,他们的友谊让人看到男女之间也可以这么无限接近却永不越轨。阿瑟是厄娜的禁果。而厄娜则是阿瑟永可倚靠的安慰,我们谁不希望找到这样可贵的朋友呢?

然而爱情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奇怪动物。阿瑟在柏林城市,偶遇一个女博士,同样来自荷兰,却在研究西班牙某个中世纪女王,走出研究的时候,她是个空手道高手,是个舞蹈起来像女妖一般的舞者,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尤物。而这个女博士自有自己的幽灵在折磨她。过去她曾被强暴。往事不堪回首,那么她就纵深一跃,跳到了中世纪的故纸堆中。

阿瑟爱上了她,也似乎在这样的恋爱中走出了过去的阴影。可是还不如说是她爱上了阿瑟。阿瑟去找她找不到,却在黄昏的时候,像猫一样抓门,进门之后,一言不发,脱光而出,骑到荷兰摄影师身上,女博士成了女骑士。她显然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女权到不能容忍男方的任何主动行为,包括打电话找他。爱上这么一个女权主义的研究中世纪女王的又会空手道的女博士,真是歇菜得很哪!我都想将这小说的中译本取名为:《别和女博士谈恋爱》,可惜这样的书名,对于一个发生在柏林的故事而言,是何等轻佻。要知道,在沉积着无数历史亡灵的柏林,连天使都是沉思默想的中年男子。也罢,回收再用,改作书评标题得了。

这场恋爱注定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这游戏和梦在柏林的图书馆,在日本四国的八十八寺,在西班牙的马德里(Simp lu你等着我的问题)展开。我不想透露过多的细节,只是故事告诉我们:女博士不可靠,爱情也不可靠,只有这些谈论尼采,外太空探索这些虚无缥缈话题的,在一起吃香肠喝酒的狐朋狗友可靠。看到此文的亲爱的朋友们啊,千万不要重色轻友,否则你吃不了兜着走。你看那胡紫薇,得知丈夫出轨消息后,竟挟持一个万人瞩目的仪式,破釜沉舟,无所不用其极。出事之后,为张斌辩护的,还是一个哥们,芮成钢,力陈男人出轨的苦衷。哥们万岁!

言归正传,刚才说到哪里了?幽灵。对,其实小说中每个人都被过去的幽灵纠缠。他们合在一起,便是历史。可是历史是一种虚构,而文学却是一种真实。记得李浔阳的MSN签名为:历史除了人名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小说除了人名是假的,其他都是真的。这真是高明的看法。小说中的女博士研究一个非常冷僻的话题,中世纪西班牙女王。虽然她最后跑到西班牙国家图书馆找到了资料,可是所有这些资料加在一起,又能说明多少真相呢?在那遥远的过去,我们对真相又能有多少了解呢?治史其实就是一吊诡,你写历史,你的使命是要接近真实,可是你却不得不用虚构去填补真相中的那些沟壑。小说的最后一页,引用的是罗伯特•卡拉素在《卡什王国的毁灭》中的一段话:“近数十载,今人治史,常研寻毫枝末节,其弊常在渺不相关。史家吞吐之故纸汗牛充栋,究其成果,誊写书吏也鲜有问津,而况学人乎?治史者偶可诉诸动机,自我欺哄耳。众学者涉于文献之海,自觉拨云见日,去伪见真,或饰其文以数字、图表,自诩科学。然历史之辙迹,皆无声之谜,搜罗史料日众,则此理益昭昭也。举凡名号、公证、文书,皆史之表,虽可考订,然生之无言亦浩瀚也,何能涵括?逝者如斯,寂寥无常,与前人无涉,后人无干。”

然后这个女子却要放逐自己到中世纪,我们跟着一道放逐,哲学家阿诺也跟着研究起中世纪的音乐来。这小说提到的中世纪圣歌,或是冯•宾根所作的曲子都很好听。可是今人的演绎,又有多少还是原貌?

历史总和现在纠缠不清,如同故去的亲人和自己,如同惨痛的过去和现在。亡灵和过去形成了一个生命的场,在我们每个人的周围。这些都是看不见的,琐碎的,历史学家不会去关注,它们却形成了我们的生命,影响着我们各式各样的决策。我们的生命都不是独立的,每个人都被万灵附体。科幻小说中常言“回到未来”,而这部小说,则是让我们迈入过去,因为过去写就了我们的现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也写道:“于是我们划着船,继续向前,逆流而上,船毫不停歇地倒退着,迈向过去。”

糟糕的小说如可乐,喝着可能爽快而不健康。好的小说像号陈年葡萄酒,放在嘴里可以慢慢回味。这小说情节并不曲折,但是故事却很有嚼头,情节所串起来的那些思考最为精彩。我最喜欢看的是阿瑟的狐朋狗友们在酒馆里的海阔天空胡侃,或是阿瑟自己走在大街上的冥想。

