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28, 2009

春晚26周年祭

今年的春晚相声和小品我看了一部分,就像吃苹果吃到了虫子一样,不想再往下看了。这个现象有个说头,叫惨不忍睹。我不想批评,我要全盘否定它。这什么玩意?根本就是零分。

比如我一向喜爱的赵本山小品,今年就十分失败。以前赵本山的小品比如卖车、卖拐、扯淡这些,都还是讽刺社会现象,都还言之有物,现在,尽拿中央电视台的节目(或者类似节目)开玩笑,比如《艺术人生》、《星光大道》。感觉是个小圈子里的几个人在自得其乐,近亲繁殖,老是拿央视的几个节目几个人说来说去有什么意思?不同的是不取笑倪萍、崔永元了,改毕福剑了。换汤不换药,农村有句俗话,话讲三遍比屎臭。同样的笑话老是讲,让人看了想哭。坐井观天的创作人员忘了央视的水井之外,还有一片广袤的大地和浩瀚的大海。晚会号称是给“广大人民群众”看的,演出起来就把人民群众忘到了一边。好像人活着就是要为了上他央视节目,或是像倪萍或者、“白云”、“黑地”那样出什么《日子》、《月子》似的。这是这一小伙艺人的自恋!可见央视裤衩挺大,胸襟特小。我们这片土地有960万平方公里,生活着13亿人,一年的365天和56个民族的360行里,每天能产生多少人间喜剧!与之相比,中央电视台的孤芳自赏与固步自封是何等的可笑、可怜、可气。抓住网民的几句笑话就以为“与时俱进”,我看在集思广益这个层面上,太小儿科了。

另外,没有了范伟的赵本山,就好比周星驰没有了吴孟达,就好比两条腿缺了一条。本山大叔应该买拐了。但是话说回来,考虑到赵本山题材的萎缩,范伟急流勇退是对的,不然一起淹死。小沈阳让人很别扭。是的,他卡拉OK唱得不错,可是那又怎么样?潘长江还能翻筋斗!我家的闹钟还带收音机!这个没啥。小沈阳让人感觉阴盛阳衰,本来还指望着开年大吉,是个牛气冲天的一年。

如果说范伟是不该走的走了,另外一些人则是该来的没来,不该来的来了。我对黄宏、郭达、蔡明这些艺人都很欣赏,可是这几张脸显然已经成了春晚脸,定型了。想起春晚,我眼睛一闭,就想到了郭达,眼睛一睁,仿佛看到了蔡明,我的眼睛一睁一闭,黄宏就在四处晃悠。这还就没别的人了吗?范伟都能走,别的人整个换一遍,一个老面孔都不上又何妨?

冯巩自然是紧跟时代脉搏,那些年中国足球红火的时候拿施拉普拉的头发取笑,现在是拿海归取笑,这都没有问题,可是给人添堵的是,他总在关键时刻,快到倒数1/4的位置,要设法抖出点“寓意”和“思想”出来,或是要设法弄出点让人掉泪,或是一身鸡皮疙瘩的东西出来。可是等你真要感动得鼻子一酸吧,他又想起来这是相声,于是立刻转弯搞笑,所以这个结果就是让人哭笑不得,笑得不痛快,哭又哭不起来,就这么个不上不下的玩意。这个结构似乎从来就没有变过,唯一的创新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成鸭,搭档牛群不见了,变性成了一女的。

当然,往包袱里塞主旋律的秤砣不能怪演员。演员一不能低俗,二不能讽刺,幽默何曾谈起?这种不完全幽默就好比被煽了的公牛一般。

我相信,这些相声小品,单独放某个小晚会里,都还不错,可是这些玩意堆一起,堆三四个小时,就有点困难了。这个不能怪辛辛苦苦的演员和导演,他们的发挥不可谓不出色,可是把事情做好(do things right),不比做该做的事情(do the right thing)更重要。整个晚会首先是受各方面影响,内容空心化,都挑安全的地方死劲蹦达,失去了讽刺就剩下讴歌,讴歌四个小时,你还不让人呕吐?

节目还想各方面讨好,整起节目来还要照顾方方面面,所以惨败是必然的,小败是正常的,成功是没指望的。这个形式完蛋了,谁来糟蹋都一样。将郎昆换下来,让圈外的郎咸平上,也坏不到哪里去,让张艺谋来导,也好不到哪里去。朱光潜先生说过,文艺有生发期和凝固期。春晚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进入了凝固期,该寿终正寝了。在这个多种媒体,多种渠道的今日,一家独大的央视春晚应该解体,让地方电视台百花齐放去。不然的话,就好比电影《日不落大道》里的那个曾经红遍一时的过气女星,到了五十多,还死不服老,还活在幻觉里,追忆着昔日的辉煌,死活不肯承认默片时代已经过去的事实,千方百计要昔日重来,于是便成了可叹的笑料,成了一种见不得人的尴尬。

刚才我的话没有说完,什么叫do things right? 就是你把一件事情做好,可是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是你如果不掌握正确方向,那么你跑得越远越快,错得越多。用我初中物理老师的说法,挑担子走平路 —— 做的都是无用功。所以节目成败,跟导演、演员、节目关系不大,跟媒体的管制、环境、氛围关系很大。

那么什么叫do the right thing(做该做的事呢)?该做的事情是将春晚废掉,让这些优秀演员散落出去,在不同的地方电视台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谁说赵本山一定得有个传人?谁将大家逗乐谁就是新一代的赵本山,这个和赵本山本人的意愿无关。

另外,春晚办了二十五六年了吧?这是一代人的时间,这个办一次败一次,办两次败一双的春晚,倒是霸占了几代人的除夕。够了!当央视说“给全国人民拜年了”的时候,其实是在说:“给全国人民催眠了”!它让人误以为看春晚就是这个时代过年的一个新传统。这是不对的。没了春晚,可能大家的年过得更好。我记得以前小时候过年,吃完年饭大人孩子还打着灯笼、电筒四处跑跑,看看平时不会看望的村里老人,朋友,后来除夕被春晚化以后,家家户户就守着电视看春晚了。没有必要得意于这25年来,一个新传统的产生,而应反思,这一个越来越糟糕的传统,以劣币驱逐良币的方式,造成了多少传统的消亡?

男女有别

以前开过女性玩笑,招来了不快。为忏悔起见,我去图书馆借来了一部电影《小妇人》,想知道这伙人到底咱回事,想加深认识,增进友谊。

《小妇人》本是本美国经典小说,也是被改变成电影、戏剧、电视最多的一部小说。比如电影版,就有1917, 1918, 1946, 1948, 1950, 1958, 1970, 1978, 1979, 1994, 2001等版,美国女星,无一不以出演《小妇人》中的角色为荣,这就好比中国女演员得去演演红楼梦一样。《小妇人》经典得我看可以让《小妇人》研究成为一门学问,叫“小学”。

我看的电影是1978版,好家伙,居然看得热泪盈眶。至于有什么东西在感动我,我也说不上来。我毕竟来自火星,对水星人的心理世界还很陌生。但是我发现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女人成长的心路历程和男人是很不一样的。“小妇人 ”(Little Women)讲述的故事,其实是小女孩如何变成女人(Little Girls Becoming Women). 这个过程中,女孩有着各自不同的挣扎和成长的烦恼,比如虚荣、害羞、易怒和形形色色细腻得我这老男人描述不上来的人际关系问题。

女人太复杂。其实男性有时侯诬蔑女性,与其说是恶意攻击,不如说是由于无法理解,或者用我们文学老师的话来说,“无法把握”,继而产生一种受挫感。很多人说斯特林堡是个厌恶女性的人,其实斯特林暴是因为对女性的捉摸不定深感受挫。另外,斯特林堡死后,《纽约时报》采访了斯特林堡遗孀,这位遗孀说他根本不是恨女性,而是憎恨女人抽雪茄、穿皮靴、要权利这些做派。刚刚去世的“兔子”作家厄普代克也是,《读者文摘》问他:在《女巫和寡妇》中,女人有魔力,男人抵挡不过她们。一个女巫直接了当地说:男人是用来生孩子的。。。就这个用处。“厄普代克说他确实觉得女人掌管天下了,生孩子,养育孩子,男人只是一种身外之物,是一种意外,虽然必要,但属意外,男人也不享有过去那种大家长式的责任了。”( ...women are the race. They bear babies and are chiefly responsible for them. Men are just appendages, really-necessary accidents, but accidents nonetheless. And they're letting go of the patriarchal responsibility they have traditionally enjoyed.)

女人最复杂,莫过于成长过程的复杂。关于女性成长的书(coming-of-age)有那么多,可能是因为女性的生理变化、荷尔蒙诸如此类的东西在作祟。男孩一般都是三步并作两步,三下五除二,说大就大了,再回首恍然如梦,再回首我心依旧。好像男孩子就是小几码的男人,男人就是大了几码的男孩,量变多过质变,哪有这么多烦恼啊,困惑啊,迷茫啊,这些的。男孩成长过程中多余的激素,都在打架、打牌、打球、打游戏中消耗掉了。

女人就不同,女孩就是女孩,女人就是女人,量变变成了质变,就好比一只大青虫变成了花蝴蝶。《小妇人》就描述了这个青虫变成蝴蝶的过程。这个过程是神秘的,也是莫名其妙的。一个小女孩,本来你和她处得好好的,突然一下子,她长大了,你都根本认不出来了,就成了一个陌生人一样。这是因为你和她之间的“化学”变了。可是这个变化,这水转山不转,她们不说,男人是不会知道的。

这小说或者电影,建议每个还单身的男同胞都去看看,将《小妇人》作为一本更好认识女性的说明书、指南、向导来看。

顺便说一句,男女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你不能以掩耳盗铃之术,去抹杀这样的差异存在。以前新加坡的许牧师说过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男女平等就是让男人做男人,让女人做女人。但是最近几年好像流行中性化,李宇春红火之后人们感慨:生男生女都一样,后来赵本山又加了一句:都是一个小损样。

男女差异不是你好我坏,我高你低,而是一种不同。正视这种不同能让人们心安理得地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我们的本质工作分别是什么呢?或者不如说,我们的本性是什么呢?《愤怒的葡萄》中裘德老妈说了一段很经典的对比:

Well, Pa, a woman can change better'n a man. A man lives sorta - well, in jerks. Baby's born or somebody dies, and that's a jerk. He gets a farm or loses it, and that's a jerk. With a woman, it's all in one flow, like a stream - little eddies and waterfalls - but the river, it goes right on. Woman looks at it thata way.

大意是:老头子,女人比男人更能顺应变化。男人嘛,怎么说呢,总是那么一楞子一楞子大起大落的。出生啊,死亡啊,这就是个大起大落。买田置地啊,或是土地没啦,那又是个大起大落。女人呢,就好比水流,就好比一条河,中间也有个波折、瀑布啥的,可是河流总归还是河流,还是接着往前淌。女人就是这么看的。

听到这段话后,再看到女人我就立刻脱帽致礼,肃然起敬。

Tuesday, January 27, 2009

冰雪暴

中国春节美国没有放假,不过天公作美,下了一场冻雨,一下子山舞银蛇,原驰蜡象了。雨一下,在极低的气温和寒风中,迅速变成冰,于是整个校园成了巨大的天然溜冰场。学校宣布下午开始停课,今日继续停课。于是回家。

发生这种icestorm的时候,一些电线也被冻雨坠断,晚饭之后,家里突然停电,只好去睡觉。夜间电来了,家里所有电器上都有钟,几乎所有钟都要去调。调完之后,墙上、微波炉、锅灶、几个闹钟显示的时间分别是9:25, 9:26,9:27,9:28,9:29,9:30...

今日白天下雪了。好久没有见到雪的小朋友立刻兴高采烈跑了出去玩雪了。可惜 俄克拉荷马这雪很干,一粒一粒的,像粉末一样,终究没有做成雪人。但是地里的虫子大概都冻死了吧,瑞雪兆牛年!

也给各位朋友拜个晚年了!







Wednesday, January 21, 2009

剪刀·锤子·布

1781年,英国人康瓦利斯勋爵在约克镇向美国开国元勋递交投降书,此后两人就谁先离开发生争执,后来的解决办法是剪刀锤子布。日本一家公司要拍卖所收藏的所有印象派画作,苏斯比拍卖行和克里斯蒂拍卖行同时竞拍,日本公司也不知道把生意交给谁好,便发电子邮件让两家拍卖行自己解决,并“建议使用诸如剪刀锤子布之类方法”。最后克里斯蒂拍卖行采纳一位高管的双胞胎女儿(十一岁)建议,出剪刀胜出。

这是最近在一本名叫《剪刀、锤子、布》(Rock, Paper, Scissors: game theory in everyday life)的书上看到的一些趣事。此书作者Len Fisher是个科普作家,他写的《如何泡面包圈》(How to dunk a doughnut)曾获美国物理协会最佳科普书籍奖,同时,这个“泡面包圈最有效方法”使他获得了“搞笑诺贝尔奖”(IgNobel Prize). 如果“搞笑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等一等,没准会将奖授给他这本新书。那么颁奖词应该是这样的:表彰Fisher博士用“剪刀锤子布”的方法,解决了七种著名困境下优化决策的难题。

但事实上,一些决策困境,如果能有解脱的方法那也就不叫“困境”了(dilemma). 书中介绍的关于华盛顿和拍卖行用剪刀锤子布的方法定胜负的事实,没有让我有很大收获。剪刀锤子布的游戏当中,完全没有一个一定会得胜的法宝式策略,胜败几乎都是随机的。但是我也发现,如果男人和女人一起玩的时候,男人出锤子(或英文中说的rock)的比例更高一些。

这本书是想介绍一些游戏(博弈)的法则和思维,借以解决人与人之间合作的问题。儿童时代的游戏,是成年后各种人际交往的原型。换言之,成年后的各种交往、合作、冲突,简单化了还是各种游戏。各种游戏都有特定的规则、胜了会得到不同的奖赏,输了会得到惩罚,不按规则也会受到相应责罚。有时候同一件事不同的参与者其实是在玩不同的游戏,所以才会出现各种莫名其妙的争端。在游戏或者说博弈当中,有一些结果是随机的,但也有一些策略,用好了能帮人走出困境。比如书里介绍的一个游戏,如切蛋糕,作者的办法就很管用。一般情况下,父母切蛋糕给两孩子,如果两个都不是孔融式的好孩子,那总会有一个说分少了。怎么样造成一种“没有妒忌的区分”呢?办法是让两个孩子一个切,另外一个选(I cut and you choose)。切的人如果大小不一,那么最终有可能自己倒霉。这个原则被用来解决了很多公海纠纷。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发生公海海域纠纷,联合国就用这种“你切我选”的办法,确保尽量公平。夫妇离婚瓜分财产,也常常使用这个办法,因为是一个人分,另外一个人选,偏心的做法有可能导致自己倒霉。

书里还有个例子很有意思,说过去一些一夫多妻的部落,一个人有两个妻子,丈夫死后,大老婆坚持说自己应该拥有丈夫的全部财产,小老婆说自己拥有一半财产,结果部落长老的判决法为75:25,遵循的原则,用本书里的说法是“争议部分均分法”(equal division of contested sum).小老婆的那一份(50%)是有争议的一部分,所以平均下来是25:25。再加上原来没有争议的部分,结果就是75:25.

现在请数学水平比较高,且又喜欢思考二奶甚至三奶问题的朋友再看如下这个更复杂的问题:一个人有三个妻子,他死后三个妻子分别认为自己该得100、200、300块钱的财产,结果发现丈夫的财产只有200块,部落的宗教长老的分法是50,75,75。根据诺贝尔奖获得者Robert Aumann的说法,这个貌似荒唐的分配,居然是最合理的分配,请根据equal division of contested sum的原则给出说明。这个我一直没有想通,幸亏没有遇到如此复杂的问题,否则真还扯不清。

你或许会说,一夫多妻制度真的不好,在财产问题上会伤害多少脑细胞啊。可是一夫一妻制下的财产问题未必就是小菜一碟,参见电影《双重保险》(Double Indemnity)相关介绍。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与本案无关。

那么还有什么办法能促成合作,缓解争议呢?作者在书中也提出了一些很实用的建议,例如:

再拉一个人进来(Bring an extra player in). 这个道理不好解释,但是例子倒俯拾皆是,比如作者说他家里出现各种矛盾的时候,往往姨妈一来,问题都解决了,不是姨妈来了解决问题了,而是姨妈成了新的矛盾的焦点,所有人都转而对付她了。

设法造就“风水轮流转”的局面(set up some form of reciprocity). 比如你对某人的孩子不好,如果有朝一日你的孩子有可能落在他的手上,你会采取完全不同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都要还的,”那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双方就更有可能达成协作了。

大组划小组(Divide large groups into smaller groups).让一大群人达成合作很难,如果将一大群人分成小组,在小组之间达成共识可能比较容易些,我想这其实就是各个击破。但是另外一个两难的局面是,划分之后,在这不同小组之间达成合作更难了。

此书可能喜欢逻辑和数学的人会十分喜欢,可是很多地方我似懂非懂,所以只能说些皮毛。但是这里的一些浅显原则我倒是学会了,尤其是“争议部分均分法”。我记得以前和汪教授合伙做生意,他欠我一百万块,他矢口否认,说一分钱不欠。根据“equal division of contested sum”原则,我们争议的部分是一百万, 平均下来… 请汪教授速支付我50万。

天佑各国

奥巴马上台,非但是一个总统的就任,也是一个个人英雄的崛起。以至于标有奥巴马头像的商品现在铺天盖地。不管我们多么钦佩奥巴马个人的魅力,我们不要忘记,奥巴马担任的是美国总统,不是联合国秘书长,他效忠的是美国,所以他的就职,对于我们一般看客的意义,就是一个敢想敢做,勇于实现梦想的个人榜样。我很羡慕美国有这样的社会流动性,能让一个黑人,一个第二代移民成为美国总统,这就是美国梦吸引人的地方,希望中国能朝这个方向去发展。

但是国与国打交道,利益会发生冲突。换了语境来看一个人,有的人就像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有的人就像罂粟花,看起来美,吃起来毒。例如布什执政期间,国内民望不高。但是平心而论,他对中国算是十分友好。

奥巴马的就职演说里有这么一句话: America is a friend of each nation and every man, woman, and child who seeks a future of peace and dignity, and that we are ready to lead once more.“对追求和平、尊严的世界各国和全世界的男女老幼来说,美国是你们的朋友” ,但是紧跟着的一句话是:“我们准备再一次担当领导角色。”前后两句似乎是前言不搭后语,但是实际上很“美国”。第一,他是在说美国站在和平与尊严的一边。是不是这回事,在更大的语境下,这是很值得商榷的一个命题。第二,美国是愿意和各国合作的,愿意和各国人民交朋友的,但是前提是:on our terms (按我们的方式),让我们做领导。从历史上看,美国能不能继续做国际领导,其政治经济军事实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要看其道义上的合理合法性。

奥巴马演讲的结束,他的说法是 上帝保佑你们。上帝保佑美国。这是套话,但也是个提醒。这总比“天佑吾皇”进步一些,但放在世界的大环境下看,也是另外一种自私。有一次在一美国人的查经班上,美国人山姆说过一句话:我们美国人总打自己如意小算盘:God bless America and nobody else.(上帝保佑美国,别管他人)。音乐家欧文-柏林在军队服役期间还写过一首歌,叫《上帝保佑美国》,此后成为美国经典爱国歌曲,被歌手Kate Smith唱得大热,变成了美国的第二国歌。后美国人Woody Guthrie都听得过意不去,写了首This Land Is Your Land, 摆脱了“上帝保佑美国”这种腔调里的自以为是。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若是美国失去了道义力量,上帝是不会保佑美国的。若是美国走在正义的道路上,自然会被上帝保佑,虽行在死荫之幽谷也必不至害怕。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有人让林肯总统一起祷告,祈祷上帝站在他们这边(pray that God is on our side)。林肯回答说:我不做这种祷告,但是如果你祈求我们站在上帝这边(We are on God’s side),那么我加入。这虽只是语序之差,意思却截然相反,pray that God is on our side有点把上帝当旗号用的意思。而pray we are on God’s side, 则是要严于律己,将自己当作他使用的器皿。林肯之所以超越种族、国界,成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尊崇的对象,正是因为他能够有这样的谦恭和虔诚。但愿走着林肯路线进入华盛顿、手按照林肯的圣经宣誓的奥巴马,能够继承林肯的精神衣钵,而不是把上帝作为一个工具,把“上帝保佑美国”当作一句口头禅。

Monday, January 19, 2009

马马雅虎

今天是马丁路德金日,是美国一公共假日。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明天,马丁路德金的一个梦想将成为现实:黑人奥巴马将宣誓担任总统。

马丁路德金的民权运动是跟印度甘地学的,甘地呢,是跟梭罗学的。甘地在南非期间被逮捕,在法庭上念的就是梭罗的《论公民的不服从》(On the Duty of Civil Disobedience)。说梭罗这一篇文章,促成了印度的独立,奥巴马的上台,也不算多夸张的事。所以我们说:笔胜过剑。顾炎武说过一句话:易降猛兽,难服寸心。利用极其暴力的手段制服一个人,是不具有长期效果的。甘地在解释他为什么要用非暴力手段对付英国殖民者的时候,他说他是用他的非暴力,衬托出敌手的残忍,显出他们的不义来。在一个丛林法则的社会,义与不义有什么不同吗?当然。从历史上看,即便是打战,大家也讲究个“师出有名”,因为人心向背,决定着仗是胜仗是败仗。强大和专横不是纵横四海的好理由。

但无法让人心服口服的时候,一些暴君就去惩罚人的皮肉。“他们奈何不了我,便打定主意惩罚我的身躯。就像群顽童,无法惩罚他们憎恨的人,就冲他的狗撒野。”(梭罗)可是惩罚人们的皮肉,你能得到的,最多只是一具尸体,一不小心还会造就一个“烈士”。

梭罗、甘地、马丁路德金这三个人有三个共同点,一是崇尚非暴力,二是不合作,三是他们都是强驴,执拗得让人无可奈何那种,梭罗拒不向不废除奴隶制的政府纳税,乃至入狱。甘地拒不使用南非政府的良民证,“打死了你得到的是我的死尸,不是我的服从”。历史是一些倔强的人写的。对了,我忘了他们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关注社会正义。这个社会正义超出了法律。就如同甘地到了印度(当时是英国殖民地)后一样,有些法律是恶法。在恶法面前,很多人的选择是胳膊拗不过大腿,顺从罢了,可是也有一些人,像甘地一样,当着警察的面,忍着敌手殴打,将一张张做顺民的证件扔进火里。

《甘地传》的电影里我印象最深的一个场景,是甘地领着一群人游行的时候,一个矿区老板派来大批骑兵要向人群冲来。这时甘地的一个伙伴叫大家全部卧倒,卧倒之后,马就原地踏步,不来践踏了。后来的英国将军,对一群手无寸铁的集会群众开展大屠杀。两相对比,想来人连马都不如啊,因为马尚且不去践踏已经卧倒在地的人。 《格列佛游记》里头说的马是一种文明、高尚的动物,人都是Yahoo. “雅虎”这个翻译方法挺好,人看上去挺雅挺美,心里是老虎野兽。《军火大王》(Lord of Wars)电影里,军火大王(尼古拉斯-凯奇)的弟弟在厨房贴了一招牌: 谨防恶狗。军火大王问:你这里没狗啊?弟弟说:我觉得我心里有只恶狗。

形形色色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之所以成功,是因为这些运动的倡导者叫人去驯服心里的恶狗,让外在的那些恶狗自证,

故而在道义上胜利了。一旦在道义上胜利,在人性上胜利,践踏者就已经败了一大半了。

人何必相互践踏呢?甘地有次走在路上,和狭路相逢的白人种族主义者拦住,甘地说了句话: There is room for us all. 是啊,以天下之大,容得了你也容得下别人,本是同根生,相践何太急呢?不能比《甘地传》里的马还没有人性吧?

Wednesday, January 14, 2009

Year of the Bull

Fool's Mountain的LC来信说,为什么牛年人们不说the year of bull,而说the year of ox呢?上Google查询,发觉“year of the ox”有728,000条,而“year of the bull”才126,000条。那怎么办,是不是少数服从多数呢?我觉得不行。查wikipedia,发现“year of ox”,是不妥说法。因为ox是指阉割过的公牛,而bull才指未阉割过的男牛。

如果大家希望讨个好说头,就不要让明年的牛年成为“阉牛年”,那么就不要说year of the ox了,可以说year of the bull. 但是世上的事情很怪。或许这种没蛋的year of the ox就是一种暗示,一种威慑。我对牛博网的言论有些并不认同,可是见它被关掉很是不平。如果牛博网不叫bullog, 而是自我阉割一番,变成oxlog, 去做一头牲口,或许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惨死,树倒牛人散。

在美国阉割的公牛还有个说辞,叫steer. 这个和ox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在于ox不但被阉割,而且是用来干活的(draft cattle),如拉车、耕田。只是我很好奇,如果不是为了让它干活阉割做什么?难道是一种业余爱好?

或许会有女权主义者抗议,既然公牛还存在阉割与否的问题,那么牛年不直接叫the year of the cow算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十二属这下麻烦了,比如虎年,要不要变成母老虎年year of tigress呢?鸡年要不要变成year of the hen呢?有点棘手,就好比男性我们可以称为Mr., 而女性分为Mrs. Miss. 一样。

事实上,母牛之间似乎也分很多品种,其实cow是指生过一两头牛崽的母牛。尚未生养的母牛叫heifer. 换言之,即便我们把牛年称作year of cow, 也会引起一些未婚女性的抗议,认为cow代表不了她们。再说cow有时侯是骂人话。我们以前学英语,得知cow是指“奶牛,母牛”。严格来讲,奶牛是 “dairy cow”, “milking cows”.

