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8, 2009

读写入门的奥秘

过去半年时间,我惊奇地看到费思同学从不识字发展到能看简单的书,写一些句子。她经常在图书馆里自己抓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在读。她还自己在写很多句子。比如在一本脚形的书上,她写着:

My foot where nell polish. (正确拼写:My foot wears nail polish. 我的脚上涂着指甲油。)
My foot can where socks and shoos. (正确拼写:My foot can wear socks and shoes. 我的脚上可以穿袜子和鞋子) 。
My foot can do a trick. (这句倒是写对了,我的脚能玩把戏。)
My foot can danc. (正确拼写:My foot can dance. 我的脚会跳舞。)
My foot can kick a boll. (正确拼写:My foot can kick a ball. 我的脚会踢球。)
My foot smell stingky.(正确拼写:My foot smells stinky.我的脚臭。)
My foot can march. (我的脚会行进。)
My foot can wiggle. (我的脚会扭动。)
My foot can stomp. (我的脚会跺。)
My foot can play. (我的脚会玩。)


从这本关于脚的小书上,我悟出了学语言的一个道理来。其实像费思这样的读写水平在她这个年龄段属一般水平,毕竟我们在家讲中文。但是她同龄孩子这些孩子的飞速进步大家有目共睹,亨廷顿其他一些中国家庭的小孩我看更厉害。这些孩子,为什么能在短短时间内,在幼儿园阶段,一下子突飞猛进,从不认字到开始读书呢?其原因有三:


第一, 老师让孩子根据读音拼单词。比如小孩子听到“跳舞”这个字的读音,就会拼成“danc”之类,虽然不对,但是八九不离十。与之相反,我自己学英语的时候,在音标上花的时间太多。老师太关注一个音标对应的几种读音,就好像孔乙己说的“回”字的几种写法,虽然精确,但是在早期学习阶段,在人的理解能力还比较滞后的时候,研究这些是没有多大帮助的。倒不如大量积累,然后才开始整理。从学习的次序上,是先听说,后读写。你得知道,英语终归是拼音文字,凡是能听出来的,能说出来的,拼出来都八九不离十。


第二, 老师不怎么去纠正孩子的拼写错误,尤其是在幼儿园阶段。因为那时候孩子学习的积极性是需要去呵护的时候,你求全责备,孩子会吓得不敢往下写了,哪里能像费思那样一只脚能写出这么多花样来。我之所以发现老师的这个做法,是因为老师是到了一年级以后,才开始关注拼写的,每天在墙上写几个字让小孩子回家背,叫word wall words.而且也是鼓励多,尽量不压制儿童的创造性,更不打压其信心。从动机上看,这是激励为主。再说了,在一开始的时候,拼错了也能看懂。Dont u thnk so?


第三, 老师的测验是考学生会的,而不是考学生不会的。如果有什么规则,老师在幼儿教学阶段一般测试规则,而不是测试例外。比如动词的过去时加ed, 老师不在这个阶段让孩子再去记那些千变万化的不规则动词,如give的过去时gave. 这些东西到了合适的时候,等学生对一般的规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后再讲。而中国的语言测试恰恰相反,就喜欢测试一些特殊性用法而不是惯常的用法,在规则动词和不规则动词的用法上,眉毛胡子一把抓,缺乏循序渐进,搞得大家什么是规则什么是例外一下子弄不清。从学习理论上说,这是一种不充分巩固区分的做法,是不符合人学习的自然规律的。从反馈上看,美国早期语言教学是强调共性,而在日后的学习中让学生学会进一步的变化和区分。


当然,这里有的是是语言环境,只是孩子们入门如此迅速,我还是感到吃惊。但愿这些总结对家长和幼儿老师有一些帮助。你可以照着做一个月,然后告诉我结果如何,这样我也好知道这些做法是否合适。
1. 找几句话教会孩子说。
2. 让他们根据读音把话写出来。
3. 表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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