这部小说被评论者称为“思想小说”(a novel of ideas)。故事的每个枝节都被作者用来连缀自己的思绪的片段。从奥德修斯的远航,到尼采抱着驴子哭泣;从冯宾根的音乐,到卡斯帕•大卫•弗里德里希的画作。作者自由穿梭于欧洲的各国文化,以至于和女博士的恋爱,反成了冰糖葫芦中间的那根棍子。有时候这个棍子还不够用,还不足以串起他的蓬勃的思绪,故而诺特博姆还用了几个章节的画外音。在这几个章节,作家直接开始叙述他所看到的故事,直接开始讲述自己的思想。这样的夹叙夹议算是怎么回事呢?我很少在小说里看到。作者没有明说这些章节的叙述者是谁,是观察一切的亡灵,还是作家自己?看过电影《柏林苍穹下》(Wings of Desire) 的朋友们一定都对柏林上空的天使们印象深刻。这些天使们可以看见所有的人间行为,他们知道一切,但是他们并不干预。这本小说穿插的几个章节就如同这部电影里天使的视角,也可以说作家把希腊戏剧里合唱队的做法嫁接到小说上了。

诺特博姆是一游记作家和诗人,其小说的文字有时充满诗意,有时则有浓厚思辩色彩。作家带着我们在欧洲思想的沟壑和山峦之间奔走。作家诺特博姆的名字还有点陌生,但是大陆已经开始引进他的作品,比如其游记作品《绕道去圣地亚哥》。《万灵节》被德国一杂志评为20世纪最伟大的50部小说之一。很幸运,我在亚马逊上买到的二手《万灵节》,居然是作者的签名本。可是即便如此,我还是不会转让,就让诺特博姆的幽灵,继续在我的书桌周围徘徊吧。

Tuesday, January 6, 2009

萨特与加缪

钱钟书跟一位要与之见面的书迷说,如果你觉得鸡蛋好吃,干嘛非得见那只母鸡?我大概属于不仅想去找找母鸡,甚至连母鸡的老公亦即公鸡也想看看的那种。Garrison Keillor有一电台节目,叫Writers’ Almanac, 是我最喜欢的节目之一。节目经常报道一些作家的八卦。比如斯蒂芬·金还没有成名的时候,有一天在电影院看一科幻片,突然经理将电影中断,告诉观众说:俄国佬发送Sputnik上天了。再比如,写《指环王》的托尔金本是一老师,有一天在改作文,改着改着,突然厌倦了,将作文纸反过来,写下:在一个山洞里住着一群霍比特人。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写的这是什么意思。

最近发觉加缪和萨特这两只母鸡很有意思。事实上这是两只斗鸡。两人从惺惺相惜开始,以生死对头结束。两人都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可能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关系最近的两位,但后来,卖石灰的见不得卖面粉的,两人分道扬镳。

二人的相识很有戏剧性。萨特出生在殖民地宗主国法国,加缪出生在法国殖民统治下的阿尔及利亚。加缪在阿尔及利亚的时候,写过一篇评论,称赞萨特的《恶心》。无独有偶,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办人萨特也在关注加缪,还为加缪的《局外人》写过评论。《局外人》在阐述存在主义哲学上,比萨特还萨特。

两个人都是政治活动家。加缪主要是在阿尔及利亚抗法,后来跑到巴黎治病,谁知道治病期间,法国沦陷,德国人关闭了法国边境。抗法的加缪竟然有家难回,只好有帮助法国抗德。此间顺道去看仰慕已久的萨特。萨特的戏剧《苍蝇》在演出。加缪向他自我介绍,从此开始了一段文学史上最为著名的恩恩怨怨。

两人站到一起,一定就像匪兵甲和匪兵乙。加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相貌堂堂。萨特是个小矮子,发色浅淡,皮肤苍白,而且左眼还是斜眼,到了晚年,这左眼因为高血压充血,最后干脆失明,认了一干女儿整理文稿。嗯,双目失明认一干女儿整理文稿不错。

出人意料的是,其貌不扬的萨特,在情场十分得意。法国著名才女、《第二性》作者、女权运动的倡导者波伏娃居然一生拜倒在风流成性的萨特脚下。我们感谢萨特,他让丑男人看到了希望。当然,光是丑还不行,还得绝顶聪明。波伏娃就是服了萨特这一点。当然,我操这心干嘛?我又不是丑男人。