那么牛的总称是什么呢,复数可以是cattle,当然我们可以说明年是 year of the cattle,但是在英语中的一个时期,cattle也指所有牲口,包括驴。直到今天,我相信有些英汉字典里的解释还是“牲口”“畜生”。无论怎样“公牛年”(year of the bull)总强过“畜生年”(year of the cattle).再说股市、就业、金融,2008年大熊市,我们当然希望明年的市场生龙活虎,如同一直未曾阉割的公牛。因此,我建议说year of bull. 这个bull,冲是冲了点,可是持续一年的萎靡后,难道不可以嚣张一下,雄起一下吗?可以的。

LC朋友建议说叫year of the maverick, 这也是统称,属未曾阉割的牛,甚至那些没有被特定牧场打过烙印的牛。可是去年自称maverick的John Mccain以及被人以lipstick on a pig当笑话的“男牛女猪“总统竞选团队,惨败给奥巴马这政坛黑马。

还是year of the bull吧。

Tuesday, January 13, 2009

从软实力到睿实力

中国近年来提出的“软实力”(soft power)曾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软实力”究竟有没有“软着陆”,有没有产生应有的国际影响,值得去评估。

在扩大对外影响的过程中,一个最著名的项目是在世界各地设立“孔子学院”,或是在学校设立汉语项目,以弘扬中华文化。这些项目通过国家对外汉办“专营”,集中管理。在我看来,这个做法有个致命弱点,那就是在发展上缺乏后劲,缺乏可持续性。如果不朝“本土化”发展,最终难以做大。

一般情况下,汉办派出的管理人员、教师,有不少是抛家别口去外地参与项目经营和教学的。他们有努力工作的动机,但未必有一个把项目长期经营好的外部条件。在外驻扎一两年时间,长又不长,短又不短,给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造成极大不便。举个很现实的例子,比如让你去一个地方教汉语一年,在那里没有车辆寸步难行。学车吧,你买车了,学了,过了一年你又得卖了回去。不学吧,太多不方便。要是到了一些公共交通根本不存在的偏僻地区,出门寸步难行,不疯掉就谢天谢地了。当地中国社区一般还很帮忙,能给这些外派的同胞帮些忙,但是大家毕竟都有自己的事情,相距又远,目前的做法根本不是长久之计。

我认识不少汉办派出来的老师,她们工作很负责,但是客观上很苦很孤独。我有一友在一孔子学院当主任,妻子孩子在国内,两地分居。但是这样的机会放弃又有些可惜,于是就出来了。这一出来不大打紧,两头都在独守空房了,好像不大和谐。

另外,老师由于短期项目多,更换频繁,有些可能适应不了当地的环境而离开,或是转入读书等其它出路,在更换新老师的时候,又面临教材、教学方法的一贯性问题。目前,该项目还处在婴儿期,这些问题都不明显,影响也不大,以后,这些问题会一一暴露。但是根据我近距离观察,对外交流的劲使得很大,效果却不大,中国在国际上经济、政治、军事地位的提高,和人们对学习中国文化的兴趣并没有出现同比增长。

我总在想,为什么国家对外汉办不利用当地华人华侨社区的力量呢?很多中国人已经定居在本地,其中并不缺乏有兴趣、有能力持续开展对外汉语教学的人才,在后勤上也不需要各方担心,甚至在当地树大根深,很容易发挥影响。

我自己过去就曾在当地办过中文学校,当时丝毫没有得到官方在教学资源甚至道义上的任何支持。现在在俄克拉荷马,当地华人社区也有个非常好的中文学校,做得有声有色,对向下一代和国际友人弘扬中华文化发挥着积极的影响。为什么国家对外汉办不跟这些民间机构合作,一起把软实力做实,做到有声有色,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能,不要落到如今这样不硬不软的境地?出于管理的便利,而一味自己去“专营”,或许这中间有利益的考虑,但作为全民族来说,这种做法有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最终还不能取到应有的效果,很值得反思。建议拓展思路,多方合作,把事情真正做好。不要让管理的便利压倒一切。

被提名为奥巴马政府国务卿的参议员希拉里,在今日举行的任命听证(confirmation hearing)上,提出了一个新的外交理念,那就是smart power(睿实力)。她说这睿实力是指“美国离不开世界,世界离不开美国”。这里一个值得借鉴的思维,就是美国利用世界各国伙伴的力量,像杠杆一般发挥更大影响,而不是像布什政府那样和任何异己力量都不接触,单打独斗,最终吃力不讨好。

包括海外推广汉语在内,希望我国在对外交流和交往上,也能学着点,不管硬实力软实力,能落到实处,发挥积极作用的实力,就是睿智的实力。不然的话,soft power会变成superficial power, stupid power,最终是small power.

刘诗昆打老婆

在网上看到钢琴家刘诗昆打老婆的故事,众说纷纭,我坚决不相信他先动手。我想起了一则笑话:

从前FBI招收一名杀手,很多人应聘。FBI 的考官给每人发了一把枪,告诉他们说:我们只有一个考题,你的配偶就在那小屋里,你进去给杀了,就录取了。

第一个男的说,“长官,我不考了。”

FBI考官说:“滚。”

第二个男的进去之后,哭着出来了,“长官,下不了手啊。”

FBI考官说:“滚。”

第三个是个女的,进去之后,里面发生了一阵激烈的搏斗声。过了好半天,女的大汗淋漓走出来说:“长官,你给的枪里没有子弹,没有办法,我用椅子砸了好半天才把他砸死。”

Sunday, January 11, 2009

恐龙故事

费思的老师让家长帮助每个小朋友做个恐龙的雕塑,让小孩子发挥想象自己用蔬菜,Legos, 橡皮泥什么东西做都可以。费思用Lego做了恐龙,用家里周围的竹子和树叶等做了周围的环境,还用洋葱挖出了一个恐龙洞。完了之后,她还写了个故事,我觉得很有意思,给录了下来。 大家猜猜最后的恐龙声是怎么来的?



Crunch! Crack! Snap! My dinosaur’s name is Te-Rex. “Te-Rex! What are you doing to my tree?”
“Grrrr!”
“ Okay! Okay! So you are making a fire for toasting your bamboos for breakfast. Right?”
“ Ssss!”
“ Oh Well, you already made a fire. Good luck on your toasted bamboos while I am making my fire for a toast. “
“Grrrr.”
“ Oh. So you will let me use your fire? “
Te-rex has a long neck for eating leaves on trees. Some dinosaurs are meat-eating dinosaurs. They eat other dinosaurs, their babies or even us. Beware! I’m glad that Te-rex doesn’t eat us. Here comes a scary one….
(Sound of a scary dinosaur approaching)
The end.

Choose your poison

很多地方由于地理环境的缘故,会有一些特定的天灾,如加州地震、纽约严寒、新奥尔良飓风。人们在选择居住地的时候,只好做出个选择,这时候人们会说:Choose your poison(选择你的毒药). 而在经济发展当中,有时候人们也需要选择毒药,比如在高通胀和高失业之间。Choose your poison一般是指我们的不同选择,都有它的弊端,可是到头来,还可以做出选择。

古代皇帝,下令处死一些地位特殊的人时,常用赐酒、赐剑、赐绫、赐绳这些方法。杨贵妃、岳飞、年羹尧就是赐绳赐绫绞死的。伍子胥是赐剑让其自刎的。苏格拉底和吕不韦是喝毒酒死的。

那时科学技术尚不发达,统治者日子比如今好过一些,证明自己的行为合理合法,只需找条鱼来,塞一个写有自己是真命天子的短信进去即可,或是跟人说他出生前,他的母亲梦见自己和一条大龙交媾。总之,这伙人都以为自己是真命天子,故而要人死的时候特有信心,特理直气壮,分明是让人“被自杀”,用的却是主动语态,叫“赐死”。言下之意是你这人罪该万死,我还给你一个选择,你还不谢主隆恩。

换作今日,要是太监来,会怎么说呢:“某某某,大放厥词,大逆不道,被和谐多次,仍不思悔改。现赐三鹿奶粉一包、精神病院入院证明一张,俯卧撑垫子一个,令其择其一而自我折腾,至死方休。钦此。”

Friday, January 9, 2009

Home Depot 撤销赞助

下班回家路上,公共广播电台播出了一则专访,说由于经济不景气,美国家具用品公司Home Depot 拒绝继续赞助美国冬奥会队伍。离出征2010年冬奥会不到14个月时间,美国冬奥会队伍一下子没米下锅了。


在此之前,冬奥会队员一直受聘在Home Depot做着各种各样的兼职工作,但是拿全职工资。广播电台采访的一位女队员平时的工作是在Home Depot的地板地砖部当销售工作(Flooring specialist),做得还很开心。 Home Depot 一撤赞助,她很受打击。不过还是在傻呵呵边说边笑,说要找别的赞助商了。


由此想到,我国的奥运会队员真是幸福得不行,在奇怪的体制下,一切国家包办。一旦成了,那么荣誉、金钱、地位就像下冰雹似的,纷纷都来了。当要是输了,也会很惨的,尤其是一些女子举重队员,据说后来出路很不好。总而言之,这是个很变态的体制,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弄的。也不是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的一个好办法。


好歹Home Depot那位兼职的奥运队员还会销售地板,地砖。

折腾“不折腾”

在网上看到有记者说“不折腾”这个词难倒外国媒体,说以后会以“Bu zheteng”成为英文的“专属名词”。当然,这是一个错误说法,这不叫“专属名词”。要是收进英文,那叫 “外来词”。当然,这不大现实,因为”zhe”在英文里人们都不知道怎么发音。一不会发音,二不知道意思,弄个外来词半生不熟夹在叙述中间,是要当饭吃呢!老哥,慢慢做梦好了。

这其实说明了一些人“领导专用”、“专供领导”成习惯了,连个普通的说法,都要弄个专属来。我们领导人照稿子念公文多了,突然一下子说句人话来,大家于是就说“幽默”,甚至认为不可翻译。我想起电视剧《宰相刘罗锅》里和绅和大人在皇上跟前那一脸谄媚来:“什么话皇上他老人家嘴里这么一说,唉,这味道立马就不一样!”

我倒希望以后领导人讲老百姓的话成为常态,而不是现在这样,让大家听到大惊小怪。有外事任务的领导说话往往都不一样,比如美国人说中国人侵犯知识产权是小偷,吴仪说你们看看你们大英博物馆,你们是强盗。你对外交往的时候,你那套官方话语体系糊弄不了人了。咱们中国领导人,如李敖所言,就是太严肃,太一本正经。其实有什么,说句人话会死啊?如果就是不说人话,那人们会认为中间必定有鬼。

记得美国发生危机的时候,奥巴马为规劝国会尽快采取行动,曾经就说:假如邻居家着火了,你不能说你怎么炉子不关啊,怎么在床上抽烟啊,因为你责怪来责怪去,火就烧你家去了。你应该先去救火,然后再来告诫他不要不关炉子,不要在床上抽烟。奥巴马好歹是哈佛法学院出来的,说些云里雾里的牛屎话他能跟你说上三天三夜,可是他还选择了说人话。人说话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交流嘛!一句“不折腾”把有些人激动成这样,可见我们被非人的话语折腾了多少年。

我承认一些中国词汇在英文里难以翻译,以至于要直接用拼音,比如气功之“气”,因为你用别的什么说法都会造成误解。功夫、中药、京剧等等十分“中国”的东西都这样。但是什么折腾,乱折腾,不折腾,瞎折腾,咱们说得多了,又不是头一回。如果“不折腾”中国翻译都翻不出来,那么我建议谁挖个坑,让中国翻译全部跳下去,就地活埋。“Don’t get sidetracked.”“Don’t flip flop.”“Don’t mess up (孙仲旭版)”都蛮好。没有那么玄乎。我自己以前也给过一些译本。其实不折腾不过是说不要拍脑袋瞎决策,想到什么干什么。英文其实对这种说法也十分贴切的表述,就是Stop being whimsical. 这话可翻的办法太多了。

英文里有句话,叫Don’t trouble trouble until trouble troubles you.(麻烦不找你,别去找麻烦)。其实也就是没事不要瞎折腾的意思。借用这个句型,我也想奉劝折腾“不折腾”的记者朋友:折腾不折腾你,不要折腾不折腾。

Thursday, January 8, 2009

Dirty

某地纪委将调查贪官张某,孰料走漏风声,张携情妇仓皇出逃国外。二人一切准备就绪,唯独语言不好,于是入关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些小问题。入境官员让这一对男女填表,填到sex(性别)的时候,两人刚刚完成随身携带物品的申报工作,看到sex(性别),误以为是性关系,以为性生活也要申报,据说国外信用记录很重要,事实不能隐瞒,便写: 6 times/week. (每周六次) 。这个故事流传甚广,大部分朋友可能都看过。其实这个故事没有结束。

话说当时海关官员一看这个6 times/week,哭笑不得,不过见他们身体那么好,不由纳闷,于是问:

How old are you? (你多大了?)

这两个人因所在地方言干扰,th这个音都说不好,张某情妇见他提问,便回答:

I am dirty. (我30岁,I am thirty).

入境官员蒙了,又转向张某问:What about you?

张某三十二岁(thirty-two),忙回答说: I am dirty too.

壶小耳大

大人讲话,小孩插嘴,看来各个民族都忌讳。我们老家的说法是:接鸡下巴。我们一个同事祖上是捷克人,他说他祖母的说法是:Little pitchers have big ears. 壶小耳朵大,意思是小孩子大人讲话的时候喜欢竖着耳朵听。而大人往往是把他们当成了背景,不作防备的。

前几天,我们要去什么地方,出门前我让Frank撒个尿。

又让费思多穿点衣服,费思说不穿,我拿着棉袄说,那你披一下。

Frank抢答说:我已经pee(尿)过了。

流行的暴力

匈牙利吉普赛乐队里的小提琴手叫Primas,常在饭店、咖啡馆的席间演奏,你可以点歌。一些这样的吉普赛提琴手,在早先匈牙利十分受欢迎,如同我们的京剧名角。据说匈牙利人不胜酒力,只要一杯水,再听听吉普赛小提琴手的曲子,人就醉了。我曾问过一匈牙利人是不是这样,他说是的。我说那好,日后我去贵国,扛把小提琴,每人一杯矿泉水,我去拉琴,你付我酒钱就可以。匈牙利人说,不行,我不胜酒力也不胜折磨,你一拉我就疯了。

匈牙利人感叹,吉普赛乐队传统在消失,如今咖啡屋和饭店再也找不到多少好的吉普赛乐队了。每一天,世界上有多少东西在消亡着?记得小时候过年,正月初一到十五,每天都有卖唱的跑到门口来,在门口敲锣打鼓,说唱,唱完了大家给个钱,或是送点小礼,这也算是民间文化。好多年没有回去了,不知道这些艺人还在不在?后人恐怕只能将信将疑地去看被张艺谋包装得美轮美奂的伪民俗了。倘若拍纪录片的人多下点功夫,或许还可留下一些给后人去观赏。民间东西有时候很粗俗,却有自己的个性。上回听这里教中文的周老师讲,她以前读民俗博士,去下面采风,专门去找讲故事的人。她说很遗憾,我们看到的听到的,有很多是被文人过滤的东西,缺乏生命力。她下去的时候,请县乡文化部门的人推荐这些民间说书人,有时候也被他们挡住,说“他们瞎说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你看赵本山,为什么没有他这宝塔,就镇不了春节晚会的河妖?除了他自己的才能外,关键是他没有脱离民间文化的土壤。

过去民间文化发展中,没有“大众传媒”这些渠道,大家相对隔绝,滋养民间文化的完全是来自底层的东西,且没有彼此的模仿和渗透,故而有个性和特色。你去看现在,一个话题兴起,或者一阵流行风刮起的时候,千千万万人一哄而上。网络精英开始成为话语领袖,却造就一个个巨大蚕茧,把无数人裹进去。它们很快兴起,很快灭亡。人们就如同《加勒比海盗》里的黑珍珠号里的那些海盗,不断攫取,不断抢劫,不断享受,虽然在无限的享用中不死,却只是产生新的饥渴和痛苦。海盗船黑珍珠的诅咒就是我们现代人的诅咒。不断发现新的事物,追捧新的热点,然后一次次疲倦,再一次次迫不及待奔向下一个浪潮。人们在废话、无厘头和陈词滥调的污泥里打滚且乐此不疲,常以为是引领潮流的弄潮儿,没准只是围着一个粪堆转了一圈又一圈。

每个民族都有数不尽的传统在流失。《史楚锡流浪记》(Stroszek)里天井说唱艺人史楚锡,无路可走,跑到宾州,在那里走入了绝路。失传的可惜,未必全是具体的样式,而是随之流失的个性与独特。没有了这种个性,那么再好的表演,不过像史楚锡电影结尾的那群动物一样,只是条件反射地跟着音乐舞蹈,看上去可笑而可悲。社会越来越缺乏个性。稍有点锋芒的原创都会迅速被迅速跟进的滑稽模仿吞没。流行成了新的暴力。记得多年前,和几个老板去一家饭店吃饭。席间也有个吉普赛Primas这样的吉它歌手过来,问我们要不要听歌。歌手是一个从艺术学院毕业的学生,他带了一歌本,上头有不少歌。他几次说:想给各位献上一首我刚写的歌,他唱了一半,听来很独特,正想听他继续唱下去,这时候一老板将他打断:好了,就到这里,给我们唱任贤齐的《心太软》吧。

每个人都被万灵环绕

作者: Cees Nooteboom isbn: 0330392603书名: All Souls' Day定价: USD 14.45出版社: Picador装帧: Paperback出版年: 2002-08-09

小说标题的万灵节(All souls’ day)不同于我们常说的万圣节(All Saints’ Day),在天主教等宗教中,万圣节是11月1日,纪念已经升入天堂的圣徒。而万灵节则为罗马天主教、圣公会等宗教的一个节日,在万圣节的次日,亦即11月2日。该节日纪念死去的信徒,但是这些信徒的罪还未洗净,故而尚不能上天堂。和中国清明节一样,在这一天,人们相信亡灵会归来。

塞斯•诺特博姆(Cees Nooteboom)这部小说的主要场景并不是发生在万灵节,然而故事的主人公阿瑟•唐恩倒像一直生活在这样一个节日当中。阿瑟是一个荷兰的纪录片摄影师,除了经常接受国际拍摄任务之外,他还有个爱好,就是拍摄黄昏或者凌晨这些半明半暗的时候。事实上他个人也生活在一种半明半暗之中:十年前,他的妻儿在一次飞机失事中丧生,这些亡灵时不时会浮上心头来,而他却又要努力习惯一种新的生活。他孤身一人,“了无牵挂,却又藕断丝连,通过看不见的线路和世界连接。语音,留言。都是些朋友,多半是同事,一些和自己生活差不多的人。他们用他的公寓,他也用他们的。要不就住便宜的旅馆和寄宿公寓,一个漂浮的世界。纽约,马德里,柏林。”他这种漂浮生活中,落脚最多的地方是德国的柏林。而柏林本身,也是一个在历史和现实的明暗交界下的一个城市。历史的幽灵,仍在统一后的这个城市徘徊。阿瑟在柏林的街上走,就如同一个导游一样,带我们进入这个城市的灵魂深处。阿瑟有一群古怪的朋友,酗酒的俄国女物理学家,荷兰雕塑家,德国哲学家。他们常在德国的一个小酒馆喝酒,吃着各式德国美食,如像我们的臭豆腐一样的臭奶酪,猪肚。他们在一起吃着,聊着,他们的谈话充满智慧。和这样一群朋友在一起,想庸俗一点都难。连酒馆的老板舒尔泽先生,也都能让人看到弘扬传统的精神来,换句中国话来说,这哥们也整个一儒商。

这小说当中,阿瑟还有个红颜知己,在荷兰的厄娜,他们的友谊让人看到男女之间也可以这么无限接近却永不越轨。阿瑟是厄娜的禁果。而厄娜则是阿瑟永可倚靠的安慰,我们谁不希望找到这样可贵的朋友呢?

然而爱情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奇怪动物。阿瑟在柏林城市,偶遇一个女博士,同样来自荷兰,却在研究西班牙某个中世纪女王,走出研究的时候,她是个空手道高手,是个舞蹈起来像女妖一般的舞者,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尤物。而这个女博士自有自己的幽灵在折磨她。过去她曾被强暴。往事不堪回首,那么她就纵深一跃,跳到了中世纪的故纸堆中。

阿瑟爱上了她,也似乎在这样的恋爱中走出了过去的阴影。可是还不如说是她爱上了阿瑟。阿瑟去找她找不到,却在黄昏的时候,像猫一样抓门,进门之后,一言不发,脱光而出,骑到荷兰摄影师身上,女博士成了女骑士。她显然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女权到不能容忍男方的任何主动行为,包括打电话找他。爱上这么一个女权主义的研究中世纪女王的又会空手道的女博士,真是歇菜得很哪!我都想将这小说的中译本取名为:《别和女博士谈恋爱》,可惜这样的书名,对于一个发生在柏林的故事而言,是何等轻佻。要知道,在沉积着无数历史亡灵的柏林,连天使都是沉思默想的中年男子。也罢,回收再用,改作书评标题得了。

这场恋爱注定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这游戏和梦在柏林的图书馆,在日本四国的八十八寺,在西班牙的马德里(Simp lu你等着我的问题)展开。我不想透露过多的细节,只是故事告诉我们:女博士不可靠,爱情也不可靠,只有这些谈论尼采,外太空探索这些虚无缥缈话题的,在一起吃香肠喝酒的狐朋狗友可靠。看到此文的亲爱的朋友们啊,千万不要重色轻友,否则你吃不了兜着走。你看那胡紫薇,得知丈夫出轨消息后,竟挟持一个万人瞩目的仪式,破釜沉舟,无所不用其极。出事之后,为张斌辩护的,还是一个哥们,芮成钢,力陈男人出轨的苦衷。哥们万岁!

言归正传,刚才说到哪里了?幽灵。对,其实小说中每个人都被过去的幽灵纠缠。他们合在一起,便是历史。可是历史是一种虚构,而文学却是一种真实。记得李浔阳的MSN签名为:历史除了人名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小说除了人名是假的,其他都是真的。这真是高明的看法。小说中的女博士研究一个非常冷僻的话题,中世纪西班牙女王。虽然她最后跑到西班牙国家图书馆找到了资料,可是所有这些资料加在一起,又能说明多少真相呢?在那遥远的过去,我们对真相又能有多少了解呢?治史其实就是一吊诡,你写历史,你的使命是要接近真实,可是你却不得不用虚构去填补真相中的那些沟壑。小说的最后一页,引用的是罗伯特•卡拉素在《卡什王国的毁灭》中的一段话:“近数十载,今人治史,常研寻毫枝末节,其弊常在渺不相关。史家吞吐之故纸汗牛充栋,究其成果,誊写书吏也鲜有问津,而况学人乎?治史者偶可诉诸动机,自我欺哄耳。众学者涉于文献之海,自觉拨云见日,去伪见真,或饰其文以数字、图表,自诩科学。然历史之辙迹,皆无声之谜,搜罗史料日众,则此理益昭昭也。举凡名号、公证、文书,皆史之表,虽可考订,然生之无言亦浩瀚也,何能涵括?逝者如斯,寂寥无常,与前人无涉,后人无干。”

然后这个女子却要放逐自己到中世纪,我们跟着一道放逐,哲学家阿诺也跟着研究起中世纪的音乐来。这小说提到的中世纪圣歌,或是冯•宾根所作的曲子都很好听。可是今人的演绎,又有多少还是原貌?

历史总和现在纠缠不清,如同故去的亲人和自己,如同惨痛的过去和现在。亡灵和过去形成了一个生命的场,在我们每个人的周围。这些都是看不见的,琐碎的,历史学家不会去关注,它们却形成了我们的生命,影响着我们各式各样的决策。我们的生命都不是独立的,每个人都被万灵附体。科幻小说中常言“回到未来”,而这部小说,则是让我们迈入过去,因为过去写就了我们的现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也写道:“于是我们划着船,继续向前,逆流而上,船毫不停歇地倒退着,迈向过去。”

糟糕的小说如可乐,喝着可能爽快而不健康。好的小说像号陈年葡萄酒,放在嘴里可以慢慢回味。这小说情节并不曲折,但是故事却很有嚼头,情节所串起来的那些思考最为精彩。我最喜欢看的是阿瑟的狐朋狗友们在酒馆里的海阔天空胡侃,或是阿瑟自己走在大街上的冥想。

这部小说被评论者称为“思想小说”(a novel of ideas)。故事的每个枝节都被作者用来连缀自己的思绪的片段。从奥德修斯的远航,到尼采抱着驴子哭泣;从冯宾根的音乐,到卡斯帕•大卫•弗里德里希的画作。作者自由穿梭于欧洲的各国文化,以至于和女博士的恋爱,反成了冰糖葫芦中间的那根棍子。有时候这个棍子还不够用,还不足以串起他的蓬勃的思绪,故而诺特博姆还用了几个章节的画外音。在这几个章节,作家直接开始叙述他所看到的故事,直接开始讲述自己的思想。这样的夹叙夹议算是怎么回事呢?我很少在小说里看到。作者没有明说这些章节的叙述者是谁,是观察一切的亡灵,还是作家自己?看过电影《柏林苍穹下》(Wings of Desire) 的朋友们一定都对柏林上空的天使们印象深刻。这些天使们可以看见所有的人间行为,他们知道一切,但是他们并不干预。这本小说穿插的几个章节就如同这部电影里天使的视角,也可以说作家把希腊戏剧里合唱队的做法嫁接到小说上了。

诺特博姆是一游记作家和诗人,其小说的文字有时充满诗意,有时则有浓厚思辩色彩。作家带着我们在欧洲思想的沟壑和山峦之间奔走。作家诺特博姆的名字还有点陌生,但是大陆已经开始引进他的作品,比如其游记作品《绕道去圣地亚哥》。《万灵节》被德国一杂志评为20世纪最伟大的50部小说之一。很幸运,我在亚马逊上买到的二手《万灵节》,居然是作者的签名本。可是即便如此,我还是不会转让,就让诺特博姆的幽灵,继续在我的书桌周围徘徊吧。

菜鸟劫匪

爱因斯坦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个东西是无限的,一为宇宙,一为人类的愚蠢,我所不能肯定的乃是前者。”(Only two things are infinite, the universe and human stupidity, and I'm not sure about the former.)

