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6, 2009

正话反说

孩子来纠正我的英语了。 我知道这样的一天会来,只是没想到这么快而已。

有一天,我给费思说:You are a young lady, so…她回答说:“Why are you calling me a ‘young lady’? I am not in trouble.”接着她跟我讲,一般情况下,小孩子在家犯错误,家长给叫过来训斥,才说:Young lady, mind what you say!之类。当然也不能说我的说法错误。但是费思给我说出了一个新的情况,一个新的语境问题,这细微差别,她不说我还没有想起来。

前几天总统耳朵又痛又痒,他边抓边哭,说:My ears itch! Ouch. Ouch. This is not my favorite thing in the world. (我耳朵痒。啊呀,啊呀。这不是我最喜欢的事情。)

其实他要说:I hate this. 说成“This is not my favorite thing”是一修辞手法,叫understatement,这是我上大学后才学会的,后发觉是英语文化中幽默的一大来源之一,尤其用在自嘲当中,例如一个人自嘲说他的厨艺很糟,他可以说:I am not the best cook in the world.有回我跟一老师去拍录像,他演我拍,都是教学录像,没那么专业,我记得他自嘲说:We are not exactly from Hollywood.

晚饭说到了这个修辞手法,让腐败分子造句,她说:我们家房子不是小区最大的。

我在想,确实不是最大的,这有什么问题吗?很多人都说,夫妇之间不要试图教对方任何东西,因为潜在问题太多。像鲁迅许广平这样师生转化为夫妇的例子多得是,但是反过来就行不通。

但作为造句来说,她应该再往大里一说就好了,比如:我们这房子毕竟不是全世界最大的。这就好比“白发三千丈”这句诗,你说 “白发三丈长”,就不对劲,让人想起妖怪了。夸张就要夸得到位,不然就是汪汪俯卧撑 —— 两头不着地。

本想说说understatement, 结果说成了夸张。显然,这也不是本世纪最好的作文。

1 comment:

  1. 嗯,看你的blog我越发觉得受益匪浅了,简直每篇都是堂英语课……太感谢了,没准以后可以集结成一本另类语法书,一准儿好学,看了就忘不掉……呵呵,谢谢南桥老师!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