可是问题就在这里。加缪一表人才,却不如萨特那么受欢迎。这是为什么呢?这里我们可能要回到一个古老的存在主义哲学问题上了:存在先于本质,女人啊,你们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有一回,萨特和加缪两个人同时爱上了一个作家的妻子。加缪是阿尔及利亚农村的小子,做人比较正直,爱上这个作家的妻子但是爱她在心口难开,因为他有道德底线。萨特是留恋于巴黎酒吧与咖啡馆的花花大少,所以敢于公开与作家的妻子调情。作家喝得烂醉,出门骂萨特。萨特不理。加缪总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过去劝慰,结果被作家饱以老拳,暴打,眼睛打得就好像功夫熊猫,小个子萨特挥挥手走了,不带走一丝云彩。中东有句俗语:不要相信小个子、中年男人和突然一下莫名其妙对你好起来的女人,这话看来是有道理的,三者的共同之处,是大大的狡猾。萨特就是这样。

萨特的为人,很让人鄙视。他喜欢撒谎,能周旋于多个女子中间,却总能全身而出,这是加缪办不到的。加缪是一个实诚人,过着踏踏实实的生活,能够平心静气地写小说。论文学,萨特其实是比不过他的。连波伏娃出门坐火车,都听人说加缪的小说比萨特的好看。萨特首先是哲学家,然而才是文学家。作为哲学家,他骂加缪思维懒惰、愚蠢,一说深入点就躲,两人在思想上不是一个层面。打个未必恰当的比方,这就好比一个车手在骂作家老舍的赛车水平太差。为打击加缪,萨特想了个借刀杀人的招数。他请了一个三流作家写文批评加缪的小说《反叛》,发表在他自己半的杂志上。加缪气得半死,因为这是在玩姿态,首先是在说加缪不值得他萨特亲自动手修理。加缪果然中计,私下写信责怪萨特。萨特这时候来函照登,将这私人信件登出来,同时附上措辞强硬的反驳,说加缪愚蠢、虚荣、脆弱,云云。等于是二次修理加缪。

加缪待萨特不薄。加缪办《战斗报》的时候,曾请萨特当记者,并第一时间送萨特访美。萨特访美之余,继续寻芳猎艳。两人为何闹得水火不容?

两人后来的分歧出现在政治上。用今天的话说,加缪是右愤,萨特是左愤。在冷战期间,这些热心政治的作家无可避免地要作出取舍。加缪选择亲美,萨特亲苏,但是两人都亲一个名叫玛丽亚·卡萨雷斯的女人。加缪和玛丽亚私通,但玛丽亚和萨特也有一腿。因加缪不肯离开妻子,玛丽亚与之分手。三年后,她和加缪重归于好。他们的恋情一直持续到加缪去世。我想可能是萨特感到最为挫败,乃至于在杂志上修理加缪的原因吧。正是一对墨客,两个骚人。

《布鲁克林一棵树》译后记

2008年,美国经济进入衰退,山姆大叔开始束紧裤腰带过日子。由于这些原因,一些描述艰难时代的旧时经典,又重新热门起来,例如斯坦贝克的作品《愤怒的葡萄》。次贷危机中不少美国人面临自己的房屋被银行没收风险,看到《愤怒的葡萄》中主人公丢失房屋的场景,想必百感交集。如今,很多美国人开始收集折扣券省钱。感恩节后的大减价,甚至造成一些商场的踩踏伤亡事件。美国电台、电视台开始播出如何用一块钱活一天之类的节目。这个世界没有永远的繁荣,萧条说来就来。这种时候,大家一边寻找出路,一边寻找意义,寻找独自和解的方法来。

也可能因为这一原因,描写艰难时代的成长小说《布鲁克林一棵树》在出版五十多年后,于2008年被美国公共广播电台推荐。作为一部成长小说(coming-of-age novels),它还曾当选为亚马逊网站评出的最佳儿童图书之一。在好图书网站(Goodreads.com),这部1943年初次出版的小说仍不断受人关注。截至本文写作时(2008年12月3日)为止,有16955人给予评分, 评论多达2528 条。

此书1943年初版便大受欢迎,长驻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连好莱坞和百老汇也搭起“顺风车”。1945年,著名导演卡赞(Elia Kazan)将小说改编为电影,电影随后获奥斯卡奖。小说还被改编为音乐剧,上演267场。 如今,在我所在的美国小城,小说的海报和《小推销员之死》、《瓦尔登湖》等书一起,挂在附近巴恩斯-诺贝尔(Barnes & Nobel)书店的墙上。它还是这边图书馆的暑期推荐读物之一。无疑,它已经成为一部现代经典。