星期五去药房抓药,我跑到Rite Aid 药房,把车停在药房路边,对面公寓门口一个黑人把我叫住。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这是一个不怎么太平的地段,便没有理他。他又跟我说了什么,我没有听懂,此人方言很重,我根本听不明白。我指指药房,告诉他我要去那里。黑人对我摇摇头。

药房门口有采访车,正在等在那里。有几个家伙正举着摄像机对着门口在拍,我躲也躲不过去,硬是要当一回路人甲,于是整理了一下头发,衣领,就走到Rite Aid门口。怪哉,门打不开。怎么,年一过,大家锁都坏了?这有什么好学的?我也是凡人。

药店里有个保安离门不远,我示意他过来。他从里头打开门,我说要进去抓药,他说不开门,药店刚刚被人抢劫。我想还好来得晚了一步,否则没准我一道遭殃。

次日看报,发现抢劫的是一个22岁女子。此女子和男朋友一起来药店,男朋友的车子停在外头,她自己跑进去,拿出一块钱说要换零钱。药房出纳正要拿钱来换,此女子说她带了枪,要出纳把钱给她。出纳照办。女子跑出去后,把轻易抢到钱的事情跟男友一说。男友根本不知道她跑进去是抢钱的,于是大义灭亲,打电话报警。我早说过,重色轻友的不要,你看一个22岁女子,居然被男朋友出卖。

总之,警察很快将女子拘捕,控告她一级抢劫,后来才发现她并没有带枪。

最近,我们这里菜鸟级水平的劫匪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前一段时间我也介绍过(笨贼)。但是其花样翻新程度,让人想象都来不及。去年我市一加油站商店被抢,劫犯手拿一个大订书机作为凶器。商店里的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后来说得也有趣,说不知道他是要用这订书机砸人,还是射出里头的订书钉来伤人(Shoot the staples),但无论怎样,还是把钱给他了。

同样在附近的Ashland的一个劫匪,可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大家知道,好多劫匪出去干活,都要蒙面。这蒙面的材料一般都用丝袜。不知道这个劫匪是怎么想的,他用粘胶带把自己的脸一层层裹起来,只露出眼睛和嘴巴,活像个木乃伊(youtube录像)。由于胶带这么一粘,不透气,劫匪汗如雨下。被抢的那家酒品商店老板也懵了,甚至表示了一些同情,说你干嘛这样,套个塑料袋戳两个洞也比这个强啊? 店老板给了他两卷硬币(不过20块钱),然后从柜台下抽出一球拍将他拍走,后来店主报警,劫匪被抓。有趣的是,店老板手里拿的球拍上头碰巧也沾满了胶带。这个粘胶带劫匪水平低到了这种地步也是难得,从此名声大振。去年的万圣节,还有一小伙子模仿粘胶带劫匪,将自己全身粘满胶带,作为自己的万圣节造型。然后录像放在youtube上,贴的时候没问题,问题是撕的时候。我不知道他这是要干什么,是不是要给自己拔毛。这些无聊的年轻人,为了博得一点眼球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为什么这么菜的劫匪都跑出来抢呢?当然是这里经济不太好,吸毒的又多,很多跑出来抢的都是这个原因。另外西弗吉尼亚枪支泛滥,你根本搞不清来抢的人谁有枪谁没有枪,而美国这边也不鼓励你去和劫匪做斗争,见义勇为。所以他们的装备虽然差一点,但是还常能得手。而且你千万不可低估犯罪分子实施伤害的能力,越是菜鸟,越有可能不顾后果。

腐败分子去年开始去一餐馆上班,头几天去培训。培训手册上说,如果有人来抢钱,就把钱全给他,不要试图与劫匪搏斗,这是警方的事情。我开玩笑说,哪天你上班,不如我跑过去,带一面具:“来,把你的现钞,IP, IC, IQ卡,统统给我。”这样倒好,一举两得,顺便将她自己持有的所有的银行卡没收。哈哈!然后我一溜烟跑掉。

后来一想,这样不妥,这里整个就找不到多少说中国话的人,英文我有口音,那么这么大个地方,警察不用半天就给排查出来了。要是当时警车跑来在后头追,这里的道路如同棋盘,根本不能往市内跑,那么我只有往郊外跑,一到郊外就跑到山里,由于我平时经常不出门,在家写博或者翻译,不大熟悉道路,那么不出半小时,大概就迷路了。

唉,还是规规矩矩做一上班族吧。

大学·大款·大众

美国是一崇尚学术自由的国家,但是《大学不是公司》(University Inc.: The corporate corrup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这本书,让人看到了它不自由的一面,可是败坏自由的,不是政府,不是军方,居然是企业。这本书的作者曾写专栏文章称,企业经费是科学研究的最大敌人。
1965年,美国的研发基金60%来自联邦政府。到了2006年,美国的研发经费65%来自私营利益相关的事业。这对一个国家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德国化工企业Hoechst公司曾出资五千万美元,与哈佛大学下面的一家医院合作。在一次国会听证会上,时任田纳西参议员的戈尔质问:该研究公众已经支持了二十年,现在因为这五千万,而把研究成果专利,拱手让给一家德国公司,“这对美国纳税人来说有点不公。为什么把这一成果的精华卖给一家外国公司?”这就像我们民间故事所说的恶婆婆,嫌弃媳妇烧水半天烧不开,结果自己抢过去,扔进几把柴,水一会儿就开了,因为媳妇本来就已经把水烧到了99度。私营企业支持大学研究,换取成果,很像这么一回事。如果你认为这是合理的,那么孙中山的革命之后,袁世凯抢到总统宝座也是合理的。

大部分研究其实都是一场持续的对话,是科学家和研究者一个接一个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叠罗汉一般,协作成就高度。不看别人的成果,则有可能重复劳动。这也是大部分学术论文都有“文献回顾”( Literature Review)这一章的原因所在。这里的老师经常会告诫学生,我们不需要你去remake the wheel。你只要去将前人的成果进一步拓展。

基于基础研究的成果,为某些赢利组织所用,就有可能背叛公众。假如一家大学,发明了一种能够治疗白血病的药,作为一个大学,一个纳税人和国家经费支持的机构,它理应公开这样的研究。可是作为一个越来越按照赢利机构的方法来运营的结构,它则可能不公开这样的研究,而是让自己的附属企业赢利。换言之,在产生一种新药的10块钱当中,可能是公众出过看不见的9块,某校办企业出了看得见的1块,买走这价值10000块的东西。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犹他大学一教授发现了一种导致遗传性乳腺癌的基因。该成果若为公众使用,则可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死亡,可是该大学却把该发现的专利权给了该教授创办的公司 Myriad Genetics,且不允许其他研究者使用该基因,严重违背了公众利益。1955年的时候,有人问约拿斯•萨尔科,他所发现的小儿麻痹症疫苗有无申请专利,他回答说:“怎么说呢,各位,没有什么专利。你难道能对太阳申请专利?”可惜如今的教授像他这种境界的是少数。更为关键的是,很多大学都希望孵化自己的企业,与其他学校展开竞争。那么知识领域的游戏规则,则越来越让位于市场的游戏规则,直至导致学校被私营企业败坏。

按照《大学不是公司》(University Inc.: The corporate corrup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詹妮弗•沃什伯恩(Jennifer Washburn)的说法,大学最宝贵的,是公正无偏袒的研究(disinterested research),是与公众的信息交流,而私营经费进入之后,或许可能造成偏瘫的研究,让研究半身不遂。大学非大楼也,非大款也,大学要的是大众。

大学的公正,无偏袒,则是大学维系公众信心的一大原因。随着业界的渗透,大学的公正被人质疑。本书作者指出,一些科学领域的论文其实是业界的枪手所写。要知道业界也有很多高人,其中不乏一流院校的杰出PhD。 他们并不是写不出来,但是他们不能署名。如果署名,则因利益攸关,在可信度上受到质疑。所以业界会去写论文,署名找某校教授。这是一种新型的软文。

沃什伯恩是个独立记者。她质问:为什么新闻界强调独立客观,人们不希望他们偏袒某一方;法官则在出现利益冲突的时候避嫌,而大学里的瓜前李下嫌疑重重,却无人过问呢?

很有趣的是,在2008年1月21日西弗吉尼亚一份报纸上《先驱快递报》(Herald Dispatch)上,我看到两则新闻,一是西弗吉尼亚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艾略特·梅纳德(Elliott Maynard)在一桩涉及到某大煤矿公司的案件中,被人发现丑闻。这位法官和这个公司的CEO曾在摩纳哥的时候合影。最近,照片被人公布出来,作为二人有私交的证据。法官提出避嫌,但是媒体不依不饶,要求他辞职。而在这份报纸的背面,我看到的一则新闻中说,西弗吉尼亚州州长乔·曼钦(Joe Manchin)提出拨款1500万给我们学校作为研究经费,另外3500万给西弗吉尼亚大学。但是双方都必须拿到同等金额的融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学校不能另筹资1500万,那么这笔经费就有可能流失到西弗吉尼亚大学,反之亦然。学校的一部分经费将出自私营成分。而私营企业则会根据自己的利益,索取自己的回报,这无疑会改变学校事项的优先顺序。

看过《大学不是公司》这本书后我在想,为什么大学的腐败更能得到公众的宽容?在国内的时候,我就经常看到一些高校的“能人”其实并不是一流研究者,也不是好老师,可是他们有“能耐”骗到研究经费。学校本身的价值观已经倾斜了,在按照市场价值在评估老师,在一定程度上这已违背了当初的办学理想。大学慢慢变成大公司。

在这样的大公司里,由于和高效的实际利益挂钩,能给学校创造实际效益的老师,如管理、计算机,能拿到六位数的工资,可是一些人文学科,因为“效益”和“产出”低下,其工资待遇明显不如“高效益”的老师。一个人文学科的大师,其收入或许还不及一个其它学科新来的助教。在市场的游戏规则面前这是合理的。可是学校不是大卖场,或者说不完全是大卖场,退一万步说,它起码还得担负一些教书育人,从事公共研究的任务。这样的要求,不算过分吧?

1982年,麻省理工、哈佛、加州理工、斯坦福和加州大学以及六个业界领袖在加州Pajaro Dunes会谈,希望找到一个合理方案来解决产研合作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因为他们意识到,如果他们不自发制定方案,外界就有可能制定法规来限制自己。然而这次会谈无果而终,只是发布了一个“各大学必须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的跛鸭声明。

大学自己是不可能自己监管自己的,那等于让狐狸去看鸡窝。1980年代后期,美国卫生和人类服务部(HHS)发布了一套利益冲突的指导原则,并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各大学的抗议如雪片般飞来,纷纷谴责这些原则侵犯学校的自主和自由。卫生和人类服务部最终妥协。但是迫于公众压力,联邦政府于1995年再次制定规避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要求任何接受卫生和人类服务部( HHS)和自然科学基金会(NSF)基金的教授,都必须披露其收入状况,包括在赢利性组织的任职所得。问题是这个规定的最终执行权还在学校。实际执行中,各个学校要求不一,其实从松的多,从紧的少,因为稍微紧一紧,杰出教师就会流失到其他院校。哈佛大学在解释其放松利益冲突管制的原因时,就表示希望能够招聘、挽留一流学者。如果哈佛都需要这么做的话,别的学校就更不用提了。好在还有沃什伯恩这样的独立记者,把一些丑闻给捅出来,好歹也起到一点舆论监督作用。

大学的利益冲突,还不限于公司和公众之间。在学校和学生之间,公司性质的经营方式也会造成矛盾。我们最近常听说的一些师生矛盾,人们常从师生关系这一个方面去解读,忘记了大学里现在师生的关系有时候并不单纯是师生关系,有时候真正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受制于不同的游戏规则。这是两种游戏规则有时候会在一些灰色地带“打架”。

学校和学生的矛盾,有时候很戏剧化。南佛罗里达大学生彼得•塔波尔斯基(Peter Taborsky)发现了一种废水除氨技术,具有商业价值。该学生公布自己的发现时,竟被学校控告“窃取学校财产”,送进大牢,直到被州长赦免。后来美国专利局认定该学生为唯一的成果所有者。

但是更多年轻学子,还是“倒霉的大多数”。论文署导师的名字这还不算什么。很多学生在做研究生的阶段,或许会遇到一个在外创业的“老板”导师。这样的导师的公司的经营,很有可能正是其研究内容,这样研究和公司业务之间的界限就变得很模糊。原来在斯坦福读书的大卫•扎波尔(David Zapol)遇到的就是这样的问题。他的导师盖瑞•诺伦(Garry Nolan)是该学校一个学术新星,掌管着一个实验室,可是他也在外面开了一家公司。这时候无数尴尬局面就出现了。有一日,扎波尔的另外一位同学罗森博格(Rothenberg)去公司开会,发现他和扎波尔的研究成果,赫然出现在公司的投资人会议上,而演示中丝毫没有提及这两个学生的名字。在二人提出此事后,反倒被导师责备。而实验室其他人则在这个问题上集体失声,因为有不少人已经在诺伦的公司任职,或担任顾问。扎波尔与其导师分歧严重,矛盾无法调和,无奈离开实验室,也终止了自己的博士学位。

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小题大做。可是再看暂时还没有离开的罗森博格的遭遇,就有可能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之所在了。众所周知,学生在学校,不过短短几年,这期间他们或许能产生重大成果,但是很有可能被学校占用,尤其是在导师开公司、公私不分的情况下。罗森博格后来发觉自己如果一旦公布自己的研究计划,作为公司老板的导师就有可能让人去做同样研究,以其人力物力,会很快拿到结果。这样一来,自己的导师原来成了自己不对称的竞争对手。另外,作为一个学生和新入门的学者,罗森博格要和学术界内同行交流成果。比如他联系过的教授凯特•林(音)就是一个学术同行。 而这林教授也有一家自己的公司,和诺伦的公司是竞争对手。诺伦老得知此事后,严重警告自己的学生不要和林教授联系,透露可能帮助该公司的思想。罗森博格后来也无奈离去。

这个事件中的扎波尔的父亲,是哈佛大学教授。虽然扎波尔无奈终止了学业,未能改变斯坦福的做法,但是哈佛提议放松利益冲突规定时,老扎波尔教授以自己的儿子为例,指出学校和导师的贪心,是如何毁掉了一个前途似锦的科学新人。

一本书看下来,简直感觉学校被企业一刀一刀给剐了。在不同时代,学校的目的是不一样的。比如作者自己也写道,在美国大学开始的时候,很多学校是宗教性质,比如普林斯顿是长老会办的,哥伦比亚大学是美国圣公会办的,布朗大学是浸信会办的,Rutgers是改革宗办的。而在后来,工业发展、二战、冷战的需要,则不断在变更学校的功用。如今产生这种公司性质的学校,也是市场力量使然。

不过,不能只讲企业对教育的败坏,也没有想到和企业的合作给学生带来的机遇。大学(University)在当初的设立,目的是单纯的,是统一的,是unified,现在有人说大学不应该叫university, 而应该叫multiversity, 其职能在变化,其利益日趋多元,它服务于不同的社区,不同的利益。这会制造越来越多的利益冲突和道德困境。我们想当然地认为这就是好事。我们经常在大学的使命宣言上看到大学如何要将自己变成一个“产、学、研”基地。研和学自然是分不开的。可是产研不分,产学不分,当然有好处,比如给学生提供实习甚至就业机会,创造额外收入。只是不要忘了这中间的利益冲突和道德困境。

记得《新概念英语》第三册有篇文章,说人人都有东西可以出卖,乞丐尚可出售尊严。那么大学卖的是只是知识和智慧大概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学生、公众和良知,岂可动辄出售呢?

人文那只虾

由于市场价值的渗透,高校变得越来越现实。90年代末,弗吉尼亚州州长提出给予该学校2500万美元资助,前提条件是该学校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有能力满足本地高科技企业的需要。当时该大学的校长是Alan Merten, 本来就是计算机科学家,以前还担任过康奈尔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州长这么一说,这位现实的校长立刻行动,增设大量和计算机有关的专业。而古典文学、德语、法语和其它一些科目则被砍掉。

此举引发该学校学生的抗议。该学校人类学学生米拉斯批评学校讨好周边企业的时候,用了一个有趣的比喻:如果我们周围都是面包房的话,我相信我们学校会把这些人文学科给砍了,培养更多面包师出来。

后来该学校文理学院180位教授也联名上书,请校长不要只去培养学生的技术性技能。有位文科教授指出:我担心我们成了周边企业的分包商了…大学应该教会人们阅读、写作、还有批判式思维。很有讽刺性的是,这些也恰恰是这些企业真正需要的技能。要是让他们学习Lotus, 他们毕业后也可以去学啊。

看University Inc这本描述美国高校世俗化的时候,常想到中国其实一样。为什么要培养人文精神。中山大学人文学院院长陈春声的一段论述十分精辟:“人文学科确实没什么用,它不能使你发财。但我们用一个家庭来比喻,一个家最有用的是厕所,其次是厨房,我们每天都要吃饭。家里最没用的东西,数来数去可以说是墙上挂的那幅齐白石画的虾。但家里有客人来了,你会带他去参观厨房和厕所吗?大家坐在客厅评头论足谈论得最起劲的,却是齐白石画的那只虾。人文学科就是那只虾!”陈教授还说:我们相信有一些人类的精神需要守护,在目前社会守护它的责任就落在大学身上。

由于一些文科专业不能带来实际效益,在美国的一些高校,他们的发展很受限制,一些专业,比如Classics, 被一些学校取消。针对这一倾向,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人文教育,如哲学、文学、音乐、语言,可以培养人的抽象思维能力,而这思维能力是很多领域都需要的。人不能限于自己专业的一隅,因为观念的突破是跨学科的。人文学科除了让人具有更好的思维能力之外,还能让人更好地欣赏生活,而不让人在物质需要中坐井观天。听莫扎特的钢琴协奏曲所得到的深层喜悦,十分类似于解出一道数学难题时所产生的那种欣喜。

在很多大学以经济效益为由,限制人文学科发展时,说出这话的人,居然是天天和钱打交道的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格林斯潘当初的专业是音乐,他毕业于朱利亚音乐学院。

假客气与真性情

不知道这是从哪看来的一个段子,说一个参加过某疯子英语培训班的人,背熟了诸如Nice to meet you. Thank you. How are you? Do you speak English? 这么几句话。老师说他的发音字正腔圆,珠圆玉润,亚洲第一。他很得意,于是去某酒吧去找老外。下车的时候劈劈啪啪下起雨来,好歹他先带了伞。有个老外在候车亭下躲雨,他过去指了指酒吧。老外点点头。于是他把伞伸过去。老外点点头。这位英语爱好者很高兴,心想,这不逮到练英语的机会了?于是情不自禁地说:Thank you!

老外回答说:Thank you too.

这位英语爱好者心想,我说Thank you, 他说Thank you two (too). 那么好办。

“Thank you three,” 他说。

老外纳闷:“What do you thank me for?”

英语爱好者想:这接得还快,我说三,他就四(four)。

“Thank you five.” 他又接着说。

这样的场景在现实中倒是常常在小规模地发生着。比如看一晚间节目,见主持人对特邀嘉宾说:Thank you. 特邀嘉宾则回过头说:Thank you! (You重读)。 如今你感谢一个人,大家惯常的回答是Thank you! 《纽约时报》语言专栏作家萨福(William Safire)把这个现象称为verbal doppelganger. Doppelganger是个德语词,意思是一个活人的翻版,一个幽灵般的存在,那么verbal doppelganger大概就是一个语言的“回转寿尸”。指的是同样的话被对方再说一边。用我女儿的话来说:这就是copycat!小孩子常玩这游戏,一个人说话另外一个人学,直到对方气疯。其实大人有时候也是:“这事全都怪你!”“全怪你!”“这婚事都是你妈逼的。”“你妈逼的。”走出这个怪圈,唯一的办法是一方让步,闭嘴。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语言的回转寿尸存在呢?萨福说这是一个微妙的角逐(a subtle form of one-upmanship)过程。记得在《歌剧院幽灵》的旧版上也看到,两个绅士进门的时候,一个说:“你先请!”(After you!)另外一个也说“您先请!”(After you!)结果两个人一起进门,挤到一块了。以前我有两个同事,也是这样,出门的时候,都是客气得不得了,你先请,我先请。然而背地里互相捅刀子,结果把栽赃到我头上。详见(莫做职场“猫爪子”)。我刚来这个单位的时候,某个领导也同样对我很客气,上电梯的时候总说:“After you, sir.”

我也说:After you!

他说:No, after you!I insist!

我苦笑,只好进去。电梯里很挤,他后进来,先出去,就如同裁员时候的职工一样。妈个巴子,这小子礼貌一点不吃亏啊!

还有一回,我,他,还有年龄比较大一些的丹一起进门,我们两个于是都谦让起来,领导说:Age before beauty. 我忘记了最后是谁先进的,反正那一定是既没有年长的优势,又非相貌堂堂之人。照逻辑推理,不应该是我,因为我帅呆了。

后来我、他还有大老板一起进电梯,我们又玩起了这个游戏,我们的大老板David是个比较爽快的家伙,看我们这样,双手一挥:Would you guys please stop this crap!!!

我说你真客气,怎么又would you, 又please一大套的。

然而事实上,我们都知道Would you please stop this crap!!!这实在已经是忍无可忍了。所以,有时候客气的字面下,掩饰的可能是完全的不客气。反之亦然。常看电视连续剧的朋友可能都有深刻体会,有什么话语,比恋人分手时候的一句客气的“谢谢”更叫人浑身冰凉呢?

有时候我想,来美国之后,生活简单了很多。几个人一起上桌子的时候,我们不再要考虑什么是上座,什么是下座,因此不再需要担忧自己面对着门,或是背对着门,是不是在陈述自己的礼貌或粗鲁。然而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礼仪,你走出了一种礼仪,又进入另外一种。比如你去别人家做客后必须写感谢卡,等等。这不是上一个培训班可以学来的。你去有些“感恩”培训班上,或许只能学会下跪。礼仪只是表象,背后的原则需要去领会,要在现实当中去调整,如萨福说的那样,这就像文字的剑术,而剑术是练出来的。我记得我们校园里有一个学生社团的广告来:Class is not something you go to. 品味(class)不是上课(go to class)能修来的。

不过,萨福说,有一种谦虚叫霸道,他的用词是assertive humility. 他说假如丹·拉瑟和宗毓华一起主持节目,丹·拉瑟说:Thank you. 宗毓华说:You are welcome. 那么丹·拉瑟其实是占了便宜,因为丹的姿态是:我比你礼貌。他接着分析说,如果宗毓华也扔一句:Thank you回去。那就把双方的地位扯平了。(A returned ‘thank you’ equates their positions.)可惜在如今的电视节目上,一群时评家聚到一起,尤其是来自于不同立场的时候,我们常看到的情形是各方根本就是抢着说,有时候几个人一起在说,吵成一团,密集得哪里还有客气的余地。在最近的大选评论上,所有新闻频道里似乎都看到这样的局面。而堂堂总统候选人,如希拉里和奥巴马,辩论起来,也是抢着对方的话说。希拉里指责奥巴马如何支持共和党立场,你立刻看到一旁阴着脸的奥巴马几次要插话进来反驳。而密歇根的初选结束后,获胜的Mitt Romney根本不等别的候选人发言结束,就开始了自己的获胜演讲,而电视台也迅速把镜头转给了他。这样密集的宣传中,谁也来不得客气,每个人都得争分夺秒地利用所有的镜头,让尚未决定的人有机会了解自己的政见。

可是日常生活大概不会这么紧凑、紧张。这时候,界定一个人修养的往往是这种运用客套的能力。在这样的游戏当中,粗鲁的人其实是失败者,因为你自己降低了自己的身价,你在这种assertive humility的游戏当中,你输了。所以去西方人家做客,我们说:Thank you for inviting me.(感谢你邀请我来。) 通常情况下,对方的回答是:You are welcome. 但是不忘记补上一句:Thank you for coming! (感谢你来!) 跟我玩感谢的游戏吧?我不相信我感谢不过你!

萨福还说:基辛格博士从来就没有这个玩客套的问题。他当国务卿的时候,曾经有个女人跑过来跟他说:谢谢你,谢谢你,基辛格博士,谢谢你挽救了西方文明,不让它被核灾难毁灭掉。基辛格博士看了她一眼说:You are welcome.

语言是思维的地平线

萨福(William Saffire)的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 at the Right Time这本书的第一页,印着公元一世纪罗马修辞大师昆体良的一段话:“对于词语的用法,我们必须拿定主意。如果只是按照大多数人的说法来决定用法,非但会危及文体,也会关乎生命,而后者显然更为重要。”你或许会觉得这有点危言耸听,可是谁料清风拂书时,一书生随口吟出的“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竟会要了他的人头。从这个意义上说,文本一出来,作者就死了,谁叫阐释者是疑神疑鬼的雍正?

然而从本质上说,昆体良说的是一个描述性语法(descriptive)和规定性语法(prescriptive)的问题。萨福在骨子里是追随规定性这个流派的,比如赞比亚总统Levy Mwanawasa用过“bated Breath”这一说法后,他怀疑这是“Baited breath”之误,便去道琼斯数据库查找,发现有5520处使用bated, 1289处用baited.如果骑墙,两个用法都应该是对的,对不对?不对。萨福断言。A mistake is a mistake and there is no I in bated. 不这么偏执,他也不会去把自己的名字改掉。萨福是犹太人,原名Safir. 但是为了发音的正确,他在后头加了个e.