这部小说影响了很多作家。《大海的深处》作者杰奎琳·米查德(Jacquelyn Mitchard) 就曾生动描述了她与此书多年的感情:“几年前,在我生日那天,挚友兼代理人简·盖佛曼给我寄来了一个小盒子,打开盒子之后,我顿时热泪盈眶。里面装着我最喜欢的书《布鲁克林的一棵树》的第一版,而且还有作者贝蒂·史密斯(Betty Smith)写给自己代理人的题字,书里还夹着作者的亲笔信,信件保存完好,丝毫不见60年来风雨洗刷的痕迹。目睹此情此景,连围坐在餐桌旁的孩子们都不禁眼眶湿润了。他们知道我心中对这本书、对该书作者和书中的女主人公怀有多么深厚的感情。”  

关于城市
贝蒂·史密斯(1896-1972)生于布鲁克林,是德国移民后裔,童年家境贫寒。她没有上完高中,但是后来和小说主人公弗兰西斯·诺兰一样,在大学修课,后终身从事写作。她虽然写过其它作品,也有其它作品被改编为电影,但是她的名字,始终和《布鲁克林一棵树》联系在一起。

小说中的布鲁克林位于纽约,这里分片居住着来自各国的移民:犹太人和爱尔兰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这个社区生活五彩斑斓:犹太老头当街卖老咸菜;德国人和爱尔兰人圣诞夜在各自对歌较劲;意大利乐手和歌女在街头卖唱…作品对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生活给出了百科全书似的介绍。有些介绍,我们今日看来仍会会心一笑。比如德美交战期间,德国酸菜不准叫“德国酸菜”了,变成了“自由菜”。不久前,美法两国因为伊拉克问题上的观点分歧,也曾有人建议将薯条(英文French fries)改称“freedom fries”.

小说把二十世纪初的布鲁克林,写成了一部风土人情长卷,将一个原本普通的地域,再造为一个人文景观。贝蒂·史密斯笔下的布鲁克林,就如同帕慕克笔下的伊斯坦布尔,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波德莱尔笔下的巴黎。因此,文学批评家艾尔弗瑞德·卡增(Alfred Kazin)写道: “从某种意义上说,《布鲁克林一棵树》是布鲁克林的完美写照。”卡增写道:“布鲁克林是一个所在,是纽约城一个人口密集的地区,这里有全世界最大的天主教教区之一。可是布鲁克林本身,‘布鲁克林’这字眼,却又在纷杂的美国体验中凸显出来,成为一道独特的景观。它集朴素、简陋、庸常和可爱于一身。在无数人心目当中,‘布鲁克林’这个词本身,和难忘的早期家庭体验联系在一起,渐渐成为一种化身,象征人生早年的贫困,象征着邻里生活,象征着青春本身。同样,它也象征着渴望、追求,象征着对外面精彩世界的梦想。”读罢此书,我很难想象我还难对周遭事物熟视无睹地走过布鲁克林,或是我们居住的其它城市。确实,一本好书会触及一个人的灵魂,深刻地改变我们看待周围世界的方式。


关于尊严
小说的主人公是个小女孩弗兰西,她还有个弟弟叫尼雷。姐弟俩生活在20世纪初布鲁克林的一个赤贫人家。妈妈是清洁工,靠给人打扫卫生,换取免费住房。爸爸约翰尼是一个打散工的歌唱侍者(singing waiter)好酒,好幻想,能歌善舞,迷倒姑娘一大片,唯独缺乏挣钱养家的本领。两个孩子于是也就常常挨饿。他一辈子穷愁却也总不潦倒,总是把快乐播撒给所有人。小说中的凯蒂,在丈夫过世,家里几乎上顿不接下顿之时,酒吧老板故意“还钱”给她,她坚辞不受,不受嗟来之食。这个清洁女工人穷志不短,她的作为,一定会让蝇营狗苟的势利者汗颜。

没有人希望自己贫困,但贫困未必一无是处。它可以磨砺性格。这部小说中有个地方十分耐人寻味。苦水中泡大的弗兰西和尼雷一起谈到不用吃苦的小妹妹,反而表示出同情来,说可怜的劳瑞没有了那苦,也没有了那苦中的甜了。相信从困境中走过,后来又超脱了困境的很多读者对此都有同感。人可以受困,受穷,却可以不失骨气和乐趣。

《布鲁克林一棵树》中说的树是臭椿树。这臭椿树有个美丽的英文名字,叫tree of heaven,亦即天堂树。这是一棵少有的连水泥地上都能长起来的顽强的树。小女孩弗兰西星期六的时候,会去图书馆 ,想把图书馆里所有的书从A到Z, 每一本都看过。星期天下午,她会拿着借来的书,在布鲁克林,坐到太平梯口,藏在浓浓树荫里,在这里看着书,做着白日梦。这样的闲暇,让她超越了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困顿。穷人是怎么快乐起来的?他们的快乐是那么少,所以当他们拥有的时候,就千百倍地去享受,以至于你给他们一棵臭椿,他们能看到天堂。

艰难时代给人的另外一个馈赠,是让人产生悲悯情怀。小说中提到:人们对待自己贫困的背景通常有两个办法:“一个通过自身艰苦奋斗走出了社会底层的人,通常有两个选择。脱离当初环境后,他可以忘本。他也可以在超出这个环境之后,永不忘记自己的出身,对残酷拼搏中不幸拉下来的人充满同情,充满理解。”未必所有人都有这种同情和理解,小说中写道了好多“站在玻璃房里扔石头”的人,明明自己也是穷苦出身,却以践踏同类为乐。小说中写到一个布鲁克林的护士,本来自己家出身也很贫寒,却附和着势利眼的医生,骂穷人的小孩。

而弗兰西后来处境改善后,却不忘回到糖果店,默默做个好事,给某个幸运的穷孩子一次摸中大奖的机会。人可以有同样的经历,但未必有同样的心态。人与人的差别,大抵就在这里。

关于成长
贝蒂·史密斯的小说有点“大女子主义”。小说中的男女对比鲜明。弗兰西的妈妈坚强似铁,爸爸柔情似水。她的几个姨妈也是一样,姨妈贤惠能干,姨夫则软弱低能。弗兰西妈妈凯蒂在生活重担之下越来越 坚强。而弗兰西的爸爸却更有女性那种好交际、软心肠等特征。这位父亲为了让女儿上她想上的学校,不惜造假,冒充他人地址,好让女儿能上她想上的学校。弗兰西和爸爸更亲,和妈妈疏远。但是最了解女儿的,却正是这个母亲。在生产第三个孩子,几乎要死掉的时候,她吐露了心声,说是儿子本来不喜欢读书,如果停他的学,他永远都不会再回去。“而你不一样,你会拼,会斗,你还会回去的,就如同太平梯那里的那棵臭椿树。”这再一次彰显了这个家族女子的坚强。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小说,一个孩子成长过程中,会不断吸收父母的精神传承。弗兰西的坚强像妈妈。这坚强让她超越前人:外祖母连字都不识,母亲上完小学,弗兰西则要去上大学。她的坚强,让他超越困难,实现家族的美国梦。如女作家佩吉·奥伦斯坦(Peggy Orenstein)在评论此书时候说的那样:“生活并不公平,可是总能应付过去。”

弗兰西的想象力来自她爸爸。她的想象力让她超脱了生存的艰难。老师也表扬她的想象力,人类正是由于想象力,才活得不那么困顿。小女孩弗兰西的想象,有时让她不切实际,可是也使她摆脱了现状对自己思想的捆绑。她的外祖母没有文化,连字都不识,却建议凯蒂给自己的孩子读圣经,读莎士比亚,讲述民间故事和各样童话,好让孩子处在困境当中,也不至沉沦。弗兰西姐弟在物质上几乎一无所有,却意外地拥有了丰富的精神财富。

可是成长,也是“天真之歌”无可逆转地向着“经验之歌”转换。小女孩弗兰西在楼梯间遇到色狼,差点受袭。稍大后,她在感情上又受人欺骗。世界的玫瑰色彩在一点点消退,少女弗兰西带着童年练就的坚强,迈入未知的未来。

小说中记载了成长当中的一个个小故事,作者写得不厌其烦。很显然,她这是一部纪念年轻时光的纪念碑式作品,这是贝蒂·史密斯自己的故事,一个一定在她心头酝酿已久,乃至于不吐不快的成长故事。作者似乎是想给自己的青春一个交代,要把成长一寸寸铺开在我们面前。因此,小说到了后来,显得有些拖沓,不如童年部分那样精彩。即便这样,它仍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小说,一部老式的小说,看过一些当代过于“炫技”的作品之后,这小说从形式到内容上都让人怀旧。这是一部让人不忍释卷的小说,一本看了会哭也会笑的小说,希望各位读者和我一样喜欢。

你看你看那水中的月

艾小柯最近与我谈到一翻译问题,提到 “天凉好个秋”。顿时想到了A Tree Grows in Brooklyn中的一个故事来:一日小主人公弗兰西和父母受人邀请去乘船去游玩。在甲板上,弗兰西的妈妈凯蒂看到一个颇有风度的警官,有些爱慕。她丈夫约翰尼说警官的夫人卧病在床。约翰尼是一软心肠的人,表示同情,凯蒂则由于吃醋,莫名其妙说了一番狠心话:

“我才不管!我不能怪她嫁给一个混子,和混子生孩子。这是她的权利。不过我怪她为什么到了时间不吃药? 为什么把自己的烦恼转嫁给一个好人?”   “你可不能这么说话。”   
“她早死早好。”   
“别说了,凯蒂。”   
“我就要说。她一死,她丈夫就可以重新娶别人,娶一个快乐、健康的女人,给他生孩子,生了能活下来。哪个男人都有这个权利!”   约翰尼一言不发。弗兰西听着妈妈这么讲,心里生出莫名的恐惧来。她站起身,走到爸爸身边,抓住他的手,紧紧贴在自己身上。在月光下,约翰尼的眼睛吃惊地瞪得老大。他把孩子拉过来,紧紧搂着她。嘴上却说:“你看月亮在水上跑呢!”   