然而他给人的印象又像是描述式的。他追踪市面上跑出来的各种新的词汇和用法,但却带着一些嘲讽。他说他很幸运他的医生把他叫做病人(patient)。不知道有些人脑子里出了什么毛病,强调多用healthcare来描述医患关系,提出用caregiver代指医生。更新的趋势是用Healthcare provider, 把caregiver给take care of了。萨福说他以前是作家,现在好,成content provider了。

企业里黑话更多,尤其是著名企业。他们和黑社会唯一的不同,只不过是一个拿刀子收保护费,一个靠黑话去收咨询费罢了。如果萨福去麦肯锡、BCG, 或者任何一个管理培训公司蹲点几天就好了。他放眼看去,四周全是陈腐套话,不知他会是什么感觉?如果说以文字为业的语言文学是要人发散,求新求异的话。企业有时候相反,大家都在朝同样的话语上去靠,以至于你拿到的报纸、杂志,上面都是那些话,十面埋伏。它们让你发自内心地厌烦,甚至产生肉体上的反应,叫你恶心叫你吐。如果趋同是努力的方向,那么越是宣扬企业文化的企业越没有文化。

记得以前某从事管理咨询的公司,因delegation和empowerment两个字,吵了好长时间,到底这两个词是什么意思呢?管理者究竟怎样才能delegate? 怎样才算empower? 反正到最后是两个话题各作一个单元,两天的培训,一个授权(delegation), 一个授能(empowerment)就用了将近半天时间,当时培训的价格为2000美元,这两个字折合美元500,等于两个二百五。

在英国,这些废话有凯拉维在其管理专栏中对付。在美国,它们则会成为萨福的笑柄。用词不当的企业会现世现报,成为笑柄。有一段时间,IBM的业务很不好,于是奋发图强,设计新产品,并在广告中称:IBM will compete with better products.IBM的原意是拿出、用(with)更好地产品来竞争,可是你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读,是IBM在“和更好的产品”(with better products)在竞争。这种好心说错话的做法,汉语里头叫“搬石头砸自己脚”,英文里叫“开枪打自己的脚“(shoot your own foot)。据说纽约广告界每年都举办广告挑刺大奖(Bloopie Award).比如沃尔玛的广告中就有根大刺:

This never would have happened if Sam Walton was alive. (任何中国高三学生都知道,此话错在虚拟语气,was应该是were。)

某名表公司的广告:watches for men and women reminiscent of the Italian Renaissance. 作者的用意是好的,说这表考究啊,古典啊,让人都想到意大利文艺复兴。可惜的是“reminiscent of the Italian Renaissance”用在了“men and women”后头,让人怀疑戴上这种表的人,会不会老得如同来自文艺复兴时代。嗨,不买你这古董表还好,一买自己成老古董了!

别以为大学就可以幸免,Hofstra大学在描述自己馆藏图书的时候说:“a 1.3 million volume library, larger than 95% of the nation’s universities.”难道是这个大学的图书馆比美国95%的大学都还要大?这个牛吹得也太大了。

说萨福是一个咬嚼派恐怕是委屈了他。这哥们在《纽约时报》写了很多年政论专栏,同时又在《纽约时报周刊》写“论语言”的文字专栏,真可谓龙虫并雕。很难分辨他是善写政论的语言学家,还是精通语言的政论家。可这有什么分别?一个好专栏作家就该是个杂家。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他还曾两次参加尼克松的竞选班子,后任尼克松的演讲撰稿人。离开政坛后,作为一个专栏作家,他仍有过去的人脉可用。他有时候会打电话追问某个政要的法律顾问,问为什么他用clang不用clank.法律顾问说他脑子里头想到的是一硬币,硬币让他想到锣,锣会clang, 而链子才clank.他说由于和法律顾问讲话,每分钟都是钱,他迅速把电话挂了。

遇到语言问题,很多要人也来打电话找他,就如同他们遇到宗教问题要去找葛培理一样。比如中情局(CIA)局长Richard Helms也会来问他问题:“Ur什么意思?”他风趣地说:他怀疑他们的谈话会不会被人窃听,故而决定稍后回复,他然后去查出了ur的来历,改用传统邮件回复于他。

记得以前看过高克毅(乔志高)先生编写的一本新词汇书,其中旁征博引政坛趣事逸闻,让人大快朵颐。一看萨福的文章,比高老更高的高人原来在这里。萨福的“论语言”专栏结成了很多集子,一个接一个出版。很奇怪,Eat, Shoots and Leaves这本写标点符号的书成了畅销书,萨福的书更应该上《纽约时报》榜单才是。可能是他本身是《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要避嫌的缘故吧。

写语言的书,如果写得无趣,那么不如不写。我在中国学英语也学了很多年,觉得这样的教学死就死在了乏味上。看萨福的词语专栏,有时候他也在纠错,也跟你说语法,所用的术语和我们没有什么两样,动名词和现在分词的差别,between和among如何区别使用,不同的是他一边跟你掉书袋,一边跟你说现今政坛的趣事,你不知不觉给把这些内容给吸收了。

其实语言并不枯燥,除非你认为生活本身也枯燥。人们发现,大猩猩都会使用工具了,直接宣布了我们教科书定义作废。迄今为止,唯有人类才会语言。说语言决定了人和动物的区别,可能还现实一些。维根斯坦有一名言:语言的边界在哪里,我们的世界就延伸到哪里(The limits of my language mean the limits of my world)。想想看,抛开语言,我们还剩下什么?饮,食,男女,而已。语言不是思维的外壳,除非你真以为龟壳是蛇的马甲。
没有多少语言可以胡来。萨福大概不算是一个语法专家,他应该是语言这块麦田的守望者,不叫你胡作非为,坠下悬崖而已。在当今的中国,出于对经院派乏味咬嚼的反感,一群没耐心的人另起炉灶,创造出各种各样的语言的学习法来。可是它们走得越远,就离经院派越近。不管你怎么折腾,是疯狂学习法也好,是联想记忆也好,你都无法回避一个现实,那就是这是一门语言,它的使用是受一定规定辖制的。这些规则当然也是在变化的,可是万变不离其宗。你可以质疑这些规则的学习方法,但是你不可以去把这些规则推倒重来。这就好比打牌,要是你想怎么打就怎么打,那么没有人会带你玩。有一群学英语的暴民,口口声声反对“死抠语法”,自以为找到了什么灵丹妙药,结果却如同一个瓮城中的居民一样,跑啊跑,累个半死还是碰壁,还看到他们当初嘲笑的对象正坐在墙头上发笑。

关于语法,萨福很严。也不是他要严,而是世上错误太多。萨福有很多语言的“线人”。每周他都收到很多来信,供给他丰富素材。斯科特•亚当斯画漫画画了这么多年,其诀窍也在这里。二人都有很多人看他们的作品,并乐于给他们送材料。亚当斯现在有了自己的博客,提供素材的人更多了。什么时候,像薄冰、张道真等这样的语法大师们也有了自己一群粉丝,开始津津乐道地看他们侃语言,我们的语言学习也就有希望了。中国的学院派就如同李敖来大陆演讲时说的中共,太严肃了。为了显示区隔,另外一群语言和培训界卖狗皮膏药的人则如小丑一般在上蹿下跳。如同国民党骂陈水扁一样:没有办法,他是小丑,小丑他就要跳梁。

萨福说,事关语法,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来不得含糊,他鄙视那些在语言上放任自流的人,说他们是loosey-goosey users。他说如果你遵循语法,坚持你学过的规则,那会产生一种独特而微妙的智力挑战,一种特殊的欣喜,这是那些马马虎虎的使用者所无法企及的。他的原话是:When you play by the rules of grammar… and then stick to the rules you’ve learned, you get a subtle intellectual kick that the anything-goes crowd never experiences. 说的是啊,滥交者又如何能体会到“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境界呢?

此外,他认为语言关乎Style.什么叫Style, 它是“一系列的约定俗成,不像主谓一致这样的硬性规定。”这就跟下棋一样,掌握规则倒简单,掌握了规则之后的风格运用,那就千变万化了。这也显出高下得失。风格的规定不是法律规定,雷丁监狱(关王尔德的监狱)里,没有专门关风格犯的牢房。可是使用同样风格的人,就如帮会成员一样,一个手势,一个特殊的握手方式,就能知道自己是一伙人。以前看过一关于摇滚乐的电影,说《滚石》杂志还有一种人,叫fact checker, 专门核实报道或文章的事实。报纸和杂志即便没有style checker, 也会有Style guide. 而编辑遇到疑问,会去查这style guide.
在他的另外一本书Spread the Word中,萨福说:如果你把语言当作生活的象征,你愿意去接受这些语言的规则,就如同你愿意去遵循人与人之间的风俗习惯。只有当你知道自己违反的是什么规则,为什么违反的时候,你的“越轨”行为才有份量,有意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错误总是难免的。编字典的约翰逊博士都会混淆between 和among的用法: “Six ministers who meet weekly at each other’s house.” 有时候萨福自己也会打破Style Guide的规定。可是“如果你刻意打破一个规则,而制造特殊效果的话,比如你用不完整的句子表示强调…你就好像一个演员在扮演醉鬼一样。”如果你根本就不知道这些规则,也不熟悉他的使用,那么你在语言上的踉踉跄跄,就可能真醉而非模仿了。赵本山如果在舞台上装醉,吻起崔永元,大家会哄堂大笑。赵本山在酒吧里喝高,吻起冯小刚,恐怕就比较尴尬了。

Safire, W. (1999). Spread the word. New York, NY: Times Books.
Safire, W. (2004).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 at the right time. New York, NY: Simon & Schuster.http://www.douban.com/subject/2401877/

风格不好害死人

我们都知道,在一考定终身的大考当中,有时候一分之差,就有可能断送一个人的理想。虽然从个案上看,好几门课加起来,在那洋洋洒洒的几百甚至上千的总分当中,一分之差哪里会有什么质变?

我的老师Phil就经常给我们的考卷或者文章上打分95.26.我们知道是开玩笑,但问为什么是95.26,他会反过来问为什么就必须是90,80,是A,B,C? 费思的小学昨天还发来成绩单,我看每回都是优优优,我倒是惴惴不安起来,美国老师表扬小孩子,错一大堆都说你优。这也好那也好,尺度太宽。这么一来,好我也不知道,差我也不知道,等于什么都没有说。比如她做拼写,老师在上面写了个对号,然后写了个大大的WOW.我有些不解,几分就是几分,哇什么哇?还有的时候,她写的是S, 我掰手指一算,A是优,B是良,C为中,F为不及格…那么S是个什么东西,岂不是无可救药?腐败分子也不知道什么意思,于是去问我们邻居,一个医生的夫人。医生夫人说这是super的意思,如果是super+, 那么就是好上加好,super duper!

可是费思每天带回来的作业倒是让我有些启发,她老师给复印的作业正面是英文,背面是数学,有时候英文和数学我一下子还看不出来,不知道哪个对哪个。而她在一年级时候的老师,就一个Ms. Johnson, 我看什么都教,说明在早年,学科的分割不是那么严格。学科的分割是成人的事,对儿童来说这是不存在的。大人的世界是建构的。孩子的世界是自然的。知识就如同河流里的水,是相互连接,难分难解的。

美国的医生也知道这个道理,在数字和文字之间自由走动。他们有时候将质的问题量化,或者反过来,反正是顺着最容易理解的方式来。比如小孩子去医院,不知道怎么描述自己的疼痛,是小小的酸痛,还是剧痛,那么医生就问你从1-10之间,孩子选几。这个对小孩还容易一些。我最近看了《Mr. and Mrs. Smith》这部电影,很烂的一个电影,唯一的看点是朱莉的嘴唇。另外一个我能记得的地方,是心理医生在问皮特和朱莉夫妇的夫妻生活怎样,从1-10之间,一开始很不满意。影片后来,夫妻关系复合,医生再次问二人的生活,皮特竖起了双手以示10,让人怀疑这是描述极端满意(10),还是每周10次。我建议以后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去民政部门办手续,我们也应该增加这么一个问题:“二位说夫妻关系不和谐,请问不和谐到什么地步了?0为形同水火,10为如胶似漆,请问二位选几?”

有些数字问题明明是语言问题。很多人都知道这个80/20原则,比如20%的客户带来80%的利润,80%的麻烦来自20%的用户,等等。你或许会问,怎么不是75/25原则呢?怎么不叫81/19原则呢?怎么不叫80.5/19.5原则呢?你会说,这不是数学,哪里要这么精确? 确实也是,不过,如果这些模棱两可的原则20%被用来造火箭,100%的火箭都会飞偏。事实上不当场炸掉就好事了。

那么言归正传,为什么说80/20原则呢?因为除了说明了二者的多数与少数对比外,“80”不论是英文(eighty),还是中文(ba),读起来都声音饱满响亮。在英文里头,eighty只有 两个音节,读起来短平快。这在演讲的时候,显得十分重要。大家都知道,演讲的时候,演讲人都喜欢说声音响亮有力。可是还有比这80演讲效果更好的。很多人怀疑,林肯总统为什么在Gettysburg Address里头,不说八十七年前,而说“四个二十年再加七年前”(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这是要考大家算术还是怎的?但一读出来大家就知道了,four score两个天庭饱满的元音,一念,那气势就出来了!

有时候人们不知内里奥妙,以为多就是好。比如老布什总统就常说: Ninety percent of life is showing up. (生活的90%就是露面)。老布什说这话是伍迪•艾伦说的。语言的匠人William Safire正好认识伍迪•艾伦,便去核实。伍迪•艾伦说,没错,是我说的,不过我说的是80%。 “But I know it was more than 60%, and the extra syllable in 70 ruins the rhythm of the quote, so I think we should let it stand at 80.”他说应该超过60%,可是说70%吧,seventy三个音节,则打破了这句话的节奏感,所以不如说80%。

由此可见,说到风格的时候,音韵效果千万不可忽略。众所周知,CIA和FBI有时候是有些摩擦,可是大家可能都没有注意到他们在名字上也有些摩擦。中央情报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这中间有个intelligence, 这个情报的意思也是智能的意思。所以有时候CIA的人嘲笑FBI, 说他们不过是去实地调查跑腿的(investigate),因为他们的名字是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这就好像一个吊儿郎当的小领导在下属面前的姿态一样。“我不负责具体的日常业务。”可是好在大家都用缩写,而在犯罪分子面前,“FBI! Freeze”(FBI, 站住!),听起来比 “CIA! Freeze!”好听得多,因为F-B-I, 的发音由低渐高,到了Freeze, 突然来了个休止符,犯罪分子可能就蒙掉了。而C-I-A则显得拗口多了,quite a mouthful.尤其是最后两个字母,则从高音到低音,先扬后抑,气势上就镇不住人,所以他们其实也只能去搞搞情报,不能实际办案。但无论如何,两种情况下,都是用缩写的好,如果按照APA的风格指引,第一次使用缩略语的时候全部要拼出来,说: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Freeze! 那么语言是对了,可是FBI可能也倒在犯罪分子的血泊中了。

我上大三时的老师衡孝军先生就举过一个十分精辟的例子。他说“火”这个字,有很多说法,比如fire, flame, conflagration! 很多小青年学英语,就喜欢卖弄大词。衡老师说:假如你家着火了,你说:不好了,不好了,conflagration,conflagration,conflagration!房子都烧光了,别人可能还没有听明白你在说什么。而“fire”喊起来却干脆利落,隔几个山头都能听见。中文可不也是这样,你跑到山顶上,诗性大发作的时候,为什么说:啊!你不说:喂!呢!嗨!哟!同样,感叹的时候,我们说:乖乖隆里冬!大家听听那效果,如滚滚春雷!

我还听说一个故事,说有个地方举办疯子英语“集中营”,其中一半时间是在美国营地。两个学生去游泳,结果不习当地水性,眼看就要淹死了。一个学生喊:Help! Help! Help!另外一位为了引起更多注意,便说:I am drowning! I am drowning! I am drowning! 后来说I am drowning的家伙死了,说help的人等到了救援的到来,还活着。进行责任认定的时候,大家发现,每说一句I am drowning嘴巴张开四次,而这位老兄又希望元音饱满,不给自己的老师丢人,结果每说一句就呛四口水。而说Help的老兄,不过是头浮出水面的时候说出help, 说到p的时候,就自然而然把嘴闭上,自然就少吃亏了。前来调查的警察摇头说:注意发音不注意风格,真是害死人。

读写入门的奥秘

过去半年时间,我惊奇地看到费思同学从不识字发展到能看简单的书,写一些句子。她经常在图书馆里自己抓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在读。她还自己在写很多句子。比如在一本脚形的书上,她写着:

My foot where nell polish. (正确拼写:My foot wears nail polish. 我的脚上涂着指甲油。)
My foot can where socks and shoos. (正确拼写:My foot can wear socks and shoes. 我的脚上可以穿袜子和鞋子) 。
My foot can do a trick. (这句倒是写对了,我的脚能玩把戏。)
My foot can danc. (正确拼写:My foot can dance. 我的脚会跳舞。)
My foot can kick a boll. (正确拼写:My foot can kick a ball. 我的脚会踢球。)
My foot smell stingky.(正确拼写:My foot smells stinky.我的脚臭。)
My foot can march. (我的脚会行进。)
My foot can wiggle. (我的脚会扭动。)
My foot can stomp. (我的脚会跺。)
My foot can play. (我的脚会玩。)


从这本关于脚的小书上,我悟出了学语言的一个道理来。其实像费思这样的读写水平在她这个年龄段属一般水平,毕竟我们在家讲中文。但是她同龄孩子这些孩子的飞速进步大家有目共睹,亨廷顿其他一些中国家庭的小孩我看更厉害。这些孩子,为什么能在短短时间内,在幼儿园阶段,一下子突飞猛进,从不认字到开始读书呢?其原因有三:


第一, 老师让孩子根据读音拼单词。比如小孩子听到“跳舞”这个字的读音,就会拼成“danc”之类,虽然不对,但是八九不离十。与之相反,我自己学英语的时候,在音标上花的时间太多。老师太关注一个音标对应的几种读音,就好像孔乙己说的“回”字的几种写法,虽然精确,但是在早期学习阶段,在人的理解能力还比较滞后的时候,研究这些是没有多大帮助的。倒不如大量积累,然后才开始整理。从学习的次序上,是先听说,后读写。你得知道,英语终归是拼音文字,凡是能听出来的,能说出来的,拼出来都八九不离十。


第二, 老师不怎么去纠正孩子的拼写错误,尤其是在幼儿园阶段。因为那时候孩子学习的积极性是需要去呵护的时候,你求全责备,孩子会吓得不敢往下写了,哪里能像费思那样一只脚能写出这么多花样来。我之所以发现老师的这个做法,是因为老师是到了一年级以后,才开始关注拼写的,每天在墙上写几个字让小孩子回家背,叫word wall words.而且也是鼓励多,尽量不压制儿童的创造性,更不打压其信心。从动机上看,这是激励为主。再说了,在一开始的时候,拼错了也能看懂。Dont u thnk so?


第三, 老师的测验是考学生会的,而不是考学生不会的。如果有什么规则,老师在幼儿教学阶段一般测试规则,而不是测试例外。比如动词的过去时加ed, 老师不在这个阶段让孩子再去记那些千变万化的不规则动词,如give的过去时gave. 这些东西到了合适的时候,等学生对一般的规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后再讲。而中国的语言测试恰恰相反,就喜欢测试一些特殊性用法而不是惯常的用法,在规则动词和不规则动词的用法上,眉毛胡子一把抓,缺乏循序渐进,搞得大家什么是规则什么是例外一下子弄不清。从学习理论上说,这是一种不充分巩固区分的做法,是不符合人学习的自然规律的。从反馈上看,美国早期语言教学是强调共性,而在日后的学习中让学生学会进一步的变化和区分。


当然,这里有的是是语言环境,只是孩子们入门如此迅速,我还是感到吃惊。但愿这些总结对家长和幼儿老师有一些帮助。你可以照着做一个月,然后告诉我结果如何,这样我也好知道这些做法是否合适。
1. 找几句话教会孩子说。
2. 让他们根据读音把话写出来。
3. 表扬他们。

家务换和平

新闻周刊(Newsweek)上发表文章称,多做家务、多带孩子的男人会拥有更好的性生活。

文中说:在做家务和带孩子上,美国男性还没有尽到全力,但是总体上来说,他们不再像过去那样懒散了。美国的父亲渐渐学会了从沙发上爬起来,开始参与家务活动,上述总结来自一份新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显示,多做家务会在性生活中得到更多回报。

上星期四,现代家庭协会发表了这份报告,其中总结了几份关于家庭关系的研究结果。其中一项研究显示,过去40年里,美国男人做家务的分量增加了一倍。另外一份研究表明,同样这段时间里,男人带孩子的时间增加了两倍。

“更多夫妻比以前更会分担家务,对双职工家庭来说,分担家务的趋势更为明显,”这份报告说。“男女或许还不平等,但是游戏规则已经产生了深远而无可逆转的改变。”

American men still don't pull their weight when it comes to housework and child care, but collectively they're not the slackers they used to be. The average dad has gradually been getting better about picking himself up off the sofa and pitching in, according to a new report in which a psychologist suggests the payoff for doing more chores could be more sex.

The report, released Thursday by the Council on Contemporary Families, summarizes several recent studies on family dynamics. One found that men's contribution to housework had doubled over the past four decades; another found they tripled the time spent on child care over that span.

"More couples are sharing family tasks than ever before, and the movement toward sharing has been especially significant for full-time dual-earner couples," the report says. "Men and women may not be fully equal yet, but the rules of the game have been profoundly and irreversibly changed."

其实用家务换上床,就像以土地换和平一样靠不住,其实还是靠的是双方的相互理解和自觉。这份报告唯一说明的是美国男人曾经是多么懒惰。原来他们回到家后的默认值,是躺到沙发上看电视的。女权主义者摇旗呐喊呼唤平等的时候,也有一些女性自己在挖墙脚。比如下面的一段录像中还有一首歌,叫《真正的汉子是懒汉》(Real men don’t do housework),竟是一个女歌手唱的。

花了40年时间,他们才转过这个弯来。 看看我们中国男人,一结婚,立刻就赶英超美,实现人家40年才完成的进步!这和历年春节联欢晚会各种小品的的教唆不无关系。

买房

接近俄克拉何马城,大片大片的地段在开发。目前是房事低迷期,据说还会下跌,在我们看的这一带,房价基本上是100-110美元/平方英尺,换算成人民币,大概是每平方米8500左右,我怀疑这比上海便宜。刚到上海的时候,发现徐家汇的房子就8000多了,这都几年过去了,不知道涨成了什么样子。只是这边房子面积都比较大,四口之家的三、四室的房子,价格起码得15-17万左右。回来一查,如果贷款30年,贷14万,最终的付出是除了首付外,另花30多万,也就是说,一个标价15万的房子,累计下来,30几万才能买到其拥有权。利息的付出超出本金,原来最赚钱的是银行。怪不得有人选择不买房,因为利息的付出和租房差不多。但是话说回来,关键还是生活质量。美国人就特想得开,只要能贷到款,他们照贷不误,到死都还不完,死了也就完了。拥有权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使用权。

如果我们从现在开始贷款,还清的时候,我们都60多,不知还是否在世,这等于一辈子在还贷款,怪不得前不久看到“房奴”一词。不过,俄克拉何马经常刮龙卷风,说不定哪天就把某个银行卷了,在我散步的时候,看到什么东西从天而降,一看,原来是一大包现金。当然,不能砸到我头上,像埃斯库罗斯的遭遇那样。可见学会“闪”很重要。

答案在风中

俄克拉何马州(以后简称河马州)天气多变,在这春天,一会儿冷死,一会儿热死。前几日还是料峭春寒,今日往外一看,嗬,树叶全抽出来了,外头阳光明媚,但是天气预报说周末天气又会坏起来。所以这里有一句话说:如果你不喜欢这里的天气,等几分钟就好了(If you don’t like the weather in Oklahoma, wait a few minutes!)。这里的风刮着刮着突然就没了,或者是平地生出一阵风来,叫人防不胜防。

不过“等一等就好了”这个道理倒是很好用,尤其适用于对付小孩子、某些政策,以及某些女性。比如你可以说:If you don't like policies in China, wait a few days.我现在终于明白,什么叫“答案在风中”了。

几年前雪城大学国际留学生部组织一次讨论,当时正是美国在辩论要不要出兵伊拉克的时候,有个伊朗学生说:你们操这个心干吗?过几年萨达姆就死了。美国等不及,把伊拉克炸个稀巴烂,把萨达姆抓起来吊死,后来才发现他和基地没关系,现在官方也承认了二者无牵连。真是操 之过急了。
以前有两个老板,一个为人偏袒,搞自己的小圈子,党同伐异,他不管理则好,一“管理”起来,整个部门立刻乱套,而且越来越乱,所以我巴不得他清净无为。还有一个老板的处世哲学是让问题自己解决自己。有时候我们遇到难题,希望他去解决,他跟你胡说八道一番,然后说:等一等,或许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唯一的遗憾是过一段时间后,他走了,问题全都还在。

美国教授面面观

在19世纪时.美国高校的校董或捐助人可以因教授的宗教观点、政见或其它言论.炒他们的鱿鱼。直到1915年,美国的高校教授协会(AAUP)才提出了一系列教授聘任的指导原则:l学校校董可以提高教师工资,但是不可附加违背其个人意愿的附加条件。2只有教师组成的委员会可以评估教师,不让教师评估受外部决策的影响。3.教师只能由教师代表和院系负责人任命,需要有(i)明确的聘用条款;(ii)终身任命制度;(iii)明确解聘的前提条件。这些原则渐渐演变为终身教授制度。在这一制度的形成过程中,发起学术自由运动的教育家杜威等学者功不可没。

和人世间任何系统一样,这种设计也有问题。比如在评为终身教授前,新老师们辛辛苦苦教学、研究,这时候往往也正是他们最需要物质报酬的时候。一些新老师在熬成终身教授这段时间.物质条件最艰苦,任务最繁重,等成为终身教授。物质条件会有所改善.可差不多也熬过了最紧巴巴的日子。2007年我去波士顿参加一次会议.会议上的发言者,《魔鬼经济学》作者之一芝加哥大学经济教授史蒂芬•列维特就曾说过,终身教授制度是世界上最荒谬的制度之一。

首先.终身教授制度对学术和言论自由的保障是有限的。部分原则、利益有时会架空自由原则,比如所谓的“政治正确”。2005年.哥伦比亚大学一群学生曾签字请愿,要求哥伦比亚大学校长李•C•柏林格辞职。哥伦比亚大学一些犹太学生向校方汇报说.中东研究专业某些教授在课堂上有激怒犹太学生的言论.让这些学生感到了“恐惧和危险”。有鉴于此,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在纽约的一次演讲中说:“学术自由涉及到课堂上也应该有个限度.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这一说法立刻激怒了另外一些学生,所以这些学生成立了一个抗议小组.其中还包括两名来自中东研究专业的学生。这些学生在请愿书上说校长“没有保护我们的教师,所以在整个大学内,形成了恐怖和威胁的氛围”。学生的说法也得到了很多教师的认同。一位老师在呼应学生的请愿时就说.校长试图“在教室里平衡各方观点,这就对学术自由形成了直接打击”,这种做法只会导致“完全的平庸”。“政治正确”本意是好的.到头来却在平等的名义下.把自由放上祭坛,作为牺牲品。“政治正确”也让一个试图教(钟型曲线)的教授被学生控告,因为该书似乎贬低了黑人的智商。

如果说在保障自由上这个制度有心栽花花不开.那在奖励懒人这一方面,终身教授制度则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过了终身教授评选,—些懒汉、混子就开始暴露出真实面目了。无论他们在大学里怎么混日子,也拿他们没办法。前几年我上过一门课,老师就是—个终身教授。这门课程本来应该有三篇论文要交,到了交最后一篇的时候,老师问:你们大家对自己目前的成绩是否满意?我们说还行,他就说:“那好吧,最后一篇论文免了。”这样他不用去改,我们也不用去写.大家皆大欢喜.可是回头再—想,这学期实在是啥也没有学到。

就算这样,对那些绩效差的终身教授。学校也无计可施。所以.在美国的大学里,大家说让一个不称职的终身教授滚蛋.除非“死亡、退休、自己走人”。

“打工”教授

为规避终身教授的弊端.越来越多的学校正在增加非终身教授职位,比如合同只签一两年,过期并不进入终身教授评选的教职。另外.兼职教授(abjunct faculty)队伍也日渐壮大。相对终身教授,他们更像是大学里的打工仔。

一般说来,兼职教授在学校里的地位和终身教授没法去比。他们的自主权比较小。每个学期上什么课.给多少人上。自己往往做不了主。如果系里临时把课程取消,他们都没什么办法。不过他们大多更为敬业,因为他们教不好的话,接下来的一个学期就有可能不再被续聘。这些兼职教授的地位很是尴尬。

有一回,我去英文系帮一个老师去准备他的网络课程。下午三点多钟.他刚下课,正啃着一个汉堡包。我和他说话的功夫,还有不少学生跑来问问题。我问他怎么这么忙,他说他教四门课。还在另外一个小镇的社区学院教另外一门课。除了这些教学任务之外,很多时候.作为兼职教授还得参与学校其它很多活动,比如写作指导小组,毕业生论文指导等等。我问他为什么要让自己这么忙,“得付账单啊。”他苦笑着说。

记得一位研究莎士比亚的英语系教授也曾模仿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中的一句台词说:“霍拉旭,天地之间,还有很多账单,是你的哲学所不曾想到的呢。”英文系教授工资本来就不高,兼职的自然更糟。我所在的教育专业也好不了多少,教育系一个老师自称自己是文科的“穷亲戚”。而一些热门专业的老师收入则很高。记得以前一个教育系老师指着街对面的管理学院说:“大家同是教授,可是街道对面的腰包比我们不知要大出多少。”

很多人文和基础学科连工作都不好找.终身教授的职位更是不多.很多人就只有去做兼职教授。他们行色匆匆。奔忙于不同的教职之间.担负着大部分本科新生的课程教学任务,收入却甚是微薄。在我们学校.以及附近地区的—些大学,—学期教一门课,收入只有1800美元左右。如果单靠这点工资很难维持生活.因此很多教授必须从事其它工作.或在多个学校兼职。

学校使用兼职教授,可节约成本。但这对老师并不公平,对学生也不公平。学生每年或许要花三四万学费,而兼职教授的收入或许也只有三四万。学校一方面花重金请来大牌学者,一方面却用这些兼职教授去教学生。很多兼职教授十分出色。可是学校并不给他们提供任何资源,比如他们没法去参加学术会议等等.有的甚至办公室都没有,又怎么能对学生实施课后指导呢?

然而大学越来越像公司,越来越懂“开源节流”的道理。他们争取经费.却削减教育的投入。用《高校不是公司》一书中的说法,教学越来越不重要了.而这本该是高校的使命之所在。

老师还是老板?
从前的师生关系就是单纯的师生关系,老师给学生打分.学生也参与老师的评估。而现在.师生的关系日趋复杂。现在,很多高校在转为“研究型院校”,在那里.教学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研究,或者说重要的是创收。比如在一些高校.为了节约开支.聘请学生从事各种临时性工作,助教,助研,有一些就可能因学生同时兼任员工这样的双重身份,形成利益冲突。

有时候老师的公司经营业务和研究内容相关,则更有可能制造矛盾。原来在斯坦福读书的大卫•扎波尔遇到的就是这样的问题。他的导师盖瑞•诺伦是该校一个学术新星,掌管着一个实验室,同时他也在外面开了一家公司。这时候.无数的尴尬局面就出现了。有一日,扎波尔的另外一位同学罗森博格去公司开会.发现他和扎波尔的研究成果赫然出现在公司的投资人会议上,而演示中丝毫没有提及这两个学生的名字。在二人提出此事后,反倒被导师责备。而实验室其他人则在这个问题上集体失声.因为有不少人已经在诺伦的公司里任职。或担任顾问。扎波尔后来只有无奈地离开了实验室.也终止了自己的博士学位。

暂时还没有离开的罗森博格后来发觉,自己一旦公布研究计划,作为公司老板的导师就有可能让人去做类似研究.以其人力物力,会很快拿到结果。这样一来。自己的导师便成了自己不对称的竞争对手。另外,作为新入门的学者,罗森博格要和学术界内同行交流成果。他联系的学术同行凯特•林教授也有一家自己的公司,正好和诺伦的公司是竞争对手。导师得知此事后,严重警告自己的学生不要和凯特•林教授联系。无奈,罗森博格也只有离开。

有着自己公司的老师们,变得越来越不像老师,而像是老板。我曾经上过一门测试课.上课的内容与课程名称不搭边,明明是一门测试课,却花半天时间来复习早就学过的统计。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位老师在外面开着公司.所以就把自己公司的工作内容拿来作为教学材料使用。就连老师上课讲的笑话也都是公司工作中的笑话。这样的“老板”老师.根本不管学生需要学什么。而是怎么自己方便怎么教,只是害苦了学生。

以前对美国教授的印象是一元的.等我在教育这个行当里工作几年后.发现原来教授也是“品种齐全”。就如同我们的一个教授所说,美国教授也是“马赛克一样品种繁多,绝非大石板一样千人一面。”

不过话说回来,哪—行不是这样呢?

载于《世界博览》杂志

风雨欲来

吃晚饭的时候,突然听到收音机里响出刺耳的警报声。接着,播音员开始播报暴风雨警报消息。赶紧打开电视机一看,龙卷风警报又来了。我赶紧叫孩子他娘快吃,我掩护。我拿了一些蜡烛,火柴放到洗澡间,以防万一。大家可能不知道,如果没有掩体,那么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洗手间这种四面是墙的地方,特别是浴缸里。靠外墙,尤其是靠窗户的地方最危险,因为大风来时,什么东西都刮得到处飞,一不小心就砸烂窗户飞过来了。窗外电闪雷鸣,一颗梨花树在摇啊摇,如同风中之烛。

在河马州对付龙卷风,就如同在雪城对付暴雪,在加州对付地震,在淮河流域对付洪水,在巴格达对付爆炸一样,都习以为常了。在孩子上学的地方,学校里都有一套办法对付这种紧急情况。一有这种恶劣天气,学生有时候会撤离。学校让家长不要打电话进来,以免占用紧急线路,而孩子们集散的情况要看电台、电视等等的通知。我们刚来的时候,无电视无报纸无电台三无人员一批,浑然不知,警报过去了,第二天才听人说龙卷风可能过境了。

不过我实在没有见过龙卷风长什么样子,这样的天气让人在焦虑中有有些兴奋,有些刺激。我只是在有一年的小学暑假作业本上看过的龙卷风故事,说龙卷风把一古墓刮了,然后作者家门口下起了“钱雨”,这个意象我印象特别深刻,经常使用,经常幻想这个情形在自己的家门口再现,好让自己变成一个暴发户。

好不容易把孩子哄睡,现在外头开始滚滚惊雷,好大的闪电!

拆了那堵墙!

去年到赛珍珠故乡,赛珍珠故乡的Taylor女士让我联络一个中小学生笔友项目。于是贴出相关消息请中国小朋友来参加,有一些小朋友写信过来,我也搭建了一个网上平台供他们交流。

这时候对方小学说当地教委要求小学生必须来自安徽,因为这是《大地》里王龙生活过的地方。于是我写信向来信的小朋友一个个道歉,说明原委,还好大家都很理解。美国好像有什么小学生保护法,学校组织这些活动十分麻烦,要严格保护学生个人隐私,比如不能透露学生地址,电子邮件等等,还要家长签字同意参加。他们总是害怕出了什么事情,被家长莫名其妙告上法庭,结果公立学校系统赔个天文数字的赔款,让学生家长光荣退休。因此,即便笔友交流这么小的事情,都郑重其事,弄得十分繁琐。

于是我又联系到家乡桐城的老同学小草。小草很帮忙,给找来了他们班的学生,并写下了介绍。我迅速给发到了网上,并告知对方学校。半天我都没有收到回复。原来是他们的学校冬季下雪,三天两头停课,然后又是感恩节,圣诞节,新年。好不容易过了这些,我又与之联系,才知道当地教委(County Board of Education)又有了新的担忧,说这样的笔友交流必须是pass-word protected, 就是在封闭的环境下的交流,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学生。我说我不过是义务帮忙,牵线搭桥而已,没有什么空间去搞一个pass-word protected环境。

故居委员会找到当地公共图书馆馆长约翰逊,约翰逊同志打电话到我刚搬家的河马州来,说没问题,封闭空间我来办。几天之后,我看到他联络到当地一个开发网络的小公司,给设立了一个空间。空间上说,这是一个密码保护的空间,密码是我的名字倒过来的拼写。我哑然失笑。你把密码放在主页上,这叫什么“密码保护”。但是我看到他们用的是wordpress, 便受到了启发,于是自己申请了一个wordpress 的博客,把先前的资料全部搬过去,而且终于做到了密码保护。

虽然这小小的项目磕磕碰碰,但是还引起了不少关注,因为在这个阶段,它的象征意义超过了实质意义。西弗吉尼亚的报纸Mountain Messenger首先报道了此事。一月,公共广播电台采访了该学校负责此事的老师的Darlene老师。昨天,西弗吉尼亚报纸Charleston Gazette又采访了该校的老师。进入该空间后,除了我们当初发的桐城一些学生的信息外,终于看到了西弗吉尼亚学生的回复和自我介绍,后来孩子们又一一建立了各自的博客,成了一个博客群,仿佛是儿童版的facebook。其特殊的意义,是我们希望这是促成跨国跨文化的交流,这可以小到双方课间休息是10分钟还是30分钟,也可以大到无边无际,一旦跨越语言和数字的障碍,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的了。顺便说一句:大学生把电脑和外语当成热门看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电脑知识让我们知道如何去穿墙,而外语让我们穿过墙之后去了解不同的环境和视角。二者都是工具,却又都是打开视野的钥匙。

孩子们开博客,是一个增进了解的好机会。比如一个美国孩子说他在篮球队打球,篮球队就要打进决赛了。还有个孩子说他家养了38只鸡。有个孩子说自己家里养了9只狗15只猫,看来是开了自己的动物园。他们还说自己各自的爱好,各自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等等。我想孩子们可交流的内容实在太多。比起道听途说来,这种直接的交流应该更有意思,而且对中国孩子来说,这也是一个学习英语的好机会。

然而中国这边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我每次发信给小草都石沉大海,不知何故。打电话过去,才知道他的搜狐信箱坏了,我的信他一封都收不到。于是只好到他博客上留言,他的博客不更新了,他在忙着更新千里马论坛。于是再跟过去,在上面留言,这才发现我们设立的网站他打不开。

为此事来回联系,耗费了很多精力,只是希望促成两边少年儿童的联系,然后结束这搭桥的使命。谁知道穿过中美之间的数字河流,竟是这么难,中间还隔着一个伟大的防火墙,以至于我们既过不了河,也拆不了桥。看来现在需要的不是南“桥”,而是穿山甲。在这数字时代,两国儿童相距多远?不过是一墙之隔。

真想像1987年里根在勃兰登堡对苏联的喊话那样,也说一声:戈尔巴乔夫先生,拆了这个墙吧(Tear down this wall!)!

开音节

记得以前学音标的时候,遇到开音节,如“face”,老师的解释是:元音字母(a)加辅音(c )加不发音的e, 为开音节。今日听费思自己嘴里哼个小调,仔细一听原来也说的是这个规则。她是这样唱的:

When two vowels go walking
The first one does the talking
The second one walks away

两个元音前后走
前头元音把话留 (即发原来的音)后头元音悄悄溜 (即不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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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7, 2009

美国最伟大的十部电影

纽约时报文学批评家Stanley Fish评出了美国最伟大的十部电影,这是一家之言,未必包括你我所喜欢的更好的片子,可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口味问题没法争(you can’t argue about taste.)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但此文发表后,在影迷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上面链接原文后评论。
不知你看过几部,我只看过7与10:

1. The Best Years of Our Lives 黄金时代(1946),directed by William Wyler
2. Sunset Blvd. 日落大道(1950), directed by Billy Wilder
3. Double Indemnity 双重生活(1944), also directed by Billy Wilder
4. Shane 原野奇侠 (1953),directed by George Stevens
5. Red River 红河劫(1948), directed by Howard Hawks
6. Raging Bull 蛮牛(1980), directed by Martin Scorsese.
7. Vertigo 眩晕(1958), directed by Alfred Hitchcock.
8. Groundhog Day 圣烛节 (1993), directed by Harold Ramis;
9. Meet Me in St. Louis 火树银花 (1944), directed by Vincente Minnelli.
10. A Tree Grows in Brooklyn 布鲁克林一棵树(1945), directed by Elia Kazan.

Fish说第一、第二是当之无愧,从3到10排名不分先后

我刚创办的豆列:http://www.douban.com/doulist/203688/

《布鲁克林一棵树》也列在其中,Stanley Fish评价为:这部电影会让你心碎,不是碎一回,而是一碎再碎。你在片中看到一个小女孩对不成器的父亲怀有那样美好的信心;你会看到一个母亲如何在丈夫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勉励维持着全家,你会看到母亲产下遗腹子时,母女二人达成的和解。可是心碎之后,我们又能看到它的愈合,因为这个家庭在艰难的世道面前屈服。当然,这是一部煽情片,但是那又怎样?(A tearjerker, to be sure, but so what?)

Tuesday, January 6, 2009

1960年的爱情

莎士比亚说过,闪光的不都是金子。因为它也可能是钻石。

有个女人,找了个画师给她画像,要画师给她画上钻石项链,钻石耳环,钻石手镯。画师说,这些东西你一样都没有啊。那女人说,“我知道,可是等我一死,我老公肯定另娶,后妻一看这画像,一定也加倍索要这些,他这样就娶不起了。”

好厉害啊!防火防盗防女人。

这里我们说到另外一个话题,为什么女人都喜欢钻石呢?难道不知道非洲的滴血钻石害得很多人家破人亡吗?可是很多女人没有安全感,爱情诚可贵,钻石价更高。因此,《蒂梵尼的早餐》电影里就把卖钻石的蒂梵尼描述成一个如梦似幻的“没有忧愁的地方”。当然,这完全是视角问题,到了蒂梵尼,忧愁的是男人。所以《蒂梵尼的早餐》里的保罗到了这里十分尴尬,他只有十块钱,只能买得起一个电话拨号器。但是蒂梵尼显然是那种十分通情达理的商家,并没有把他轰走,而是给他自己带来的戒指刻上了名字。蒂梵尼的高贵之处也就在这里,它不狗眼看人低。要是你去今天某百货商店的首饰柜台,说你只有十块钱,给我的镯子上刻个字,店家一定会把他的狗血喷你一头。

这个片子里的爱情很经典,一个还没有成名的小作家,吃着富婆的软饭过日子。一个是个美女,周旋于男人堆中,一心想钓得金龟婿。两人正好公寓租在了一起,于是有一天,美女霍丽为了摆脱臭男人的纠缠,从安全梯爬出去,进了保罗的屋子,上了他的床。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呢?看到这里,男人们妒嫉得老泪纵横。对一个未婚男青年来说,能不能找到如意新娘,房型很重要。当然了,现在大家都安防盗门,虽然将小偷拒之门外,但美女破窗而入的机会也下降了很多。

可是几番折腾,霍丽还是不相信十块钱的爱情,而还是想去嫁给富翁,直到后来穷作家保罗一段霹雳盖脸的台词,如同天降大雨,彻底把雨中的霍丽惊醒。这段台词是:

“You know what's wrong with you, Miss whoever-you-are, You're chicken! You've got no guts. You are afraid to stick out your chin and say, ‘Okay, life's a fact’ People do fall in love ,People do belong to each other. Because that's the only chance anybody's got for real happiness. You call yourself a free spirit and wild thing. And you're terrified somebody's going to stick you in a cage. Well, baby, you are already in that cage. You buit it yourself...It's whereever you go because no matter where you run, you just end up running into yourself."

这段台词是世界电影史上最让单身汉魂飞魄散的台词。

最终,帅哥告别富婆,走上了写作致富的康庄大道。那美女也告别了钓鱼般的择偶游戏,像一只雨中的小猫一样,回到了”People do fall in love”的现实当中。我们知道这些都是虚构,要真是长得帅,那么一定不会去写作了。作家一般都长着作家脸,不然在家里坐不住的。有一位智者说过:男人无貌便是德。

美女会不会因为这一段台词而醍醐灌顶呢?这要看天气。因为作家在说这一段话的时候,美女刚刚从“局子”里出来,刚和人吹掉,外面下着瓢泼大雨,猫刚刚狠心扔掉,这时候霍丽很忧郁。这种时候,用爱情去轰击她,很容易成功。像她这么美的人,脑细胞不会超过十个,所以作家这么一番震撼的演说,她立刻就震撼麻痹而晕倒了。

总而言之,爱情完胜财富。

那么这个可信度多高呢?本来,你说爱情艳丽我没有异议,你说人生忧郁我不言语 ,只有默默的祝福这一切 ,祝福他们婚后的春来冬去,但是我也意识到,这是60年代拍的片子。我想那时候人们一定很纯真。60年代是一个反叛的十年,那时候有越战,有文革,有巴黎学潮,那时候人们革命,中国的青年反走资派,法国的青年反政府,美国的男青年反越战,女青年反男权,大家一起反中产阶级的庸俗趣味。所以那时候,人们不再相信财务的稳定,转而走向浪漫主义,也是一个时代的风潮。2000年代这样的片子就少了,2000后的美女爱金刚,爱怪物史威克,爱一些长相比较解构的男人。可是,就如同我们一个老师说的那样:如果你活得够久的话,这个世界上没有规律,只有周期。在“雷”人文化中,人们审丑疲劳了,也会重新欣赏金童玉女的。

至于爱情vs.财富,目前的现状是富翁有的破产,有的被捕,没有破产也没有被捕的在包二奶,也没个靠得住的。如今经济也不好,城隍庙的金店,或许也开始做起十元的生意,给你的爱情送个礼。所以与其找个为富不仁的,不如找个为人不富的。当然又帅又富又有才而且不是同性恋的也有,我祝你好运,没准真能给你找到。这不是不可能。这个世界本来就很乱,什么怪事都可能发生。

这个片子如今看,浅薄了点,本来我不会推荐,可是奥黛丽•赫本实在太漂亮了!

君子动口

昨晚又看了一首儿童小诗,诗中说到:

The lion has a golden mane
And under it a clever brain
He lies around and idly roars
and tells the lioness to do the chores

狮子鬓毛威风凛凛
鬓毛下的脑袋伶俐聪明
他懒懒地躺着,高声地吼着
让那母狮子去忙西忙东

这诗歌虽然是一童谣,但是也讲述了一些做人的道理。根据我的长期考察,在一个人家,如果男人不像男人样,天天在家做家务,那么这样的婚姻八成是不稳固的,因为这违背了人的本性。换言之,这是反人性的。男的就像那狮子一样,最喜欢做的事情并不是家务,而是lies around and idly roars. 如果恰恰相反,是母狮子lies around and idly roars, 我们说那叫“河东狮吼”。

当然你也可以找出反例来,但这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这就好比大部分名词变复数末尾加s, 但是sheep的复数还是sheep一样。例外总归是例外,不能算作规则。

汪汪有一次坐火车从长沙到合肥,坐的是卧铺,遇到一个女的。汪汪上铺那女的下铺。两人本不认识。到了半夜,女的跟汪汪说:“哎,我很冷,能不能把你的毯子给我?”汪汪说:“我有个更好的办法,我们假装过家家怎样,就好比我们是夫妻俩怎样?”女的挤眉弄眼笑着说:“好啊,那就试试?”

汪汪大吼说:“死婆娘,你不能自己去列车员那里拿毯子去啊!”

男子无貌便是德

常庆说过一个故事,说有个男人要去动物园,人们鼓励他去,说去了有好处。果不其然,本来食欲不振的大猩猩看到他之后吐了,胃酸大增。

刚译完一本萨特小传。萨特左眼是斜眼,个子也只有一米五几,所以他当众发表演讲,有时候要找个木桶站上去。1945年10月,他发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演讲的时候,演讲厅太挤,他个子小,没人让他,他花了十五分钟才挤到讲台。

可是小时候的萨特,卷卷的头发,肤白貌端,人见人爱。只是后来得了眼病,相貌才不好看起来。他看着镜子,开始怀疑自我怀疑人生。“没有了堂堂相貌,那么只能指望脑子好使了。…他觉得自己只好一路聪明下去了。”

这真个是失之桑榆收之东隅,有一失有一得。没有了相貌,没有办法,“只好一路聪明下去了。”萨特后来根本不把相貌当回事,到了无所谓的境界了。人们说女人,没有理性起码你得感性,没有感性起码你得性感。我觉得男的正好反过来,没有性感起码你得感性,没有感性你起码得理性。古人云“男才女貌”。圣贤自古多八怪,帅哥猛男有几人?邓肯不漂亮不行,林肯丑点就没有关系。孔子就其貌不扬,头顶都凹凸不平,两手长可及膝,仿佛是要验证物种起源中人与猿关系似的。我在想,是不是和萨特一样“因为没有了堂堂相貌…只好一路聪明下去,”最后成圣人了?孔子的弟子澹台,字子羽,相貌也丑,但为人刚正不阿,《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说他“行不由径,非公事不见卿大夫”。孔子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我发觉我喜欢的男演员,从葛优到憨豆到John Malcovich,都是有特色没长相的。我最烦汤姆·克鲁斯,二烦李亚鹏,三烦小虎队。

当然有才能也相貌堂堂的人也很多,不过男人长相太好不是好事,分心。以前我们一同学,相貌堂堂,我们市选“xx市先生”,他跑去参选。我们老师愤而判他不及格,“功课不好好学,选个什么美?”这位老师说。

我现在十分理性。但是听我妈说我小时候长相很英俊。这个我很有印象,我记得我小时候去过一回照相馆,照相的阿姨被我迷住了,看了我半天,好像想说点什么,又不知说什么好的样子。那时候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叫 “震撼”。

祝你胃酸大增。

功夫芭蕾

今天是女儿芭蕾舞的汇报演出,所以我得以坐进她们的练功房,看她们的老师如何教芭蕾。这个老师如果说英语的话,语言十分丰富,十分活泼,比如她教孩子两膝并拢的时候,她说“Let your knees kiss”. 教人保持身体笔直,她的比喻十分活泼,说straight as an arrow(直得像枝箭), 或者Keep your spine straight, as if there is going to be a fountain coming out from the top of you head(保持脊柱笔直,仿佛将要有喷泉从你头顶出来一样)。

但因芭蕾原本是法国宫廷舞蹈,芭蕾的术语,全是法语的,我一个字没听懂。英语在这方面极具开放性,从什么地方来的技艺,就把一套语汇一起搬过来了。我在想,一些十分“中国”的东西,要想进入别族文化,恐怕也只有这个办法,比如京剧、气功、太极,等等。比如中医里头“我上火了”你怎么说?前几天看人用了一十分浅近的英文作出了翻译:I am hot.这不像上火,是要上床。

有时候由于所在体系与生态的截然不同,套用一个类似的英文或许更是失之千里。不如像我们以前一老师说的那样。他在英国打麻将,一英国人胡了,说:I hu-ed!

昨天晚上看《功夫熊猫》,发现了这个文化转换过程中的叠床架屋。那位师傅,叫Master Shifu, 这不等于“师傅师傅”吗。还有片尾的歌曲,提到的功夫,居然是”Kungfu fighting”.这是嘛玩意儿?怎这么别扭。我觉得不如直接用拼音,直接生猛地搬过来更好一点。怕人不懂是吧?我看墨西哥餐馆的那些菜名,也压根儿没指望我懂过。

橡子

从学校的旧书展销上买回了一系列“Children’s Craft”丛书,大部分为科学图书。图书写得浅显易懂,非常适合基础薄弱、见贤思齐、求知似渴的文科生、中小学生和广大科学爱好者。我一边用它们来教两个孩子,一边自我科普。

丛书中一本是植物,一本是动物,如果对植物和动物都没有兴趣,还有一本关于人“About us”。如果对人也没有兴趣,还有一本说的是外太空。如果对太空没有兴趣,还有一本是诗歌。昨天晚上,我的情绪不太好,对动物、植物、人类、外太空都没有兴趣,于是看诗歌,发现了这么一首
小诗:

Don’t worry that your job is too small
And rewards are few
Because the mighty oak
Was once a nut just like you.