最后一段说的是一旁听着的女儿弗兰西对这段对话感到恐惧,妈妈的过度现实和硬心肠让女儿无法理解。约翰尼有很多情绪在心头,不想让女儿对妻子有什么反感,可是妻子的说法又与他的人生观抵触,这种时候,他万千话语无法跟女儿说起,于是便叫她看那水中的月亮。好小说就是这样,没有过多解释,却让那复杂而纠结的情绪跃然纸上。

能说出口的愁多不是大愁,人到了投鼠忌器,最后竟要谈秋论月的时候,未必就是浪漫,没准是识尽了愁滋味,到了欲说还休的悲秋了。

文化强势与翻译弱势

由于操作简单,人工便宜,国内翻译行业动作特快,很多图书要不索性是同步出版,要不是国外刚刚上架国内立刻就有。一个月前,城市出版社冯编辑给我送了一本《橘子和柠檬》的成长小说,由于看着颇有意思,我想找原著Private Peaceful来读给孩子听,居然没有找到,我们图书馆没有,还必须通过馆际互借。到货之前,我给孩子读中文译本,他们听不太懂,他们现在的英文已经超过英文不少了。我于是一章一章地,看中文读英文,就这么半通不通读完了,原版书还没到。

我一直给国内出版商做事,其实美国这边的翻译出版还有很多处男地有待开发。法国人Le Clézio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美国出版商还不知道此人是谁,因为译本少啊。好不容易一出版商,在法兰克福书展上才发现了此人,还说“瞎松鼠也会撞到活栗子”(Even a blind squirrel eventually finds a nut),也就是有眼不识泰山,遇到一个还是瞎猫撞到死老鼠遇的。而与之相比,中国翻译市场应该规模大得多。此人的作品,八十年代的时候,许钧教授就翻译过。这也是文化的弱势使然,我们甘当小学生,不论是香花还是毒草都大量引进、翻译。

美国不知是文化上的傲慢,还是什么原因,翻译作品占全部出版的比例非常小。既然企鹅办到了中国,译林怎么不到美国开一分社来?这广阔天地,大有可为啊。

由于译作少,笑话就多。我前一段时间听过一故事,也叫“迷失于翻译”(Lost in Translation)。内华达州一高中生,选学法语课,学得很不好,眼看就要毕业,就要通不过了。学校这时候法外开恩,准许学生写一法语作文,或是翻译一篇有一定长度的作品,就可以毕业。那时候还没有turnitin这种防止作弊的软件,所以这位同学便去图书馆,问图书馆员要一本“没人知道的冷僻英文作者的法文译本”。图书馆员也不怎么识货,给找了一本,尤奈斯库的作品给他,法文的。其实这剧本本来就是法语写的。哥们回去誊抄好,交给法语老师。法语老师一看,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红晕。后来他这“译文”被学区选去参加内华达大学的外语比赛,并正式上台演出。三个评委中有两个干脆不识货,第三个知道尤奈斯库的作品本来是法文的,只是不解这位高中生这到底是要干什么,是不是用这种荒诞的行为来演绎一种荒诞的剧本?若不是这位教授的慧眼,内华达大学就要把这高中生的抄袭,当成“美国人”尤奈斯库的“法文译本”给出版了。

中文不好没药医

周围很多中国人,处在英文环境下,出于现实需要,一头扎进英文。或是日子久了,与英文耳鬓厮磨,日久生情,和英文越走越近,中文日渐生疏。我旧习难改,心在俄州身在汉,始终用中文读写。

去他娘的融入主流。

说到底,这是一直在做翻译造成的。翻译离不开好语感,不能话说得不是人话。当然,理解是第一要务。随着时间推移,理解好解决些,会在接触中提高。语言本身并不难,难的是与之唇齿相依的文化。身处这样的文化之中,自然认识会逐渐加深。(但话说回来,人未必非得到国外才能学好外语。安师大以前有一大翻译家力冈,一次俄罗斯没有去过(据说去世前不久才去旅游一次),可是他翻译的《静静的顿河》,无人不赞。)

再者,说到理解,好多不懂的地方其实可以问人。我有一老师叫Barbara,人特好,我问什么问题,她都千方百计给我找答案。前一段时间我告诉她,现在的问题,您也解决不了啦。说的都是您出生前的事呢!