翻译如下,

不要因为事情琐屑职位低微而担忧
不要因为工资很低经常加班离家很远老板凶狠升职无望而发愁
你看那门前的老橡树
过去也和你一样是一只小栗子

上网搜索,发现这首小诗经常被人引用,尤其是后两句,人们以“That might oak was once a nut like you.”激励人们从小做起,从扫一屋到扫天下。橡树的nut也叫Acorn, 美国一民间组织就以橡子命名。该组织全称Association of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for Reform Now(立即改革社区组织协会,简称Acorn)。奥巴马的当选,就是靠了这些社区草根组织的大力支持。如今,当年他这么一个小nut,变成了一个参天大树。

请君入瓮

2008总统初选期间,日渐陷入劣势的希拉里想到了一个绝地反击的高招,她登出了一个“凌晨三点”的广告来。常言道,一两故事,胜过十吨道理,这个广告避开了政策的辩论,而给出了一个实际的情景,一个Scenario:凌晨三点钟,你的孩子在安眠,这时候美国出事了(比如发生了恐怖袭击),你希望这时候把电话打给久经考验的希拉里呢,还是将电话打给未经考验的奥巴马?虽然希拉里后来失败,但是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广告,其影响一直到现在还未结束,容我细细道来。

希拉里这广告也不是凭空想出来的。 “凌晨三点”的典故出自1978年乡村民谣榜首的一首歌,叫“梦话”(Talking in your sleep). 歌手Crystal Gayle讲述卧榻之侧睡着丈夫,他悄悄地闭上眼睛,开始梦呓,情话连绵,但不知说的是谁,是Mary到Sally还是Ivory, 反正是一个字没提Crystal。做梦的人不会撒谎,那么他爱的究竟是谁?女人就喜欢这么自我折磨,于是Crystal在凌晨三点醒着,无法入睡。歌中唱道:

Three o'clock in the morningAnd it looks like it's gonna be another sleepless night …
希拉里怎么会想到这首歌,理由不用多说,我想克林顿的梦话她听过不少。

无论怎样,她这样的广告直至美国人心,直接对奥巴马造成了威胁。可惜这个广告打得太迟,已成强弩之末,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未能帮助希拉里赢得胜利。

奥巴马竞选成功后,有回想到国内国际大事如何处理,一夜未眠,果真是凌晨三点打电话给参谋,华裔卢沛宁,卢沛宁跳了起来:

“怎么回事?是不是印度和巴基斯坦打起来了?”

奥巴马说没有。

“是不是Google, Yahoo, Microsoft也要申请政府援助(bailout)了?”

奥巴马说没有。

“那是不是有人发现飞碟,或者外星人入侵了?”

奥巴马还说没有。

卢沛宁说那我回去睡觉了啊。

奥巴马说:“我要跟你说的正是这个问题。你说假如像希拉里说的那样,凌晨三点有人打电话给我,我怎么办?”

卢沛宁说,反正现在你我都睡不着了,不如跟你讲个中国故事。他给奥巴马讲了个“请君入瓮”的故事。

聪明的奥巴马知道了他的用意,开始和希拉里接洽,让她出任国务卿。他还授意卢沛宁,上任后,凌晨三点出现什么威胁美国安全的电话,直接呼叫转移到希拉里家里。

数字时代的民情上达,或:飞越疯人院

美国当代文化评论杂志The Hedgehog Review2008年秋季刊是“公民”专辑(What does it mean to be a citizen). 中间有一互联网与公民的文章。文中指出,2004年到2008短短四年间,美国人参政的一个指标、公民给代表本州议员的比例,从18%提高到了44%。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互联网使得一个人行使公民权利更为简便了,人们一看二反应三选择四参与(read, react, select, participate),则事成。各州议员办公室都有电子邮件,可直接民情上达。此文称,“互联网总统”奥巴马上台后,拟进一步扩大政府和群众的直接交流,且看奥巴马的“电子政务”倡议:
1. 将更多政府数据传上网让公众知晓。
2. 机构和部门决策流程直播、归档。
3. 通过一些试点项目,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直接采纳“美国公民广泛而多样的专长”(the vast and distributed expertise of the American citizenry”。4. 非紧急的法令在总统签署之前,上网公示五天搜求民意。
5. 向全民推广宽带上网。
6. 设立首席信息官(CTO)落实上述倡议。

如这些倡议一一实施,美国普通公民在参政议政上,又把普通中国公民甩开一大截。奥巴马这些措施,很多中国政府部门也都尝试过,唯一不同的地方,就如同一位来美考察的官员所说的那样:“只是他们是来真的。”

我们的政府BBS发挥的作用比较小,甚至沦为人们取笑的对象。近几年,胡、温先后在公开场合表示他们上网,如果他们愿意,是可以看到一些信息的,可是看不看,全看他们的心情。看后会不会“拍案而起”,也是一个未知数。另外一个很有讽刺性的可能,是一些信息,屏蔽得会他们自己都看不到。还有一些信息,还在萌芽状态,就被受雇发帖的所谓“五毛党”的信息挟持,在鱼目混珠中消失。而一些地方的信息,则被捂着盖着,无法上达,

各地的人大代表,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代表“民意”呢?请问代表各位的“人大代表”,他的信箱你有吗?他们自己的提案,有很多是自己在家闭门造车,有的是秘书代劳,所以不着边际的居多,不乏 “石家庄”名字太土必须改名之类的胡扯。

那么民情如何上达呢?有一种组织叫“信访局”。这等于是正常民意上传渠道之外的拾遗补缺。但是信访局处理问题及其低效,甚至反动。山东一信访局最近曝出一件怪事:该局将一些上访群众私自定位精神病收押,此事被国内外多家媒体报道,成为一个新的中国丑闻。该局一“经验交流”文章中描述了一些处理经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一批,精神司法鉴定治疗一批,集中办班管掉一批。”

从某种意义上说,信访局不能合理合法地解决人民的问题,而将人收押为精神病,这是一种逼良为娼行为,与其设立初衷相悖,也违反了国法,等于将自己变成了一非法组织。这种行为还敢拿出来“经验交流”,等于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病。但愿有一天,群众的意见“人大代表依法上传一批,中央上网发现一批,媒体报道揭露一批”。信访信访,是接受来信和上访,是守株待兔等着群众上门来报告问题。应该变成”访信局“,是直接去调查、访问信息。要想知道真相真这么难吗?可能是不想知道,无所谓,甚至是不想让人知道吧。

告密的孩子没糖吃

有回上课,大家学习访谈方法,便挑了个最简单的、每个人都有话可说的题目,童年。我们问到老师Linda, 她上小学时候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她刚上学的有一天,老师上课期间有事要出去一下,临走前叫小朋友们不要动。结果老师一走,就有小朋友闹将起来。老师回来后,Linda便把这情况报告给老师。结果当天下午,老师给Linda留下来作为惩罚。我的第一反应是不解:“为什么?”我问。在我看来,这算不算赏罚不清?凭什么惩罚一个不闹的好学生,让捣鬼的学生逍遥法外?Linda回答说:“因为我出卖了团队。”

原来如此!我想到了一层,没有想到另外一层。老师让同学们不要闹,是她定下的规则,由她来执行判断和赏罚。小朋友打小报告,则违反了另外一个游戏规则:小朋友必须团结如一,不互相出卖。小朋友不听话,自有老师来收拾,自有家长来教训,至少在理论上,这应该是这个世界运作的方式。

其实我们自己小时候也是,如果哪个同学如果动不动跟老师打小报告,会被其它同学瞧不起。只是这种时候,选择放在老师手里,你是鼓励学生这种告密行为,以扩大自己了解的范围,靠信息不对称来实施自己的统治?还是你根本就把小报告踢回去,不让小孩长大成一个个特务?混蛋?长舌妇?风平浪静的时候,这样的小孩不过是传播一下流言蜚语,一旦到了文革这样的时期,那就成了邻居、同事、亲人之间互相揭发,互相背后打黑枪的一幕幕惨剧了。

如果将这个小故事放大,戏剧化,那就是《闻香识女人》这部电影。中学生查理见证了一件恶作剧,学校胁迫学生供出朋友,查理不想出卖朋友,却要面临被学校勒退的威胁。然而选择出卖的美国人还是不少的。退休军官Frank说得更悲观:你的朋友乔治会说出去的,会像个金丝雀一样卖乖。你也会,查理,一旦你说了,我的孩子,你就加入到那美国成人那个漫长的、灰暗的队伍中间(Your friend George's gonna sing like a canary. And so are you. And once you've sung, Charlie, my boy, you're gonna take your place on that long, gray line...of American manhood)。

我想Frank的担忧和悲观,更是反衬出Linda小学老师的无私和睿智。

在中国,按规矩出牌的人反成笑柄,都想着通过投机取巧的方法达成自己之所需。你说这是大环境也好,小环境也好,或许我们都无法改变,不过如果你如果选择了一条道路,那不如顽抗到底吧,就像《闻香识女人》里头的那个查理那样。我改变不了世界,可是世界也别想来改变我。

醍醐灌顶

你有没有这样一个时候,有很多问题,遇到一个特殊的时间,你以前想不明白的地方,突然一下子想明白了,你的头脑如同突然一下被光照了一般。所以很多关于思维和创新的书,把人的头脑比作一个电灯泡。要的就是那种“突然照亮”的感觉。关于这个突然间的照亮,不同领域的人都有,它也有很多名称。

在佛教里,有个说法叫“醍醐灌顶”。我刚去百度了一下,发现“醍醐灌顶” 中的醍醐是酥酪上凝聚的油,用纯酥油浇到头上,是用来治病的。比如唐·顾况《行路难》诗:“岂知灌顶有醍醐,能使清凉头不热。”很有意思的是,古犹太人也喜欢用油膏人的头,所以圣经《诗篇》中记载“你用油膏了我的头,使我福杯满溢。”佛教用醍醐灌顶比喻灌输智慧,让人彻底觉悟。

另外一个说法,叫“顿悟”,相对于“渐悟”。这是六祖惠能创立的禅宗一法门。慧能“我于忍和尚处(指在五祖那里),一闻言下便悟,顿见真如本性,是以将此教法流行”。在出现“顿悟”的时候,人突然摆脱了过去纠缠不去的想法,突然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即“前念迷即凡夫,后念悟即佛”。这个说法,学名叫serendipity,这指的是智者突然间的开悟。这个词来自于波斯文,Serendip是波斯文中“斯里兰卡”的意思。一个波斯故事中说,有人丢失骆驼,斯里兰卡三个人说他们知道,这骆驼跛了一只脚,瞎了一只眼,丢了一棵牙,还背了个孕妇。说得一模一样,以至于这三人差点被当成了偷骆驼的小偷,其实这三个人不过是脑子好使,一直在寻找答案便是,比如骆驼吃草留下的印迹。他们突然产生的“洞见”,是长时间注意力灌注在一件事情上造成的。

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思维长期关注着某一件事,突然找到了答案,找到了关联,找到了突破,那是何等的喜悦。所以阿基米德在澡盆里洗澡,突然一下子悟出了浮力的计算方法,于是光着身子激动地大喊:“尤里卡!尤里卡!(我找到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发明博览会就叫尤里卡。同样的经历,王守仁也有过,他在《阳明年谱》里记载:“因念:‘圣人处此,更有道何?’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寤寐中若有人之者,不觉呼跃,从者皆惊。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和阿基米德一样,半夜想到了一个问题的答案,阳明先生也疯了,乃至于 又是叫又是跳的,“从者皆惊”,心里恐怕都在骂他“神经病”。

当时这些顿悟,就好象爱迪生说的,是那99%的汗水之后的那个1%。你长期关注某事,最后到了一个万事俱备的时风,东风来了。阿基米德要不是要帮皇帝鉴别皇冠的真假,他就是天天去洗桑拿,也不会“尤里卡”。我在想,王阳明的顿悟,一定也是这个结果。和过去的所有士大夫一样,总是希望通过外力(如好的皇上)改变社会,谁知他后来得罪了一太监,被太监脱了衣服打屁股,受此奇耻大辱,他念念不忘,念想着外部世界带给他的是耻辱和自己内心的美好,于是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

可是你或许会问,人生下来就是一张白纸,不经过后天教育,这“吾性自足”何从说起?这就不得不提到宗教。据说王阳明有次到一寺庙,以前从未去过,却发现一切似曾相识,就像丹泽尔·华盛顿主演的电影里说的那样, 感觉de javu。后来推开门窗,发现供的那菩萨和他自己一模一样。换言之,假如人有前生,那么我们大脑的硬盘就不是空白的,就一定有一些已经存在的思维模式(mental model)在那里,就如同石头中间的美玉一样,等着我们去剔除杂质将其拿出来。若是这样,出现一个“顿悟”的时分,也就不那么奇怪了。我自己也有过十分奇怪的“似曾相识”的时候,反复出现,就好象卡带的唱片。

而在基督教里,这就更好解释了。人是上帝创造的,这个“智能创造论”已经认定人是按照神形象造的,那么人除了皮囊之外,也带有神性般的智能。我们每个人的大脑就好比神州行手机卡,都充值过了,只是有一些过了有效期,已经无法再用就是了。

基督教里其实也有“顿悟”这个概念,不过一开始的用法,不是个人的冥想,而是人接触到上帝的那个时刻。比如耶稣诞生的时候,东方三博士来朝,那就是耶稣与“外邦人”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这个事件称作epiphany. 天主教里有个主显节,就叫ephiphany, 就是1月6日。这个主显,是三个过程的组合,贤士来朝、耶稣受洗、变水为酒。拉丁文的说法为Illuminatio, Manifestatio, Declaratio ,亦即光照、显示、宣告。那个三博士来朝的时候被称为光照的时分。

所以后来人们开始将epiphany用作别的用途,亦即那个灵光一现,有如超凡脱俗,仿佛看到了神灵的美妙时刻,那个AHA moment, 那个moment of truth. 有时候这样的顿悟也不是美好的,可是是突然开了我们的“天眼”,让我们见到一个以前未曾见到的真实,这或许也是恐怖的,绝望的,就好恐怖片的鬼屋里突然出现一道闪电,将屋子照亮,让我们看到里面的骷髅一样。

记得我们以前的老师讲康纳德的《黑暗之心》的时候,就曾讲到马洛的ephinay, 说马洛在那象牙交易的丛林里,看到同事的惨死,那个时刻就出现了这么一个“顿悟”(ephinany),悟到了每个人怀里都揣着一颗“黑暗之心”。这样的解释对我来说也是个顿悟的时分,让我从此认定人性中幽暗和光明的并存。如果一个社会不去激发出那光明来,而只是催生黑暗,那么就会丧失希望,就如同康纳德的丛林,奈保尔的河湾一样。

红旗下的蛋

上回从国内回来,上海的尹兄送我一只巨大的金华火腿,放在托运行李里。进关时,我申报了”食品”, 但是农业部的检查人员,一个20多岁的男子,恶狠狠跟我说:“为什么你带肉进来不申报?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火腿,煮熟的。”在我的心目当中,我已经将它作为“食品”看待,而“肉类”,在我心目当中的形象,是血淋淋的生肉,因为只有这种肉,才有可能带来诸如猪肉绦虫啊之类物种侵袭的威胁,这方面不仅美国,各国都是很慎重的。对植物也是,比如臭椿,本来是中国植物,后来不小心流传到美国,由于疯长,什么地方都长,成了“侵略性物种”。它甚至变成了生命力顽强的穷人的象征,成了《布鲁克林一棵树》中的主要象征,并出口转内销,被我翻译成中文,回到祖国的怀抱。

而经过加工了无数道工序的金华火腿,已经不是肉了,不会带有入侵物种,是美食了。如果一块咸肉都有危险,恐怖分子一定都会跑去养猪。

可是农业部官员斩钉截铁地跟我说:

“不管是生的煮的,咸的淡的,都是肉。”就这样,他将我那巨大的金华火腿没收,并将我的资料输入电脑,说是下次再犯,严惩不贷。这次算是宽大处理,警告,“我本来可以罚款你300块的。”我在想,你当然可以宽大,你一分钱不花拎这么大一火腿回家吃还好意思罚款,也不怕上吐下泻。

我很好奇,附近中国店的那些火腿、咸肉是怎么进来的?有可能是用俄克拉荷马的猪冒充金华的猪做的火腿。也可能是一群猪被龙卷风刮过来,在俄克拉荷马上空,风停了,大猪小猪落玉盘,不小心变成了金华火腿。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是偶然的,那么只要假以时日,在世界的动荡中,如果遇到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一定会有一只猪能在偶然当中生命得到升华,变成两只金华火腿。如果你相信你的祖先是一只猴子,那么就有理由同样这么去下这个结论。

显然这不是我在走私火腿进入美国,而是我对美国人的分类标准有些困惑,误以为填了“食品”,就不用再填“肉类”了。人类之所以能够沟通,就是因为我们分分秒秒都在将世界归类,并藉由我们共同的分类规则,实现对沟通。分类学名叫taxonomy, 这个taxonomy一乱,世界也就乱了。比如你可不可以叫姑妈姨妈呢?你是将父系母系的分类弄错了。你可不可以叫哥哥姐姐呢?你是将性别的分类弄错了。你可以不可以跟动物结婚呢?你是将人类与兽类的分类弄错了。人类的误解,往往是因分类的错误,比如将自己配偶的家人从亲人的类别中划拨出去,视作陌生人、敌人,这就会造成家庭矛盾。

美国人的分类标准和我们中国显然不一样。比如在中国,牙齿受之父母,是身体的一部分,你去医院可以看“牙科”,这就认定了牙病是健康问题的一部分。但是美国人不这么认为。在美国,牙齿和眼睛不是人体的一部分。

遥想当年,我第一次在美国看牙。拿出我的医疗保险卡。

“对不起,这不是dental insurance. ”我不明白:“难道牙齿不是人体的一部分吗?牙齿健康难道不影响到身体健康吗?”既然牙齿是人体的一部分,那么为什么一般的health insurance 罩不住它?美国的医疗保险可见是一种无“齿”的保险。

不但牙齿不是人体的一部分,后来我进一步发现,牙周不是牙齿的一部分,因为我发现,牙周病归牙周病专家管,这个很多牙医保险不管,健康保险也不管,属于三不管地带。

在美国的大部分单位,单位负责和员工共同购买的医疗保险,不包括牙医,也不包括眼病保险。荒谬绝伦的是,有时候脑子有病,神经病,倒是在医疗保险覆盖的范围之内。换言之,如果我牙痛痛个半死,我只有自己掏腰包。如果我因为牙痛得了狂躁症、忧郁症,那么我就可以去治疗了。可是怎么知道我有没有这些疾病呢?有一回我去体检,其中有一栏是精神病,医生的诊断方法是问我:你有精神病么?我说没有。于是通过了。假如我说我有,那会怎么样?怪不得会有《第22条军规》这样的小说。

由于火腿问题和牙齿问题,我联想到了黄瓜。

不久前,我给费思读书,读植物的用途。其中在“作为食物的植物”部分,提到了蔬菜和水果。在这个部分提到了一些经常被误认为“蔬菜”的水果,比如:黄瓜、西红柿、青瓜、南瓜。因为这些东西都符合“水果”的定义。记得对水果的定义是中间包着种籽的植物部分。但是在中文里面,这就不是问题,因为这四种东西,中文里都称为“瓜”。瓜果菜蔬,瓜与果更近一些。但是在英文里都是不同的东西:cucumber, tomato, squash, pumpkin. 你在哪里能看到“瓜”的影子?这些在中文里不是问题的问题,对美国小孩乃至成人来说,便成了问题。我开始诅咒英文作为一门语言的无政府状态来,我发现它蛮横,它的破例多于规则,它有组织无纪律。

中午吃饭,又和同事谈到蔬菜水果的问题。我给出了“水果”的定义,尤其是中间带籽的解释。

我们老板说,那可不一定,你看辣椒,中间就是辣椒籽,难道辣椒是水果?我说这都怪英文不好,辣椒不是蔬菜,也不是水果,而是一种“椒”,是佐料,和花椒、胡椒一样。由于英文的极度个体化,我们看不出一个东西的归属来,就好比Ham可以认定为 food, 也可以认定为meat一样,这中间随机性很大。中文的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好歹都是肉啊,好家伙,英文里你不学谁知道什么玩意:pork, beef, mutton, chicken…

这时候另一个同事说:今天上午IT系统筹备圣诞午餐,你说你带“茶叶蛋”又是怎么回事?只有禽类才下蛋的。“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茶叶是一种植物。”

呵呵,我在想,茶叶蛋算什么,崔健说咱中国红旗都能下蛋。

读书当如帕慕克

帕慕克的作品名字总是带“色”,非红即黑即白,如《我的名字叫红》、《白色城堡》、《黑屋》。这些小说我都还无缘去读,最早接触他,却是通过他的《别样的颜色》(Other Colors)。这随笔中的文字,和诗歌一样洗练,体现了帕慕克所推崇的福楼拜式的精准到位(mot juste)。本书英译者Maureen Freely的译笔也十分优美,不知原文是什么模样,但读到这样的译文也值了。当然,帕慕克自己懂英文,就译文的处理,他也会和译者切磋,这是这样一本译作也能这么耐看的重要原因。此书据说已由世纪文景出版社推出中文版。在中国,帕慕克目前正走红。其作品《我的名字叫红》售出了几十万册。今年五月,帕慕克还曾到中国访问十日。据说此人访问中十分率性,有关单位举办他的作品研讨会请他去,他去了不久就匆匆离席,说是无法听人谈论自己。

恐怕他更喜欢自己谈论自己。《别样的色彩》是他写自己的随笔集,他自己说可以当成小小的自传来读。帕慕克在前言中说:“过去我常讲,有朝一日,我会写一本碎片组成的书。这本书就是那样一本碎片组成的书。做成一本书,好把我从前试图掩藏的自我的内核彰显出来。希望读者也能这样,通过想象,将那内核组建起来。”

作为一个作家,读书就是一个内核。作家不读书,就好比球员不看比赛,是不可接受的。《别样的色彩》一书谈到了帕慕克生活的很多侧面,但在我看来最有意思的部分之一是看他谈读书。就好比我们到一个人家看书房可知主人性格一样,看帕慕克谈读书,能让我们了解他作为一个作家的“内核”所在。

帕慕克藏书很多,超过万本。伊斯坦布尔大地震时,他曾经藏到书桌下,两边都摆着厚厚的百科全书,由此我们又看到文学与文化的一个另类用途,抗震。薄薄的页码,一页一页累加,中间毫无空隙,竟是人间最耐压的东西了。但后来再次发生的一次地震中,帕慕克的书架在撞击,在发声,和将倾大厦一般,向人发出威胁。换言之,书也能把人压死,书也可能是灾难的同谋。这是一个现实,也是一个象征。那次地震中,帕慕克似乎出现了一个醍醐灌顶的时分。后来他开始扔书,那次地震后他就扔了250本。

扔书是个有趣的转折,让人想到藏书的真正目的,应该是去读,去体味,去享受,而不是收集与储藏。藏书非为是要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用自己读书的众多来吓人。他说他不会做那种经常炫耀的读书人,“动辄炫耀自己在某个偏僻小地摊上掏得的某个珍本。”

帕慕克是个读书人。在土耳其, 不读书是正常的,读书的人才有缺陷。帕慕克从小就幻想自己当了作家之后,站在自己作品前的情景。而做个好作家,在很大程度上看你有没有看过好书。他说的读书不是那种常常看到的“新书过眼”,而是从灵魂里“沉浸到书当中”。在那读书的时候,真要一个猛子扎进去才有收获。福楼拜说过,一个人如果认认真真读过十本书就是一个智者了。中国我们也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与之相比,“博览群书”有时候是一误导,帕慕克说虽藏书万卷,真正心仪的不过十余本。近来态度,似是“好读书不求收藏”。在美国,由于公共图书馆十分发达,借书十分方便,这个建议对我来说再合适不过。唯一的遗憾,是中文书籍还是很难获得,喜欢的非买不可。

在“图书和阅读”的章节,帕慕克的介绍等于给我们开了一书单:司汤达的《帕尔玛修道院》、斯泰恩的《项迪传》(Tristram Shandy)、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和《艾达》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他显然最为喜爱,一气介绍了《卡拉马佐夫兄弟》、《地下室手记》和《群魔》。他介绍的书,一本土耳其的作品都没有。土耳其本土作家有时候很生气,怎么自己民族的作品,一本都不入他的法眼?帕慕克的回应是:“我的土耳其文学书架上,书越来越少,我在扔那些愚蠢的、平庸的、半吊子成功的、秃顶的、男性的、堕落的、50到70岁之间的作家的作品。”这么大的愤恨,我想他一定是想到了某个具体的土耳其作家,此人大概60来岁,男,秃顶,和帕慕克同时代。鉴于对土耳其文学的陌生,我无法知道这是谁,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拒绝继续收藏同时代的平庸作品。帕慕克得到了诺贝尔奖,有资格这么无所顾忌。但对我们一般读者也是一样。如果你一直读同时代那些流行而平庸的作品,阅读就无法深入,你就像一只放到瓶子里的蚂蚱,永远只能跳到瓶口那么高。追着风潮读书的人,你们有祸了。

与藏书相比,更大的乐趣显然是阅读本身。在《论阅读:文字和图像》文中,他总结了读书的三个乐趣。其一为遁世与逍遥之乐。读书带来的想象是一种“逃避主义”,人们常认为这是一件消极的事情,但是他问:“逃离日常生活的悲哀,去在一个想象的世界度过时光,不亦乐乎?”读书人有时候得有点这种随你怎么说我自逍遥的臭清高。读书乐趣之二为造就与成长之乐。读书提升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引领我们的成长,改造我们的灵魂。读书乐趣之三为自知与自喜之乐。他说读书是一个深入的,调动思维的活动。 “我们享受这样的冥想,享受想象的张扬,我们知道自己比不读书的人有更为深入的生命,这值得我们去恭喜自己。”如果读书读不出乐趣来。书放在你面前如同对牛弹琴,琴和牛都会痛苦的,若是这样,那么牛人啊,去做别的吧。

他说前面的两个乐趣或许也可通过电影电视等其它手段获得,但是“文字如水,如蚂蚁”,生命的小小缝隙、洞口、看不见的沟坎,它都可以渗透进去,这一点只有文字能做到,是看原著改编的电影办不到的。

帕慕克的阅读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他认为阅读过程当中,阅读的人、阅读环境、阅读心境都是一体的,且交互作用,将我们阅读的乐趣推向新的境界。比如《帕尔玛修道院》中滑铁卢战役的描述,激发了青春的喜悦、生活的愿望,激发出了希望、爱,甚至还有孤寂。作者可以穿越时空,走近你,“将智慧如同耳语一般告诉给我们”。“生命的意义和喜乐是分不开的,所有伟大小说也是一样。”也就是说,伟大的小说一定会带给我们一种喜乐。他说他有时候就把《帕尔玛修道院》带着,乏味、郁闷的时候,他会掏出来读上一段,这会让他平静下来。