她说甭急,“最近我参加一读书俱乐部,里面我最年轻(她也六十来岁了吧)。”所以她说:有什么世纪初的语言疑难杂症,例如女人装束,餐后甜点,尽管放马过来。

还有一些搞不懂的东西,如果网上查不到相关资料,我可以去问身边的同事。他们往往给我解释一番后,我就考虑在中文里面如何表达,有时候会纳闷一下:这个在中文里还真没有对应的。同事就说:这我可帮不上你了。
是的,茶壶里的饺子倒不出来也会堵得慌。总统上学前,腐败分子告诉他:去学校学点东西,从你这边耳朵里进去,从嘴巴里出来教给妈妈。总统放学回来说:妈妈,东西是跑我头脑里去了,可是怎么出不来呀?更多时候,不是出不来,而是出来之后七扭八歪,不能见人。英文不能理解我可以问人,中文不好没药医。

我以前有一翻译老师叫古绪满。古老师除了教学外,也是一翻译实践者,曾翻译《牛虻》等著。他上课时,能大段大段给我们背诵中国古典诗文。他说他平时一有空就看中文书,背中文。翻译过程中,他不是一句一句翻而是看完一段,把原文甩到一边,去翻成中文,回头再核对。这样他至少能暂时脱离一下英文的语境。我的做法和古老师有些颠倒,但是本质上我想差不多。我先是一句句翻译,尽量保证忠实。完成之后,将原书丢到一边,再不管英文原文,而是去大改中文。通常情况下,我每天晚上翻译,一个劲往前翻,翻得不顺也不要紧,反正就是往前翻。然后去睡觉。早晨闹钟一闹,我蹭地跳起来,跑到书房,手持钢鞭将“因为”、“所以”、“的”、“地”、“得”一一打死。幸亏中国翻译的稿费是象征性的,我们才有这个奢侈去猛删,删得一早晨下来,一篇文字就如同进中国股市滚了一番一样。要是码字儿能赚钱,我会不会往里头搀点三聚氰胺呢?

万灵节

去年翻译的《万灵节》(All Souls' Day )已经由译林出版。此书曾被德国一家报纸评为20世纪最伟大的50本小说之一。这是一本荷兰作家Cees Nooteboom的作品,故事主要发生地是德国首都柏林、西班牙和其它一些欧洲国家,是一部欧洲的思想小说(novel of ideas),此书的阅读对象包括:
欧洲文学爱好者;
旅游文学爱好者;
历史爱好者;
小资;
刚刚失恋的人;
摄影师;
录音师;
女博士;
女博士的男朋友;
即将前往德国柏林、或西班牙的留学生;
已经被我的广告折磨得不胜其烦的读者;
...
摘录:
什么样的化学反应,会把死亡和苦难,变成温和的追忆,叫那已经死去的人,音容笑貌重新出现?
你不相信艺术的不朽。真可笑。写作的人总信这个。他们是不朽的大师。完全相信他们会流芳千古,却不知文字印出来会被发霉,会被虫咬。即便真有什么存留下来了,我们说的是个什么时间概念呢?3000年?我们通过今日眼光阐释的作品,和当时写作者的原意有天壤之别…
…你为什么不拿本黑格尔的著作,来换那条鱼呢?
阿诺举起了杯子。“为我们短暂的生命干杯。为那些遨游在我们上方的成百上千万幽灵干杯,”阿诺说。“死去的王后,士兵,妓女,牧师…你们永远都不会孤寂。”
拥有(拥有是他的说法)主要语种的人,不管说的是德语、英语,或是西班牙语,总是想当然地认为,那些不幸说着小语种的人,不管一开始多么费劲,总是有义务让全世界其它人听懂自己的话。
(论欧洲语言中的阴性阳性)“你们的词语一跨过莱茵河就变性了。月光一照到斯特拉斯堡,就变成了女性,时间变成了男性,死亡成了女性,阳光变成了阳性。”
荷兰语和德语是远亲,只是分道扬镳了。你们德语本该和我们在一起的,不过却变种了,荷兰人觉得它听起来古怪。有时候声音太大。因为你们这个国家山多,谷也多。这声音带回声的。荷兰的地比较平,什么都在表面上。我们缺乏深度,不过好处是我们更清晰。你们德国人总是在寻找隐密的山洞,黑暗的森林,阴暗的山谷,茂密的山坡,怪不得这个地方到处都是瓦格纳式的迷雾,...女孩就是个例子。我说的是“女孩”这个词,在德文里,虽说的是女孩,你却得用its这样的代词:’Das Mädchen hat seine Puppe verloren.’女孩把自己的布娃娃丢了。你得承认,这听起来很古怪。好像女孩真是遇到了多大的不幸。在我们的荷兰低地,这种事情就不可能发生。每个人都会看出这一点。荷兰过去被大海覆盖,我们将海水抽干,晾上一阵,然后在上头盖房子,现在你可以从窗外看到一切。我们没有什么可藏匿的,没有迷雾,没有秘密,只是小女孩和她的布娃娃。在我们那里,‘女孩’这个词我们用阴性。你有没有听过翻译成荷兰文的歌德作品?
有知识的人遍地都是,不过很少有人既有知识,又能这么深入浅出讲解出来,且不居高临下,而是让你感觉到你能听懂所有细节 —— 至少是在谈话的过程当中。后来,你在脑子里回忆的时候,你发现你其实懂得太少,不过总能记住一星半点。
一个体系设计的时候只需几个人,其余的人得一直受其害。
他的希腊课老师谈到奥德修斯的时候曾经说过,一个完全自由的人,才有可能问:“我应该走向那一边?”
统一,他们对统一简直一点都不懂。整个国家像装在盘子上一样端给了他们,他们却不知如何下手。
现在是西德给他们的梦想埋单,不过是咬牙切齿地给他们埋单。
大部分人只是手气不好,拿了一手坏牌。不过就像人类常做的那样,他们尽力而为:他们遭封锁而自由,受操纵而清醒。他们既是受害者,又是帮凶,参与这样一个恐怖的误会,一个类似现实世界的误会:一个腐败的乌托邦。等钟摆摆向另外一边的时候,这乌托邦终告结束。不变的只有那痛苦,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还得承受另外一半人的自高自大,而他们只不过是拿了一手好牌而已。
一个城市之所以是城市,靠的都是建筑和声音。包括已经逝去的建筑和声音。每个城市都充满声音。
阿瑟说,“我昨夜的酒还没有完全醒过来呢。要是再喝,今天又废掉了。”(阿诺回答:)“你这一天废掉总比把酒废掉好。"
“是谁的书?”“我的。”“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问谁写的?”“啊,你猜猜看?”“我知道作者的名字吗?”“我不知道,不过他知道你的名字。”阿瑟把手伸到报纸下,把书拿出来。是一本圣经。
“欧洲人还没有转换到欧元呢。要是我们说了算的话,永远都不会转到欧元。我们辛辛苦苦一点积蓄都被见钱眼开的希腊人和意大利人给浪费了。更不要说波兰人和捷克人。他们已经在敲门了…”“不过你也得想想,五十年前,你们(德国人)还巴不得把他们占领过来呢!”
"我自己翘辫子前,现在的政府也倒不了。““真没有想到你这么喜欢他们。你不是老骂他们‘这伙混蛋’吗?”“是啊,不过也算是我的混蛋。我习惯他们了。"
人总是两个方向都可以跑的,你只要告诉他们去哪个方向便可。
她根本不屑去纠正他。男人无法容忍他人来纠正自己。
原来这位就是和自己睡觉的女子,不,是睡了自己的女子,只是这种事情谁主谁次也看不出来。
这位仁兄看起来活像一根穿着正式西服的胡萝卜。
他感觉好像是回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骑着个自行车,从心上人的家门口路过,却又生怕被她看见。
在当初构思出这些话语的城市,当年的奴仆成了主人,却又牢牢陷入另外一种奴役,一种更糟糕的奴役!奴仆们投票选举自己的主人,好去继续做奴仆,他们和主人只有名义上的平等!哪个白痴想出了这样的办法来?可是这样的疯狂却在扩张。成百上千万的人甚至为此而死。
人们都陷入了致命而肤浅的无思考状态,他们为了证明自己的个体存在,去看同样的笑话,猜同样的字谜,买同样的书(通常买了不读)。他们沾沾自喜、洋洋自得地做这一切,叫人郁闷不已。她认识的所有人都在练瑜珈,去巴厘岛休假,做指压按摩。他们忙忙碌碌参加各种活动,在家根本呆不住。很少有人能够享受独处。
“科学家要不就是计算工具,要不就是神秘主义者,你自己挑好了。"
真有恋爱这回事吗?我们只是听说有人被刺杀,被暗中跟踪,或是妒火中烧时互相开枪射击,可是爱情在哪里?
从前,女王和英雄们才是神话、悲剧的的题材。比如受罚的俄狄浦斯王,复仇的美狄亚,反抗的安提格涅。你们已不再是国王,或者公主。你们的故事对自己或许重要,对他人十分琐碎。不断持续的片段,新闻,肥皂剧。你的的哀痛不会再产生大量的文字,叫他人去潜心研究,直到你被人淡忘。这使你更趋肤浅,更趋短暂,照我们的看法,更有悲剧性。你没有回声。没有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