无独有偶,这恰巧也是我读《别样的色彩》的体验。这是一本我在图书馆一再续借的一本书。我一直没有看完,一直断断续续在读。有空就拿出来读上一读,一不小心就给读“高”,这样的读品,就是无害的毒品啊。

萨特与加缪

钱钟书跟一位要与之见面的书迷说,如果你觉得鸡蛋好吃,干嘛非得见那只母鸡?我大概属于不仅想去找找母鸡,甚至连母鸡的老公亦即公鸡也想看看的那种。Garrison Keillor有一电台节目,叫Writers’ Almanac, 是我最喜欢的节目之一。节目经常报道一些作家的八卦。比如斯蒂芬·金还没有成名的时候,有一天在电影院看一科幻片,突然经理将电影中断,告诉观众说:俄国佬发送Sputnik上天了。再比如,写《指环王》的托尔金本是一老师,有一天在改作文,改着改着,突然厌倦了,将作文纸反过来,写下:在一个山洞里住着一群霍比特人。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写的这是什么意思。

最近发觉加缪和萨特这两只母鸡很有意思。事实上这是两只斗鸡。两人从惺惺相惜开始,以生死对头结束。两人都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可能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关系最近的两位,但后来,卖石灰的见不得卖面粉的,两人分道扬镳。

二人的相识很有戏剧性。萨特出生在殖民地宗主国法国,加缪出生在法国殖民统治下的阿尔及利亚。加缪在阿尔及利亚的时候,写过一篇评论,称赞萨特的《恶心》。无独有偶,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办人萨特也在关注加缪,还为加缪的《局外人》写过评论。《局外人》在阐述存在主义哲学上,比萨特还萨特。

两个人都是政治活动家。加缪主要是在阿尔及利亚抗法,后来跑到巴黎治病,谁知道治病期间,法国沦陷,德国人关闭了法国边境。抗法的加缪竟然有家难回,只好有帮助法国抗德。此间顺道去看仰慕已久的萨特。萨特的戏剧《苍蝇》在演出。加缪向他自我介绍,从此开始了一段文学史上最为著名的恩恩怨怨。

两人站到一起,一定就像匪兵甲和匪兵乙。加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相貌堂堂。萨特是个小矮子,发色浅淡,皮肤苍白,而且左眼还是斜眼,到了晚年,这左眼因为高血压充血,最后干脆失明,认了一干女儿整理文稿。嗯,双目失明认一干女儿整理文稿不错。

出人意料的是,其貌不扬的萨特,在情场十分得意。法国著名才女、《第二性》作者、女权运动的倡导者波伏娃居然一生拜倒在风流成性的萨特脚下。我们感谢萨特,他让丑男人看到了希望。当然,光是丑还不行,还得绝顶聪明。波伏娃就是服了萨特这一点。当然,我操这心干嘛?我又不是丑男人。

可是问题就在这里。加缪一表人才,却不如萨特那么受欢迎。这是为什么呢?这里我们可能要回到一个古老的存在主义哲学问题上了:存在先于本质,女人啊,你们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有一回,萨特和加缪两个人同时爱上了一个作家的妻子。加缪是阿尔及利亚农村的小子,做人比较正直,爱上这个作家的妻子但是爱她在心口难开,因为他有道德底线。萨特是留恋于巴黎酒吧与咖啡馆的花花大少,所以敢于公开与作家的妻子调情。作家喝得烂醉,出门骂萨特。萨特不理。加缪总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过去劝慰,结果被作家饱以老拳,暴打,眼睛打得就好像功夫熊猫,小个子萨特挥挥手走了,不带走一丝云彩。中东有句俗语:不要相信小个子、中年男人和突然一下莫名其妙对你好起来的女人,这话看来是有道理的,三者的共同之处,是大大的狡猾。萨特就是这样。

萨特的为人,很让人鄙视。他喜欢撒谎,能周旋于多个女子中间,却总能全身而出,这是加缪办不到的。加缪是一个实诚人,过着踏踏实实的生活,能够平心静气地写小说。论文学,萨特其实是比不过他的。连波伏娃出门坐火车,都听人说加缪的小说比萨特的好看。萨特首先是哲学家,然而才是文学家。作为哲学家,他骂加缪思维懒惰、愚蠢,一说深入点就躲,两人在思想上不是一个层面。打个未必恰当的比方,这就好比一个车手在骂作家老舍的赛车水平太差。为打击加缪,萨特想了个借刀杀人的招数。他请了一个三流作家写文批评加缪的小说《反叛》,发表在他自己半的杂志上。加缪气得半死,因为这是在玩姿态,首先是在说加缪不值得他萨特亲自动手修理。加缪果然中计,私下写信责怪萨特。萨特这时候来函照登,将这私人信件登出来,同时附上措辞强硬的反驳,说加缪愚蠢、虚荣、脆弱,云云。等于是二次修理加缪。

加缪待萨特不薄。加缪办《战斗报》的时候,曾请萨特当记者,并第一时间送萨特访美。萨特访美之余,继续寻芳猎艳。两人为何闹得水火不容?

两人后来的分歧出现在政治上。用今天的话说,加缪是右愤,萨特是左愤。在冷战期间,这些热心政治的作家无可避免地要作出取舍。加缪选择亲美,萨特亲苏,但是两人都亲一个名叫玛丽亚·卡萨雷斯的女人。加缪和玛丽亚私通,但玛丽亚和萨特也有一腿。因加缪不肯离开妻子,玛丽亚与之分手。三年后,她和加缪重归于好。他们的恋情一直持续到加缪去世。我想可能是萨特感到最为挫败,乃至于在杂志上修理加缪的原因吧。正是一对墨客,两个骚人。

文学作品的非文学功用

盖瑞森·凯乐说过一句话,他60多岁了,很快就到70。按照命定70年这个寿数,他剩不了几年了。人生苦短,他决定戒掉一些不良嗜好,其中之一,是看俄罗斯小说。不过别忘了,凯乐这话是当玩笑讲的,当不得真,因为他依旧热心地主持《作家年鉴》节目,热心得很,敬业得很哪。

对我们常人来说,看一看一些闲书,如文学书籍,一些长辈会跳出来指责你不如看些有用的。如四级考试和单词书。在我看来,这些书有一些写得很差,在方法论上出现谬误,让人误入歧途,那才叫没用,纯粹浪费时间。而好的文学作品,至少让我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让我短短的生命得到延长,让我活一辈子等于几辈子,你说到底谁有用?

不过应该承认,如今的阅读和以前大不一样了。以前读小说,甚至写小说,都是一个时代少有的娱乐之一。俄罗斯天寒地冻,人在家没事烤火,以前又没电视看,于是小说都写得很长,太烂的直接扔火里。你再看Brontë姐妹,在家闲着没事写着玩,一不小心,写出了《简爱》、《呼啸山庄》这样的经典来。如今经济萧条,什么都缺,就不缺娱乐。你看我这文章放在博客上,超过三段人家都懒得看完,更不要说回帖。呜呼,人心不古啊!

可是多读点文学作品有好处,人们常以陶冶情操修身养性附庸风雅装点门面来解释读闲书,忘记了读书本身的乐趣,就是阅读的一个名正言顺的原因,什么也不用再说。如果真正追究,我发觉“闲”书有时候也发挥着休闲之外的实际功用,统称非文学用途的文学作品:Non-literary uses of literature, 例如:

军事:斯陀夫人的《汤姆大叔的小屋》,让人重新反思黑奴现状的合理性,继而引发美国南北战争。在中国,柳永的一句诗词“三秋桂子 十里荷花”,被一位皇帝粉丝看到,遂生入侵之心。《鹤林玉露》记载:“此词(柳永《望海潮》)流播,金主亮闻歌,欣然有慕于‘三秋桂子, 十里荷花’,遂起投鞭渡江之志。”

政治:厄普顿·辛克莱的《屠场》直接推动了1906年《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的通过。至于萨特、品特这样的文学家从政,或是邱吉尔、曹操这样的政治家同时也是文学家,例子更是不胜枚举。政治和文学往往分不开,但有时候同样争夺话语权,争取对人心灵的影响,故而文学家被政治家迫害的事情,不时会发生。故而有些政客宁可将错放一万个江洋大盗,不放过一个与其宣传相悖的作家。

医学:我以前描述过,我们学校一个同学在医学院任教,她用《李尔王》来教老年痴呆问题、用《长夜漫漫路迢迢》教毒品成瘾问题。她还为此获取了州基金支持,用戏剧来开展医学教育。详情请见我早先的介绍创意的人生。这样做的绝对不止这位老师一人。1990年,俄亥俄的一所大学设立了一个跨文学、医学和生物医学的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Literature, Medicine, and Biomedical Humanities at Hiram College),以跨学科的方式将文学和医学结合起来。

管理:这个用途可能使用最广泛。哈佛商学院教授Robert Coles从1985年就在哈佛商学院开设文学课程《从文学学商学》(The Business World: Moral and Social Inquiry Through Fiction)。课堂教材是Williams, F. Scott Fitzgerald, Saul Bellow, Walker Percy, John Cheever, Flannery O'Connor等大家作品。无独有偶,康奈尔MBA教授James W. Schmotter也用 Herman's Melville的'Bartleby the Scrivener讨论企业的社会责任,用狄更斯的《艰难时世》讨论资本主义的本质。 我以前介绍过,兰德的小说《亚特拉斯耸耸肩》还被列入一些商学院教材。美国一家银行甚至以将书列入教科书为前提条件,决定是否给予马歇尔大学的商学院几十万捐款。或许我个人有偏见,但管理学是一门十分空洞的学问,要是业余再不看些文学作品,学生出来就更没有文化了。彼得·德鲁克(本人也写过不少文学作品)说过,管理(management) 的第一个音节是“人”(man)。文学是人学,一部好的作品,比任何管理案例都更能说明具体的人在具体环境下的具体行为。说典型,它胜过你所有精心策划的定量研究,说具体,文学作品的细节超过你所有的定性研究。当然我这里说的是好的文学作品。三流小说的狗嘴里,是吐不出管理的象牙的。

经济:弗吉尼亚大学教授Paul Cantor是莎士比亚专家,写有《文学和经济理论》一书。这里有一篇用奥地利经济学分析托马斯·曼的论文,很能说明他这种有趣的结合。这是一篇罕有的美国文学教授发在经济学期刊《奥地利经济评论》上的文章。大家如果常看金融时报约翰·凯的经济专栏文章,会发现此公用起文学典故来如数家珍。他甚至说21世纪的商业大师就是托尔斯泰

文学是虚构,但是好的文学是虚构但不是胡扯,他将人放置在十分具体的环境里头,让人对当时的社会,可以有一个比读历史书更为深入的了解。你未必可以通过小说了解更多事实,但是小说营造的真实是另外一种真实,是相对于其背景的真实,这种真实让你得到的不是事实性的真实,而是认知的真实。正因为这个原因,我发觉一部《布鲁克林一棵树》的小说,让我对20世纪初美国社会的了解,超过了十来本描述当时社会、历史的非虚构书籍。它甚至帮我认识今日美国人所作所为的一些深层原因。

这些例子是给不爱看闲书的人写的。对爱好者来说,喜欢就喜欢,哪里还需要这些理由。我想说的是,人的目光不能太短浅。人不能老想着一些有用的专业书,或许转眼成为废纸。就在本周,我们还把一堆IT书籍扔掉,很难想象,2003年才出的书,到了今年,除了当废纸回收,什么用处也没有。而一些所谓的“闲书”,还会一年一年被人看下去。至于我自己,转眼就是四十,我这个关头读闲书,究竟越活越糊涂,还是越活越清楚?我认为是越活越清楚,人终归有一死,急个什么,不如捧本小说慢慢来看。要是上面这些你都可以置之不理,这个理由足够了吧?

《布鲁克林一棵树》译后记

2008年,美国经济进入衰退,山姆大叔开始束紧裤腰带过日子。由于这些原因,一些描述艰难时代的旧时经典,又重新热门起来,例如斯坦贝克的作品《愤怒的葡萄》。次贷危机中不少美国人面临自己的房屋被银行没收风险,看到《愤怒的葡萄》中主人公丢失房屋的场景,想必百感交集。如今,很多美国人开始收集折扣券省钱。感恩节后的大减价,甚至造成一些商场的踩踏伤亡事件。美国电台、电视台开始播出如何用一块钱活一天之类的节目。这个世界没有永远的繁荣,萧条说来就来。这种时候,大家一边寻找出路,一边寻找意义,寻找独自和解的方法来。

也可能因为这一原因,描写艰难时代的成长小说《布鲁克林一棵树》在出版五十多年后,于2008年被美国公共广播电台推荐。作为一部成长小说(coming-of-age novels),它还曾当选为亚马逊网站评出的最佳儿童图书之一。在好图书网站(Goodreads.com),这部1943年初次出版的小说仍不断受人关注。截至本文写作时(2008年12月3日)为止,有16955人给予评分, 评论多达2528 条。

此书1943年初版便大受欢迎,长驻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连好莱坞和百老汇也搭起“顺风车”。1945年,著名导演卡赞(Elia Kazan)将小说改编为电影,电影随后获奥斯卡奖。小说还被改编为音乐剧,上演267场。 如今,在我所在的美国小城,小说的海报和《小推销员之死》、《瓦尔登湖》等书一起,挂在附近巴恩斯-诺贝尔(Barnes & Nobel)书店的墙上。它还是这边图书馆的暑期推荐读物之一。无疑,它已经成为一部现代经典。

这部小说影响了很多作家。《大海的深处》作者杰奎琳·米查德(Jacquelyn Mitchard) 就曾生动描述了她与此书多年的感情:“几年前,在我生日那天,挚友兼代理人简·盖佛曼给我寄来了一个小盒子,打开盒子之后,我顿时热泪盈眶。里面装着我最喜欢的书《布鲁克林的一棵树》的第一版,而且还有作者贝蒂·史密斯(Betty Smith)写给自己代理人的题字,书里还夹着作者的亲笔信,信件保存完好,丝毫不见60年来风雨洗刷的痕迹。目睹此情此景,连围坐在餐桌旁的孩子们都不禁眼眶湿润了。他们知道我心中对这本书、对该书作者和书中的女主人公怀有多么深厚的感情。”  

关于城市
贝蒂·史密斯(1896-1972)生于布鲁克林,是德国移民后裔,童年家境贫寒。她没有上完高中,但是后来和小说主人公弗兰西斯·诺兰一样,在大学修课,后终身从事写作。她虽然写过其它作品,也有其它作品被改编为电影,但是她的名字,始终和《布鲁克林一棵树》联系在一起。

小说中的布鲁克林位于纽约,这里分片居住着来自各国的移民:犹太人和爱尔兰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这个社区生活五彩斑斓:犹太老头当街卖老咸菜;德国人和爱尔兰人圣诞夜在各自对歌较劲;意大利乐手和歌女在街头卖唱…作品对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生活给出了百科全书似的介绍。有些介绍,我们今日看来仍会会心一笑。比如德美交战期间,德国酸菜不准叫“德国酸菜”了,变成了“自由菜”。不久前,美法两国因为伊拉克问题上的观点分歧,也曾有人建议将薯条(英文French fries)改称“freedom fries”.

小说把二十世纪初的布鲁克林,写成了一部风土人情长卷,将一个原本普通的地域,再造为一个人文景观。贝蒂·史密斯笔下的布鲁克林,就如同帕慕克笔下的伊斯坦布尔,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波德莱尔笔下的巴黎。因此,文学批评家艾尔弗瑞德·卡增(Alfred Kazin)写道: “从某种意义上说,《布鲁克林一棵树》是布鲁克林的完美写照。”卡增写道:“布鲁克林是一个所在,是纽约城一个人口密集的地区,这里有全世界最大的天主教教区之一。可是布鲁克林本身,‘布鲁克林’这字眼,却又在纷杂的美国体验中凸显出来,成为一道独特的景观。它集朴素、简陋、庸常和可爱于一身。在无数人心目当中,‘布鲁克林’这个词本身,和难忘的早期家庭体验联系在一起,渐渐成为一种化身,象征人生早年的贫困,象征着邻里生活,象征着青春本身。同样,它也象征着渴望、追求,象征着对外面精彩世界的梦想。”读罢此书,我很难想象我还难对周遭事物熟视无睹地走过布鲁克林,或是我们居住的其它城市。确实,一本好书会触及一个人的灵魂,深刻地改变我们看待周围世界的方式。


关于尊严
小说的主人公是个小女孩弗兰西,她还有个弟弟叫尼雷。姐弟俩生活在20世纪初布鲁克林的一个赤贫人家。妈妈是清洁工,靠给人打扫卫生,换取免费住房。爸爸约翰尼是一个打散工的歌唱侍者(singing waiter)好酒,好幻想,能歌善舞,迷倒姑娘一大片,唯独缺乏挣钱养家的本领。两个孩子于是也就常常挨饿。他一辈子穷愁却也总不潦倒,总是把快乐播撒给所有人。小说中的凯蒂,在丈夫过世,家里几乎上顿不接下顿之时,酒吧老板故意“还钱”给她,她坚辞不受,不受嗟来之食。这个清洁女工人穷志不短,她的作为,一定会让蝇营狗苟的势利者汗颜。

没有人希望自己贫困,但贫困未必一无是处。它可以磨砺性格。这部小说中有个地方十分耐人寻味。苦水中泡大的弗兰西和尼雷一起谈到不用吃苦的小妹妹,反而表示出同情来,说可怜的劳瑞没有了那苦,也没有了那苦中的甜了。相信从困境中走过,后来又超脱了困境的很多读者对此都有同感。人可以受困,受穷,却可以不失骨气和乐趣。

《布鲁克林一棵树》中说的树是臭椿树。这臭椿树有个美丽的英文名字,叫tree of heaven,亦即天堂树。这是一棵少有的连水泥地上都能长起来的顽强的树。小女孩弗兰西星期六的时候,会去图书馆 ,想把图书馆里所有的书从A到Z, 每一本都看过。星期天下午,她会拿着借来的书,在布鲁克林,坐到太平梯口,藏在浓浓树荫里,在这里看着书,做着白日梦。这样的闲暇,让她超越了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困顿。穷人是怎么快乐起来的?他们的快乐是那么少,所以当他们拥有的时候,就千百倍地去享受,以至于你给他们一棵臭椿,他们能看到天堂。

艰难时代给人的另外一个馈赠,是让人产生悲悯情怀。小说中提到:人们对待自己贫困的背景通常有两个办法:“一个通过自身艰苦奋斗走出了社会底层的人,通常有两个选择。脱离当初环境后,他可以忘本。他也可以在超出这个环境之后,永不忘记自己的出身,对残酷拼搏中不幸拉下来的人充满同情,充满理解。”未必所有人都有这种同情和理解,小说中写道了好多“站在玻璃房里扔石头”的人,明明自己也是穷苦出身,却以践踏同类为乐。小说中写到一个布鲁克林的护士,本来自己家出身也很贫寒,却附和着势利眼的医生,骂穷人的小孩。

而弗兰西后来处境改善后,却不忘回到糖果店,默默做个好事,给某个幸运的穷孩子一次摸中大奖的机会。人可以有同样的经历,但未必有同样的心态。人与人的差别,大抵就在这里。

关于成长
贝蒂·史密斯的小说有点“大女子主义”。小说中的男女对比鲜明。弗兰西的妈妈坚强似铁,爸爸柔情似水。她的几个姨妈也是一样,姨妈贤惠能干,姨夫则软弱低能。弗兰西妈妈凯蒂在生活重担之下越来越 坚强。而弗兰西的爸爸却更有女性那种好交际、软心肠等特征。这位父亲为了让女儿上她想上的学校,不惜造假,冒充他人地址,好让女儿能上她想上的学校。弗兰西和爸爸更亲,和妈妈疏远。但是最了解女儿的,却正是这个母亲。在生产第三个孩子,几乎要死掉的时候,她吐露了心声,说是儿子本来不喜欢读书,如果停他的学,他永远都不会再回去。“而你不一样,你会拼,会斗,你还会回去的,就如同太平梯那里的那棵臭椿树。”这再一次彰显了这个家族女子的坚强。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小说,一个孩子成长过程中,会不断吸收父母的精神传承。弗兰西的坚强像妈妈。这坚强让她超越前人:外祖母连字都不识,母亲上完小学,弗兰西则要去上大学。她的坚强,让他超越困难,实现家族的美国梦。如女作家佩吉·奥伦斯坦(Peggy Orenstein)在评论此书时候说的那样:“生活并不公平,可是总能应付过去。”

弗兰西的想象力来自她爸爸。她的想象力让她超脱了生存的艰难。老师也表扬她的想象力,人类正是由于想象力,才活得不那么困顿。小女孩弗兰西的想象,有时让她不切实际,可是也使她摆脱了现状对自己思想的捆绑。她的外祖母没有文化,连字都不识,却建议凯蒂给自己的孩子读圣经,读莎士比亚,讲述民间故事和各样童话,好让孩子处在困境当中,也不至沉沦。弗兰西姐弟在物质上几乎一无所有,却意外地拥有了丰富的精神财富。

可是成长,也是“天真之歌”无可逆转地向着“经验之歌”转换。小女孩弗兰西在楼梯间遇到色狼,差点受袭。稍大后,她在感情上又受人欺骗。世界的玫瑰色彩在一点点消退,少女弗兰西带着童年练就的坚强,迈入未知的未来。

小说中记载了成长当中的一个个小故事,作者写得不厌其烦。很显然,她这是一部纪念年轻时光的纪念碑式作品,这是贝蒂·史密斯自己的故事,一个一定在她心头酝酿已久,乃至于不吐不快的成长故事。作者似乎是想给自己的青春一个交代,要把成长一寸寸铺开在我们面前。因此,小说到了后来,显得有些拖沓,不如童年部分那样精彩。即便这样,它仍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小说,一部老式的小说,看过一些当代过于“炫技”的作品之后,这小说从形式到内容上都让人怀旧。这是一部让人不忍释卷的小说,一本看了会哭也会笑的小说,希望各位读者和我一样喜欢。

处女泉

昨晚看了伯格曼的电影《处女泉》。片头是李安在介绍,此片偶尔有回在台湾放映,被李安看着,李安当场震撼麻痹而昏倒,他自称这《处女泉》是他看的第一部 “文艺片”,或曰“处女片”,启蒙片。他说:“我的人生从此再不一样。”他说过去看电影,大家玩剧情,让人哭,让人笑,不想也有伯格曼这个 玩法。这是一部拍得如同电影教科书一般的电影,剧情不过是一个扔进池塘的小石子,荡起一阵阵的涟漪,才是叫人无穷回味的地方。另外有一些电影语言的具体技巧,后来也被李安照搬。比如父亲跪地质问上帝的镜头,导演避开人物正面(因为再怎么丰富的表情,都表现不了那种深深的悲怆和疑问),用长镜头从演员身后拍摄,很能体现那种冥想。

这也是伯格曼自己曾经很得意的片子,他有时侯甚至认为这是他最好的作品,可是有时侯他也出现怀疑,说这是部徒有其表的烂片,是模仿日本的作品。他一度迷恋黑泽明迷得就像李安后来迷他一样。不过不管他自己这是自谦,还是后来思想出现了转变,这部电影倒是问出了一些人们从古至今一直在问的问题,一些让人十分困惑的问题:如果世界上有上帝,为什么会允许一个少女被奸杀?少女的父亲后来报了仇。这位北欧大汗跑到凶手睡觉的地方,将刀子扎在桌子上,往椅子上一坐,如同审判的君王。他将凶手一一击杀之后,来到女儿的受难处,向天发出了那永恒的提问。

或许你可以说这样的提问,打败了上帝存在,上帝仁爱的所有论点,使得故事发展的过程中,上帝成了个可有可无的角色,然而就在你要下怀疑论、否定论的结论之时,影片有了个令人出奇的结局。那位父亲发誓要用双手,在女儿遇害的地方建一教会起来。少女躺卧的地方,神迹般涌出了一股泉水来,那是洗礼般的清泉。伯格曼到底是要说什么呢?可能他并不想去“说” 什么,而是将困扰着北欧人乃至整个人类的问题给很好地问了出来。李安说,北欧天寒地冻,北欧人比较属灵,所以会探究生死、人和自然、人和上帝关系这些大开大合的问题。北欧戏剧比较发达,跟这个也很有关系。

这个片子所问的很多问题中,有一个常常会进入我们的思考:上帝为什么会允许世间有苦难和悲剧发生,为什么允许好人遭殃,恶人逍遥?李安在评论中说,好的作品只提出好的问题,而不是提供答案。它是要把问题栽到你的脑子里,让你不时想起来。就好比《俄狄浦斯王》里头, 俄狄浦斯王遭遇的命运,也会让人想到同样的问题来。 在怎样的情况下,俄狄浦斯王才可避开他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下的弑父娶母的大错?人活着,有什么公式,让我们可以避开灾难没有?除了成功学的骗子们之外,还真没有人提供答案。你同样一个举动,在一种情况下可能会给你带来安宁,在另外一种情形下会给你带来祸患。比如导致一个悲剧英雄跌倒的可能是骄傲,而在另外一种境遇里头,让人跌倒的或许正是我们的畏缩。我们是人,我们活在我们的维度里头,无从看到我们的命运是如何拼写出来的,所以我们有时侯会像一个戏剧中人一样,我们看不到有什么会在等着自己。

关于无辜的人为什么要遭受苦难的问题,《约伯记》里有很好的陈述。约伯是个义人,却无辜遭难,他的三个朋友都说肯定是他什么地方做得不对,故而招致患难,约伯觉得这三个朋友说得不对,但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万分忍耐后,他开始质问上帝,问他遭受这一切为的是什么?后来耶和华从旋风中给了他的回答,有趣的是,他的回答乃是一连串的天问。记得小时候我们小孩知道个什么东西跟大人显摆,大人为了打击我们的骄傲,便回一句粗话: 你知道虾米从哪里放屁?换言之,你是小孩,你只能用小孩的处境理解生活中的问题。然而世界大过我们的已知世界。霍拉旭,天地之间,有多少奥秘,是你的哲学无法参透的呢!

好人奏鸣曲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般人,甚至坏蛋,也常常比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要天真烂漫得多。包括我们自己也是这样。 " -- 《卡拉马佐夫兄弟》

柏林墙一倒塌,回头看时,东德的那些国家安全人员(stasi)发现自己多年监视公民隐私,其实和借酒浇愁、抽刀断流或是和封人网站一样,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东德垮台后,留下了无数秘密监控档案,后来成为人们唏嘘的对象,除此之外,它们唯一的作用,是推动了社会的全面退步。借助人的力量来监控人是一件挺恐怖却也是玩火的游戏,因为你永远没法知道,你的爪牙会不会因为良心,去无间道一般反过来把你玩死。这种例子我相信不只是出现在德国这部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电影里。这样的例子每天都在发生着。这不是他人的生活。这是我们的生活。他们就是我们。

看完《他人的生活》(The Life of Others),我发现世界上没有无意义的工作,只有没意义的人。

有那么个安全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像辛德勒名单里的辛德勒那样,把有良知的东德作家给保护了下来。这个片子中最耐人寻味的话题是改变。在影片一开始,文化部长跟剧作家讲,不管你怎么说,人是永远不会变的。但是影片却偏偏说的是改变,我们且看人是如何变掉的:

剧作家德莱曼对现实极其不满,也瞧不起东德当局那些权贵,可是他没有勇气去挑战这个体制。当女友在文化部长和他之间作出了艰难而勇敢的抉择后,他改变了自己缩手缩脚的做派,冒着生命危险开始了“揭露黑幕”的写作。演员克里斯蒂娜热爱剧作家德莱曼,可是又惧怕文化部长的淫威(他一句话,她立马会从文艺舞台上完全消失,等于被自杀了),因此脚踩两只船,后来听从特工的建议,回到了剧作家身边。可是被国安局抓起来之后,慑于在舞台上完全消失的威胁,她屈服了,向国安局告密了,成了 东德无数告密人中的一个,只是她后来面临极大良心折磨,在剧作家家遭到搜查的时候,她愧疚地冲出去,结果被车撞死。她是个悲剧人物,可是不客气地讲,我觉得本片也在告诉我们,女人是靠不住的,尤其是女演员。反倒是站在剧作家对立面的哥们最靠得住。他躲在暗处监听剧作家的一举一动,可是后来心中的良知被唤醒,从一个邪恶体制内的恶魔,变成一个守护天使。那么导致魏斯曼改变的直接原因是什么?一是布莱希特的情诗。更重要的是那首〈好人奏鸣曲〉(Sonata for a Good Man). 剧作家得知被政府封杀的恩师自杀后,弹起了恩师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的《好人奏鸣曲》。弹完后,剧作家对边上的女友说:听说列宁听贝多芬的《热情》时曾经感慨,如果他一直听这首曲子,他都无法将他的革命完成。谁听过《好人奏鸣曲》,还会继续做坏人呢?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窃听器那头的特工听得如泥塑木雕。

但很多评论者说,废话,一首情诗和一曲奏鸣曲,就能让人这样改变了?你这是不大了解文艺作品直指人心的力量了。如果你还有所怀疑的话,去听听《二泉映月》,看你能否被其打动。如果没有,你的心中失去了人性中所有的温柔良善,那你差不多也就是行尸走肉了。起码,这情诗和钢琴曲是引子,引爆了内心的巨大转变。而促成人这种改变的内在因素一直都有。我们中国的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话题讨论了几千年。 在犹太-基督教传统里,这个非黑即白的问题,倒和谐统一在一起了。人是性本恶与性本善兼而有之。本恶,是因为亚当夏娃犯罪,使得罪恶的种子代代相传,以至于后来人们开始动脑筋,为了限制人的恶,社会要用法制,用权力的分制和平衡来防备。说性本善,是因为人是照神的形象造的,人也有可能在犯罪之后,获得新的拯救,重新回归为神的形象。换言之,每个人都是一个可能会堕落的天使,每个人都是一个可以拯救的恶魔。即便那些给罪恶的体制做帮凶的人,也非十恶不赦。或许他们行起善来,能量要比体制外隔靴搔痒发几句牢骚的人大得多。这个电影里描写的东德,是德国的历史。从这个历史里站起来的德国在反思,一个站起来的民族才晓得反思,一个还在跪着的民族是没法反思的。一反思就要掉脑袋坐牢或者被人耻笑。这个电影在中国很写实,在为这部关于80年代东德的电影写影评的时候,还不知道有多少个网络警察、网管在四处监视着我们的言论。你们有没有想过,或许有一天早晨醒来,你们会突然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毫无意义? 为了三斗米,帮人管个网站,删除一些敏感的帖子,删除一些诚实却敏感的言论,这究竟有什么益处,又有什么用处呢,据说就连李长春自己都意识到言论是堵塞不住的,于是改变了策略,要用公开消息阻隔小道消息,所以最近一些负面新闻人们也敢报了。可是同时,我们又发现又出现了新的特工,即昧着良心受雇写帖,一贴五毛钱和其他网民争夺舆论阵地的“五毛党”。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豆瓣上关于此片的一些评论也被人删了。何苦?你在撒尿的时候,有没有照照自己,为自己的作为感到害臊呢?想想那个听了奏鸣曲之后的魏斯曼吧。特工头子问他:Are you on the right side? 他是在问:你还站在我们的一边吧?但这话的直接翻译是: 你站的是正确的一边吧?他一言双关地回答说:是的。如果你也在体制内做着这样的工作,却也像魏斯曼那么回答,相信那《好人奏鸣曲》也在为你奏响。

当你找不到北时

有一个年轻朋友最近写信给我,说到自己职业的选择,说感到茫然,他说常看我的博客,问我的建议。这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因为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我的理解是遇到情感问题大家应该去问连岳,遇到职业发展问题应该去问徐小平。我没有答案,不过我可以帮你思考:其实关于职业发展的问题,别人或许能提供一些开拓思路的方法,但是答案在你手里,就看你会不会提问了。

昨天晚上,我看了一部浪漫片,叫The Notebook。这上面女主人公选对象的方法倒是一个职业发展的寓言。主人公富家女艾丽爱上了木材加工厂小伙子诺亚。诺亚很穷,但是爱她爱得很彻底,也能看透她的内心,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就是轰轰烈烈干柴烈火。嫌贫爱富的艾丽妈妈不同意,从中作梗,截获诺亚所有来信,让艾丽绝望中与洛郎订婚。洛郎一表人才,家里也有钱,他还有风度,说话和顺,不和艾丽争吵,客客气气。表面上看,答案是明显的。要是你的话,你怎么选择?电影的答案是艾丽最终选择了诺亚。电影中的选择过程倒是颇让人受启发。我摘几句台词,作为职业选择的参考,你要是用来找对象也可以,后果自负就是了:

What do YOU want?当女主人公面对诺亚说自己难以选择的时候,诺亚发现,她难以选择,更多是因为受到他人说法的左右,比如她父母认为她应该嫁给什么样的人。诺亚说:你别管洛郎怎么想,你妈妈怎么想,你甚至不要管我怎么想,你问问你自己,你到底需要什么?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当中,都要不断问自己这个问题:我需要什么?这个问题,别人没有办法替代自己回答。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如今社会上一个很不好的倾向,是用一些少见的成功案例,剥离出来的一些粗浅原则,去指导所有人。比如所有人都在说提升领导力,让人以为,在职场,好像只有做领导才行。有人根本不是这块料,跑到那样的位置上做得很累。其实人的才能是不一样的。有人喜欢给人出谋划策,但是实施不行,那么他在顾问的位置上更开心。有的人喜欢推销一切,你让他在营销和销售的位置上他如鱼得水。所以你得弄清你是leader, adviser, teacher, seller, translator, operator… 还是什么都不是,you fuckers and suckers! 你喜欢做什么,是lead, advise, teach, sell, translate, operate? 然后加上个er, or,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说明你的职业定位了。人不可能什么都行,今天我看到这么一句话:聪明人的一半就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哪些地方不行(Half of being smart is knowing what you are dumb at).知道并承认自己不足的人才是聪明人。

Can you picture yourself in 20, 30 years?

诺亚的另外一句劝诫是:你能否想象过了20年,30年后,你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很多选择看起来并不难,因为有些职业你可以一眼看到底,知道以后是什么样子。比如在美国高校当教授,你几乎可以将自己的生活图景,精确到每一年,比如前面几年熬终身教授,熬到之后如何做研究,学术服务或者教学,这个是不是你喜欢的生活方式?或许是,或许不是,这都是不难想见的。

See that guy over there?

艾丽的妈妈也想帮她做决定,于是带她去一个工地看她曾经的恋人。“看到那个家伙了吗?20年前,我和他疯狂相爱,可是如果嫁给了他,我今天生活不知是什么样子。” (她后来也说自己其实挺后悔,她仍然深爱着她,她现在的生活太闷。)有的职业没有那么清楚,可是看看周围的同事,尤其是做了几十年的老同事,你或许可以看见你做这一行做下去是怎么回事。我一开始做教育技术这一行,很激动,直到我后来看到一个从事我这一行的一个老头,由于技术更新太快,他根本跟不上,于是成为笑柄。和他一样的家伙很多,从他们身上我发现,这一行做下去,要想出类拔萃,就得像小白鼠一样不停地跑,而且后来的人总会掌握更新的东西,随时让你过时,你的经验有可能成为你自己的绊脚石。看到这一点后,我的激情就转移了,和艾丽一样,回到了自己的“初恋”,亦即摆弄文字上来。

Who says it’s going to be easy?

那个诺亚不仅穷,而且和艾丽在一起的时候,爱就爱得要死,吵就吵得要命。艾丽说,你看我们两个一起有什么好,老是吵。诺亚说:是啊,我们99%时间都在吵,你自己也是99%时间都让人头痛,可是谁说这结合容易呢?我们本来就要去解决这些分歧,去磨合的啊。那个做生意的洛郎倒是和艾丽互敬如宾,可是也不会去花什么时间和她在一起。工作也是这样,谁会说哪门工作容易呢,条条蛇咬人,不付出你的热情、善意、耐心,什么事情能那么容易?如今我们看奥巴马当选,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须知在选举早期,很多竞选班子的成员觉得看不到希望,在团队出现悲观情绪的时候,奥巴马把他们叫到一起开会,问了一个问题:Who says it’s going to be easy? Raise your hand.没有人举手。

Is it about security?

当艾丽犹豫,甚至要想嫁给富家子弟洛郎的时候,诺亚问她:Is it about security?So it’s money. 他说艾丽还是图个安全感,想找个有钱人。在有钱人臧天旭都被抓了之后,我想大家一定都在反思,什么是真正的安全感。有一种安全感,是当艾丽年迈,成了老年痴呆之后,诺亚还是日复一日来给她读书,读他们自己的故事。你可以说这是浪漫,也可以说这是安全感。言归正传,我们职业真正的安全感是什么?谁曾料想,当初一窝蜂去读计算机的中国留学生,毕业后会遇到网络泡沫的爆破?谁曾想到,接着一窝蜂去读金融的留学生,今年毕业后会遇到华尔街的冬天?套用肯尼迪的一句话:不要问你去什么热门专业,而要问什么专业里,你会成为热门。

奥巴马是怎么赢的?

选举那夜,当电视台一个州一个州播报选举结果的时候,我没有多看。选举已经没有了悬念,一定是奥巴马势如破竹地赢。我不想去冒充任何先知,去预测结果,可是大趋势是明显的,即便在选前,麦肯阵营自己就已经露出了悲观情绪,佩林甚至放眼2012了。奥巴马的胜利,让人看到,一个弱势群体里头,可以通过非暴力手段,实现纵向社会流动。有朝一日,我国能不能这样?老是让权力在几个政治元老家族之间分配,那是audacity of hopelessness.如果说大选是一场政治游戏的话,我们不妨事后分析一下这游戏是怎么玩的。为什么奥巴马成了,麦肯败了?在不久的未来,一定有人写出向奥巴马学营销之类的书籍来,我这事后诸葛亮式的分析,权当是提前写的书评吧。我想奥巴马在如下这些方面做得很成功:

联系大环境。这次竞选时候,美国面临经济萧条,海外有两场战争,世界上四处树敌,美国不再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些环境因素都没发在竞选当中改变,可是奥巴马常常在竞选中提到这些因素,利用人们强烈的求变心理,提出了一些新的口号。至于当选后能否真的改变?难说。但是他说:We will be getting there. 我们听到这话本能的反应是:Getting where? 可是大选过程中,人们只会考虑到如何改变现状。那么未来的图景是什么样子?一个现成的答案是:怎么也比现在好。

提出新价值。美国现在国势转衰,需要有个强劲的变革信号,让失败的泥沼中挣扎的国民,看到希望来。虽然奥巴马和麦肯一样宣讲民主、自由,但是他在这一切之上,增加了一些新的价值,那就是变革、信心、希望。这些都是他从头到尾一直强调的地方。我已经忘记了其他竞选人的口号是什么,可是change you can believe in的说法却仍在眼前晃荡。另外,麦肯所说的一切,比如实际政绩、越战体验、伊拉克战争中的增兵行动,说的都是过去,有些甚至还有争议性,比如伊拉克增兵(surge).奥巴马釜底抽薪,不去说过去的纪录,而让人去看一张白纸的未来。

大打布什牌。这任政府很失败,支持率很低。大家本来就对共和党失去了信心。共和党面临的竞选其实很难,是一次所谓的uphill battle.当年布什竞选连任的口号是:再来四年(Four more years)。结果再来四年成了现在的烂摊子,让那些当初的支持者都感到后悔了。奥巴马自始至终将麦肯和布什捆绑在一起,而且不光是说法,还有证据,比如布什帮他举办非公开晚宴筹款。后来比布什更不受欢迎的切尼宣布支持麦肯,这几乎等于是给麦肯的竞选送了一口棺材。麦肯想以共和党内另类形象示人,和现任政府划清界限,可是这样又得罪了一些共和党人,可以说是两边不讨好。保持信息一致。奥巴马自始至终认定“变革”这个话题。麦肯的信息就有些前后不一,他自己老是批评奥巴马没有经验。换作布什,他会咬定这个说法不放,一条路走到黑也可,可是他后来选择了更没有经验的阿拉斯加州长沙拉佩林当搭档,等于是自己打自己嘴巴。看到人心思变,他后来也提出了变革口号,可是这又不如华盛顿政坛新手提出这口号更为有力。这样的信息混乱,是在给奥巴马帮忙。当年布什选举成功,也是因为他前后一致。而克里是典型的精英,他的思路很复杂很辩证,到头来反倒不知道他到底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奥巴马对布什的两次竞选进行过深入研究,师其之长,以制新敌。麦肯在战术上的失败,和克里颇为类似。

坚持草根路线。奥巴马是一个走着草根路线的精英。人们说奥巴马生活的圈子,从来不离开美国名校二十里,可是他搞选举的时候很草根,把志愿者的队伍发展得很大,把那些摇摆不定人都给动员过来了。麦肯的动机有时候是好的,比如扶持企业发展,从长远看,国富则民强,但是目前经济萧条,人们房子面临被银行没收风险,这种时候,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人们是不太关注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所以奥巴马走群众路线,许诺给95%的美国人减税。或许95%的财富掌握在5%的人手里。奥巴马所说的95%只拥有5%的财富,可是那95%的人同样是一人一票,他们的一票和富人的一票一样值钱。故此,就是精英也要“落草”,看重草根力量。希拉里给奥巴马曾经带来的最大威胁,是说他是“精英”,脱离群众。如今回头来看,曾经作为社区组织者的奥巴马最成功的策略,反倒是发动了群众。

善用网络力量。奥巴马的胜利,也是网络的胜利。凡是有网络的地方,就有奥巴马,号称Obama Everywhere, 尤其是聚拢了无数年轻人的social networking网站上,如facebook. 我曾经上过他的网站,登陆之后,几乎每天都收到他或者他竞选阵营中的邮件,邮件都不长,一事一议,重点突出,必要时还有视频。邮件让你对他的观点和竞选活动、参与办法,很容易就能了解。就在麦肯宣告失败,人们万众瞩目等着他出现在芝加哥的庆祝会场时,他居然还在发邮件给他的支持者,首先感谢他们的支持。这确实是个网络时代,在选举前的一天,连广播电台都承认,看大选的最新消息,最好去网站。因为报纸、广播这些渠道的信息更新,都跟网络没法比。而且年轻人都窝在网络上,能不能将他们争取过来是个关键,因为很多中老年的党派归属和选举倾向都已经确定,改不了多少。奥巴马自己说,网络,尤其是社交网络类网站的作用之大,他自己都吃了一惊。

农村包围城市。在上次大选的时候我就总结过,往往是些小镇美国人能决定总统职位归谁。上回克里失败,就是因为在一些能决定成败的摇摆州,将赌注押给了城市和郊区。这次奥巴马成功拿下了最著名的摇摆州俄亥俄。诀窍在哪里?根据NPR的报道,奥巴马竞选团队的办法是跑到田间地头、谷仓中去召集选民。结果虽然大城市难啃,小地方却被拉了过来。而麦肯喜欢开Town Hall 会议,在市政厅召集支持者,而一些小地方的人是不会赶到市政厅去的。

善用杠杆之州:奥巴马跑了摇摆州俄亥俄不少次,可是我们这里的俄克拉荷马他一次没来,因为来了也是白来,俄克拉荷马77个县,全投麦肯,据说是从60年代之后,民主党人就没在这里赢过。所以他不会跑这里来浪费时间。这个不用去认真思考。我自己开车在小区转了转,发现家家户户都是麦肯、佩林的竞选广告牌,门口插奥巴马、拜登竞选牌子的很少。在关键的摇摆州花时间花精力很值得,我们这些州要想改变,除非布什再干八年,让大家彻底疯掉。

坚持阳光竞选:整个竞选过程中,奥巴马常被人搞小动作,被人抹黑,但是他往往只是被动辩护,比如关于他的穆斯林背景谣言,他精神导师的言论,他的“明星”做派。网上甚至有人说自己是奥巴马同性恋男友。但是他很少去抹黑他人,这在道义上高人一筹,也显出了他的自信。一般情况下,只有困兽才急着去咬人。奥巴马的竞选班子中有个说法,Obama no drama. 也就是不搞哗众取宠的话题炒作,踏踏实实一个村一个镇一个县地发动群众,从事竞选。任何炒作都是玩火,都带着很大风险。麦肯这方面就很被动,不错,他其实也是个比较正派的人(从他那风度十足的败选演讲中可以看出),无奈他的支持者有不少笨蛋,常干出搬石头砸麦肯脚的傻事。

坚持开源竞选:Open Source Campaign. 奥巴马不愧是社区组织者,在组织群众的时候,他充分利用基层本身的力量,发挥支持者各自的能耐,在各社区开展竞选活动。很多组织者自发帮他组织竞选活动,不拿一分钱。过去竞选,一般人们都去找大金主,一捐几十万的那种。奥巴马选择不要竞选拨款。他有足够的自信自己筹款。他的支持者组织了很多活动,比如卖几块钱的钥匙扣、体恤衫,就这么几块钱几十块钱,维持了一次史无前例的竞选。他的竞选被人称为keychain campaign(钥匙扣竞选)。奥巴马的筹款,也是这种小额的,完全面向公众开放的筹款。和以往与竞选人共进晚餐需要花几千块门票不同,奥巴马一些活动的门票,25块钱就可以,这让普通人也有机会接触到奥巴马。一次竞选就是一场营销,奥巴马的产品就是奥巴马。从事任何行业的人,或许都可以从他的经验中学到点什么东西。可是能学的也只有一些思路,其模式本身是很难复制的。比如奥巴马的那些社区组织方法,换了个人未必玩得转,因为奥巴马自己有过这方面的经验。不同时期的契机也不同。比如利用网络,若是在10年前,竞选者用这个方法,门都没有,再过四年,这办法被人用滥了,成了东施效颦,也未必奏效,甚至会起反作用。其实如上所述,奥巴马学了布什,只是他给学透了,融会贯通了,你看不出他的模仿来。比如他将布什的宗教组织网络宣传方法,用在了网络上,社区里,产生了同样甚至更好的效果。我以前也说过,任何宣传的设计和实施,都是内容(message)、媒介(medium)和方法(method)的有机结合。总结起来,奥巴马的成功,就是以一个直指人心的内容(变革),利用一些新兴媒介(如网络),利用开源的、平面网络化的社区组织方法,实现了竞选的成功。

做人需要点被动语态

各行各业的人,都以为自己的行业里,藏着救世的密码。我借了一本哈佛写作中心教授Lawrence Weinstein写的书,叫《语法拯救灵魂》(Grammar for the Soul: using language for personal change).引言中有维根斯坦的一句名言:我的语言走多远,我的世界就有多大(The limit of my language means the limits of my world.)

语言真的在多大程度上决定我们的命运?这个论断想来也是文人的白日梦。在上海的时候,听几个朋友抬杠聊文化的时候,徐兄的一席话说得我打了个冷战。他说古代很多文人的技艺,其实是无用的,比如对联,这种技艺其实并无助于人类的进步,只是大家觉得好,喝个彩也就完了。这话说得有些过于现实,让我们这些沉溺在文字中的人很受打击,可是细想起来很有道理。事实上我前一阵自己都举过姚鼐麦饭诗的例子,说明一个人纵使诗如李杜,若是言之无物,不能影响任何人,那么作者是无用子弟,文章则完全是花瓶文章。

文字究竟有多少作用?究竟能改变社会多少?正反皆有大量的例证,谁也说不清。据说“三秋桂子 十里荷花”的锦绣文字,引出元人对江南的美好想象,继而大举入侵。可是军事学家历史学家和未必这么去看。

Weinstein的书里退了一步,说语言的习惯能改变个人,换言之,一个人靠语言来修身养性,那还是可以的。

关于文字如何修身养性,如何像养鸟一样养自己的博客,这个话题有得说,也说不尽。我们不如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暂且先回到这本书上来。

语言习惯究竟如何改变人的思维,甚至于改变一个人的生活呢?

以被动语态为例。

很多关于英文写作风格的书,都劝告写作者尽量避免被动语态。为什么呢?因为被动语态显得你太被动。这个时代是不提倡被动的。不管是做官、做生意、还是做文章做新郎官,你要是太被动,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除了已经凉掉的黄花菜外,没人等你。时代提倡你积极主动,要active, 甚至active还不够,要proactive(前瞻性)。与之相反的,便是passive(被动),reactive (消极应对), 据说这样会比较 counterproductive.

书中有个笑话,说一人给个小姑娘讲何为被动语态(passive voice). 那位老师举例说:

假如说你把我杀了,那么你杀我,就是主动,你就处在主动语态,you kill me. 而我,我是你动作的承受者,我被你杀了,我就生活在被动语态I am killed.

聪明的小姑娘说:不对啊,你要是被我杀了,你怎么还说话呢?那位语态和时态没有搞清楚的老师不知道怎么解释好,便说:那你就假使你杀了我,可是我还奄奄一息,没有完全死掉。

次日小姑娘老师提问:何为被动语态?

小姑娘答曰:是一个奄奄一息,还没有完全死掉的人用的语态。因此,风格专家们建议大家使用更为威猛,更为主动,更为先发制人的主动语态。用江湖上的话来说,句子要变成“金句”,每个句子都好像是主语打了激素谓语吃了伟哥似的。比如:“我来了,我看了,我玩了”这种充满帝王将相气息的主动语态。虽然事实上,接下来可能是“我被人肉搜索了,被曝光了,被捕了”。要是主动语态这么好,要被动语态干什么?这一定不是这个世界运作的方式。主动和被动本来就相辅相成,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有时候是一个动作各自表述,比如吵架,你是在吵架呢?还是被人你找上门来吵,像龙应台说的那样“被吵架”?

主动语态也有可能简化现实,作者举例说,假如一个女明星获得了奥斯卡奖。她可以说:

I won the Oscar for Best Actress.

她也可以说:
I was awarded the Oscar for Best Actress.

主动语态让人认为,这奖是她赢来的,这种说法十分咄咄逼人,十分不谦虚,事实上被动语态可能更符合现实的复杂性,影响到你获奖与否的因素很多,比如:

-入围名单;
-受人喜欢的程度;
-和评委的关系;
-妒忌因素;
-同情因素;
-票房因素;
-媒体因素;
-潜规则因素…

这么一算,其实用被动语态更写实些。在奥斯卡奖的颁奖过程中,一个演员其实是十分被动的,都在台下紧张地等着颁奖人员念名单,说不定紧张得尿裤子。主动与赢得这些说法,何从说起?

作者由此断定,很多艺术家很喜欢用被动语态来描绘自己的创作,除了一些傻瓜,很少说自己“创作了…”。作者表示,人要想发挥最大的才智,太“主动控制”不行,这会让你的才智吓跑,藏起来。有时候,你得进入被动语态,才能让自己的才智发挥出来。原文说得更精彩,引述如下:

It takes a somewhat passive state of mind to obtain access to one’s own best gifts; too forceful a feeling of “being in charge” drives those gifts into hiding. If that’s right, we should regard the passive voice more highly than our language pundits do. It’s an instrument of creativity.

那么这些艺术家不说自己“创造了”“创作了”,会说什么呢?很多真诚的艺术家会说I was inspired by A to…”. 连米开朗基罗这么个雕刻的人,分明是雕刻出了作品来,很主动的一件事儿,也说自己只不过是发现了大理石中形体来,显得是被动的。再比如牛顿,分明是他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他却把这事变成了被动语态,说他被一个苹果砸着头了。

作为科学或者艺术的消费者就更需要这样了,你不让自己放松下来,让一个作品去冲击自己,老想着去抓去取,最终可能一无所获。我以前有一笔友,很喜欢交响音乐,尤其是《第九交响乐》,还给我寄来一盒带子。我不大懂,便问她怎么听?她说她躺在床上,把音乐打开,Let it wash over me.就这样,她被音乐冲刷着,熏陶着,浇灌着。

看此文如果肯花时间留言的话,欢迎使用被动语态,我一定会被感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